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docx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一、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具备的条件生产
2、、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2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3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4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定期保养、校验;5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定期进行检查;6从事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出厂时,必须有产品安全说明书。说明书中必须有经法定检验机构测定的该物品的闪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易燃易爆 化学 物品 生产 使用 监督管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