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细则最新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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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细则最新6篇生产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一 1.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干净,无异臭味,怪味,无明显的油浸斑,黑斑,黄斑以及发霉现象等。 2.工作服必须完好,纽扣齐全牢固,无破洞,如:开裆,腋下裂口等。 3.工作服和工作帽上无易掉落的且影响食品安全和卫生的杂物,如铁针,纤维,泥土等。 4.生产时段只能穿公司统一规定的生产工作服,不得穿任何非生产服装。 5.工作服至少夏天每天清洗一次,秋、春、冬三天清洗一次。如工作服被污染,应随时清洗更换。 6.工作服穿戴按照日常便衣穿法,大小合宜,舒适宽松,利于操作。 7.每次上厕时必须在更衣室将工服换下,必须换鞋,不得穿工作鞋上厕所。
2、8.生产时段不得在更衣室悬挂衣物。 9.生产过程中不得将工衣扣子解开,不得用工衣擦拭任何生产用具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因太热将袖子捋起超过手臂的四分之一。 10.工作帽的松紧带弹性适宜,穿戴后使头发不外露。 11.工作帽无破洞,帽孔紧凑密致,佩带后确保头发不扎穿帽孔,发网无异常大洞。 12.工作帽完全罩住头发和双耳,耳朵不外露。 13.如工作过程中工作帽脱落,应返回更衣通道重新按生产前准备要求进行规范佩带。 14.不得在生产区域整理发网和卫生帽。 15.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工作帽被污染,被粘上污水,油渍等污染物时以及时返回更衣室更换。 生产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二 1、在车间工作的所有人员每
3、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作临时健康检查;新进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凡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得在生产车间工作: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源携带者)、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品管员每天观察车间人员的身体状况,如发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创伤,应通知生产部安排休息,直到情况解决为止。 3、生产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4、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如食具、雨具等)和饰物(如戒指、项链、耳环、手表等)带入车间,而应留存在指定的地点(更衣室内)。
4、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穿戴整齐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进入精加工车间与内包装间,工作人员还必须戴头套和口罩,头发不能外露。口罩、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每天更换,清洗消毒,下班后工作鞋必须清洗干净。 5、进入车间之前必须经过洗脚池消毒。生产期间不得随意撩起门帘,不得随意进入其他工作场所。若要进入,必须消毒,以免交叉污染。 6、下列情况,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洗手消毒: 1)进入车间之前; 2)上厕所之后; 3)处理下脚料等有可能污染在制品的东西后; 4)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5)操作期间按要求洗手消毒,每小时洗手一次。 7、在洗手消毒池旁边,张贴悬挂洗手消毒程序指示牌。洗手消毒必须按标准的程序操作,即
5、:清水洗手清洁剂洗手清水冲洗用50 ppm的次氯酸钠浸泡30秒钟清水冲洗干手 8、走出车间、上厕所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套和口罩等生产用品。 9、严禁在车间内吃食物、吸烟,不得随地吐痰、抠鼻涕。 10、上完厕所后要立即冲水。 11、更衣室内,衣服鞋帽等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废弃物必须放进垃圾桶。 12、非生产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生产车间。凡需要进入车间的非生产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必须经过洗脚池消毒。 13、班前、班后或生产期间必要时,生产车间的设备、工器具、工作台,必须清洗或消毒。 14、设备、工器具、工作台用清洁剂处理后,必须用清水彻底清洗干净。 15、生产期间
6、,下脚料、废物等必须放入专门器具,不得乱丢乱弃。 16、所有在制品、包装物必须离地放置,不能直接放在地面上。 17、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用具容器必须分开,不得串用,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 18、工器具与地面的卫生清洁用具必须分开,不得串用。 19、班后工器具必须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厂区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厂区卫生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厂区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
7、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部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厂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厂区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厂区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厂区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厂区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
8、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厂区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厂区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厂区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厂区会议室的
9、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禁止在厂区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厂区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
10、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厂区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
11、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
12、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
13、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
14、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
15、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
16、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行政部要结合厂区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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