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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方案】南小王乡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南小王乡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为切实改善全乡河流生态环境,进一步落实河流管理保护责任,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博野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和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亲水宜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二、实施范围全
2、乡所有河流、沟渠和坑塘等小微水体。三、总体目标(一)2017年6月底前,南小王乡出台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建立乡、村河长组织体系,向社会公布河长名单,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二)到2017年底,全乡水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地表水污染严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城乡地下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20年,全乡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得到消除,群众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用水效率明显提高,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四、组织体系(一)组织形式建立区域与流域结合乡河长组织体系。乡设双总河长,由乡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党委、政府负责同志
3、分别担任辖区内各河河长,相关职能单位、站所作为“河长”责任单位,各村支书、主任分别担任河流所经村的村级河长和村小微水体河长,村设协管员、保洁员。设立乡河长制办公室,由乡分管水利副职兼任主任,相关人员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站所负责人兼任。负责乡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二)河长职责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域内河流管理保护负总责,重点对河流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道防洪保安、执法监管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督导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河流管理重点难点问题。乡级河长对分管的河流管理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组织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进行
4、联防联控;组织对超标排污、侵占河道、围垦河湖、倾倒垃圾、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处置涉水突发问题;对河湖管理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村级河长负责对村域内的河道、沟渠、坑塘的安全、卫生等进行管理、监督、协调处理,保持良好的水面环境;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护岸坍塌、涉河违章和污水直排等问题,及时制止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落实跟踪和记录;将水面保洁、管理等规定写入村规民约,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止。(三)责任分工实行河长对总河长负责、下级河长对上级河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河长责任分工制。乡水利站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
5、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提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河湖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乡农综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乡公安派出所负责组织打击危害河湖管理和水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乡财政所负责河道管理保护的资金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乡国土所负责加强河湖及水库岸线用途管制,推进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乡林业工作站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水土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道沿岸的绿化造林和湿地修复工作。中心校学、同连中学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乡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指
6、导、监督依法查处影响水环境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乡文化站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开展“河长制”主题宣传报道活动,及时宣传河湖保护和治理工作成效。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工作部署协调,制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五、主要任务(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依法划定河流管理范围,加强河湖日常巡查,严格涉河项目监管。大力推进沿河景观环境整治。实施驳岸整修,消除临跨河违章设施,清除沿河乱堆乱放现
7、象;实施河岸绿化及河库沿线防护林带建设,消除河道两侧50米范围内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现象,取缔沿岸无证堆场及废品回收点,对有证堆场及废品回收点采取措施规范管理,使沿河环境景观达到河库驳岸整齐,河堤绿化,两岸建筑物外形美观的效果。(三)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入河污染源排查,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严格环境准入,严控新、扩建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项目建设,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推进工矿企业、村乡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以及重点行业清洁改造、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实现污水达标排放,改善水生态环
8、境质量。(四)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严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随意调整和侵占河道岸线等行为。(五)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村乡河网和农村小微河道“毛细血管”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维护河湖生态环境。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河长制是深入推进我乡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
9、局性、战略性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安排,确保“河长制”覆盖全乡河流、沟渠和坑塘。各河长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二)落实管理责任乡党委、乡政府是本辖区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乡有关单位、各村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河一长”、“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河湖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强化督查考核实施河长制是全面树立水生态文明理念,建立“美丽博野”的重要抓手。各河长要加强对河长制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妥善予以解决。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各村。(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河湖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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