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汤原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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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方案】汤原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汤原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汤原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工程是县委、县政府立足长远,根据汤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汤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为推进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公益事业建设的一项举措。按照汤原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总体部署,坚持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为保障房屋征收与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佳木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汤原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征收人、被征收人征收人:
2、汤原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汤原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征收评估单位:具备房屋评估资质的估价机构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二、征收区域和回迁安置区域(一)征收区域2016年,政府主导利用农发行贷款实施的全县棚户区改造征收区域共17个。汤原县镇内13个区域,鹤立镇4个区域。1、凤鸣得胜区域:东至胜利街、西至建设街、南至旱田地、北至大米河。2、凤鸣兴华区域:东至华胜街、西至胜利街、南至大地、北至团结路。3、汤竹路西侧区域:东至建设街和汤竹路、南至大地、西至永德街,北至第三小学、理想家园。4、四海家园区域:东至云阶街,西至汤黑路,南至哈肇路,北至大地。5、运河清苑一期区域:东至原消防队道
3、,西至合作街,南至哈肇路,北至大地。6、利民家园一期区域:东至永德街,西至乳品厂桥,南至大地,北至哈肇路。7、火车站至加油站区域。8、哈肇路北侧、早市南侧区域。9、医药家属楼南侧、团结路北侧区域。10、农贸市场东侧区域。11、电站家属楼南侧区域。12、第二小学东侧区域。13、政府后院区域。14、鹤立临城小区:东至鹤北路,南至振兴路后身,西至林业局界,北至团结大岗。15、鹤立团结家园:东至林业运材道,南至团结大岗,西、北至电厂路。16、鹤立工农小区:东至哈肇路,南至文化路,西至友谊路,北至工农路。17、鹤立东鲜(繁华)小区:东至阿凌达河,南至繁华路,西至铁路,北至五中南路。(二)回迁安置区域华胜
4、小区、清华学府、清华新城、清华园、阳光河畔、理想育园、南苑家园、学府新城区、幸福家园、盛鑫家园、盛鑫家园二期、供电二期、阳光花园、东湖城小区、丽水名苑、阳光上东、警官新城、荣耀上城、信合华庭、鹤立杰峰家园、鹤立商贸城、鹤立阳光小区、鹤立喜鹤家园、铁东学府A区、B区等具有“五证一书”的楼房和2016年11月5日前取得“五证一书”的新建楼房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确定后,均可回迁安置。三、被征收人签订协议、搬迁期限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四、补偿形式与回迁安置办法房屋征收补偿形式分为两种: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一)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屋为符合购置条件的多层和高层毛坯楼房。1、平房被征
5、收人的安置办法平房回迁多层楼房。平房被征收人按有照房屋面积1:1回迁。上靠后超出面积部分按毛坯楼房竞争性谈判价格购买。2016年11月5日前取得“五证一书”的新建楼房可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选择在1层住宅和5层安置的,不交纳楼层差价;选择在2层和4层安置的,每平方米交纳100元楼层差价;选择在3层安置的,每平方米交纳150元楼层差价。选择回迁阳光上东、阳光河畔11#、12#楼房,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增加460元,上靠面积部分按2290元/平方米交纳。选择回迁幸福家园一层住宅,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增加200元,上靠面积部分按2130元/平方米交纳。选择回迁学府新城区一层住宅,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增加30
6、0元,上靠面积部分按2230元/平方米交纳。选择回迁阳光花园17#、18#楼房一层住宅楼,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增加300元;选择回迁阳光花园21#楼房一层住宅楼,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增加500元,上靠面积部分按多层毛坯楼房上靠政策执行。选择回迁警官新城多层楼房,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增加200元,上靠面积部分按多层毛坯楼房上靠政策执行。选择回迁清华园楼房,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增加300元,上靠面积部分按2230元/平方米交纳。平房回迁高层楼房。平房被征收人按有照房屋面积1:1回迁,上靠后被征收人应交纳高层楼房销售价格与政府购置楼房价格的差价,超出面积部分按照销售价格购买,剩余面积部分按照评估价格给予货币
7、补偿。2、楼房被征收人的安置办法楼房被征收人按有照房屋面积1:1回迁。回迁原楼层或相对应楼层的,不找楼层差价;回迁楼层发生变化的,互找楼层差价。3、非住宅房屋的安置办法所有权证标明为非住宅的房屋按原房屋面积安置,实行原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分别评估,互找差价,增加面积的部分,按新建楼房销售价格购买。产权调换面积少于原房屋面积的,少于部分按市场价格给予货币补偿。住宅房屋用于营业的,被征收人在征收前已取得工商执照、按规定纳税、正在从事经营,在原房屋面积基础上增加20%面积安置。选择产权调换商服的,原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双向评估,互找差价;超出面积部分按商服销售价格购买;剩余面积部分按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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