【人社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人社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社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人社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农民工是本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对促进本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加强社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坚持将加强城市人口管理和优化农民工服务有机结合,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的各项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搞好农民工就业培训和劳动保障(一)继续搞好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在各区县、街镇公共
2、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农民工求职服务窗口或专门服务场所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的专业性和多样性,通过手机、网络等新媒体,提升服务效率,提高农民工就业岗位供求匹配率。按照本市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为重点发展行业的用工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保障人力资源供给。(二)推进在岗农民工的技能提升培训。根据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和农民工培训需求,合理确定本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落实各项培训资金。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和企业组织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工自主参加市场紧缺、产业急需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将农民工技能培训的重点转向国家职业资格等级培训,进
3、一步提高具有中、高级职业技能农民工的比例。同时,发挥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作用、加强对在岗农民工的在职教育。鼓励农民工积极参加企业开展的“新型学徒制”试点,落实相应补贴,积极推动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与企业对接,提升农民工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素养。(三)搞好农民工的用工权益保障。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农民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继续搞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及时调处各类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整治力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群体性欠薪欠保事件
4、的工作机制,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便捷地获得法律援助。(四)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将相关安全生产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督促企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农民工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建立监护档案。加大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帮扶力度,保障符合规定但无法追溯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无法承担相应责任的农民工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女性农民工的特殊劳动权益,持续开展外来务工女性健康实事项目,惠及更多女性农民工。二、加强农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务(五)认真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纳入本市教育发展规划。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人社意见 意见 上海市 人民政府 关于 进一步 做好 农民工 服务 工作 实施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