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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动车事故赔偿协议书电子版(最新7篇)电动车事故赔偿协议书电子版 篇一 甲方:_ 乙方:_ _年_月_日上午,乙方在_地上车乘坐甲方由_驾驶的_号大客车前往_,客车到_后,在乙方下车门时,因车辆突然后溜,致使乙方倒地受伤,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_住院治疗。现乙方自愿出院,并同意参照国家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处理的规定项目和标准进行一次性赔偿。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对乙方受伤后的相关赔偿问题,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乙方的住院医疗费人民币_元、住院护理费_元(30天27.4元/天)、住院伙食补助费300元(30天10元/天),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_元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出院后的继续治疗费
2、、护理费等相关(包干)费用合计人民币_元,由甲方一次性补偿; 三、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有关本起事故的赔偿争议已全部解决;今后乙方不得以本起事故为由,再主张任何权利,双方不得再发生与本起事故有关的纠纷。 甲方:_ 乙方:_ _年_月_日 电动车事故赔偿协议书电子版 篇二 甲方(赔偿义务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系辽AXXXXX车辆驾驶员 乙方(赔偿义务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系辽AXXXXX登记车主 丙方(赔偿权利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系受害人XXX(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20XX年X月X
3、日,甲方XXX驾驶辽AXXXX号XX牌轿车行驶至XXX路段XX公里处与受害人XXX发生碰撞,至受害人XXX当场死亡的后果。本起事故经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交警大队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车辆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现辽AXXXX号车辆驾驶员被刑事拘留。经依法查明,辽AXXXX车在交管部门登记的实际车主为乙方XXX,该车在XXX保险公司XX支公司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依据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负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胜利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经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就事故所造成的赔偿造成调解协议如下: 一
4、、甲方和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丙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以及财产损失项目共计 万元(小写: 元)整。 二、丙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甲方、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甲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丙方及丙方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甲、乙两方提任何要求,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 三、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甲方和乙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丙三方均同意互相配合; 四、鉴于甲方被追究刑事责任已经不能避免,故甲方和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丙方支付赔偿金 元,剩余款项 元,甲方和乙方应于法院出具判决书并宣告甲方XX缓刑之日全部付清。 五、丙方对甲方的违法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
5、追究乙方的任何行政、刑事责任,并保证在必要时配合乙方向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 六、丙方保证不再要求甲方、乙方或保险公司赔偿超过本协议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本事故产生车辆保险的赔付,由甲方和乙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甲方和乙方所有。 七、丙方保证本协议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就此事故再向甲方和乙方主张权利,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丙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返还甲方和乙方,若造成甲方和乙方其他损失,则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甲方: 乙方: 丙方: 交警部门: 20XX年X月XX日
6、 电动车事故赔偿协议书电子版 篇三 甲方:姓名、住址、身份信息; 乙方:姓名、住址、身份信息; 甲、乙双方就于_年_月_日发生的医疗过错事故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 二、乙方指定_银行帐号为接受本次医疗过错赔偿损失的帐户,甲方的赔偿款项到达乙方指定帐户,视为乙方己收取该赔偿款,乙方收取上述费用后,本医疗过错事故造成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即处理终结,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相关人员及单位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与保险公司理赔事宜无论结果如何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收取赔偿款项后,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纠纷,甲方不得
7、再追究乙方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增加或提出任何补偿事宜,本医疗纠纷一次性终结,双方别无纠葛。 四、乙方收取赔偿款项后,乙方保证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包括民事、刑事等),并保证不再追究甲方及相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五、本协议条款内容是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原则下共同商定,是甲、乙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等情形。 六、签本协议后,甲、乙双方保证不反悔,甲、乙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已处理完毕,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
8、_月_日 电动车事故赔偿协议书电子版 篇四 赔偿人:_,男,26岁,汉族,车主,现住_乡_村,身份证号码:_ 被赔偿人:_,男,56岁,汉族,农民,现住_市_县_村,身份证号码:_ _年_月_日,汪_在公路上骑摩托车正常行驶的过程中,_由于骑着自行车看牛导致岔道,和汪_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使_受伤。_被撞伤后立即被汪_送到_医院住院治疗,经检查,是大腿骨处骨折受伤,住院_天后于_年_月_日好转出院 经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达成以下赔偿交通事故协议条款: 一、由汪_赔偿_各项医疗费(不包含前期住院已经支付给_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二
9、次手术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自行车修理费、交通费等共计(总数额22138.30-已经支付的医疗费16000元)=现在还需给付的金额10769.15元; 二、以上款项一次性支付,支付后双方均不得反悔,_不得再追究汪_的任何责任,放弃对赔偿人的诉权; 三、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四、本交通事故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赔偿人:(签名)_被赔偿人:(签名)_ 电动车事故赔偿协议书电子版 篇五 甲方:XXXXXX (医疗机构)乙方:XXXXXXXX (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10、:XX年龄:XX性别:XX籍贯:XX住址:XXXX身份证号:XXX住院号:XX疾病诊断:XX治疗结果:XXXX 二、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三、医疗事故原因 四、赔偿数额 1、医疗费:XX元; 2、误工费:XX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XX元; 4、陪护费:元; 5、残疾生活补助费:XX元; 6、残疾用具费:XX元; 7、丧葬费:XX元; 8、被抚养人生活费:XX元; 9、交通费:XX元; 10、住宿费:XX元; 11、精神损害抚慰金:XX元; 1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XX元(不超过2人)合计:XX元 五、赔偿款给付时间: 六、违约
11、责任 七、其他 1、出院处理:XXXXXX 2、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 3、其他 八、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乙方:_ 代理人:_代理人:_ 日期:_日期:_ 见证人:_日期:_ 电动车事故赔偿协议书电子版 篇六 原告方:_ 被告方:_ 原告王某燕、谢某云、黄某婷、黄某媛诉被告陕县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经双方协商,已同意和解,现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经原、被告双方协商确认,本案交通事故各项损害赔偿项目和费用为:死亡赔偿金67796.20元、原告谢某云生活费10545.68元、原告黄某婷生活费12052.20元、原告黄某媛生活费22597.88元、丧葬费
12、8015.52元、误工费387元、交通费8372元、住宿费1440元和货物运费损失20_元。上述费用共计为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壹佰肆拾壹元肆角捌分整(某写:135141.48元)。 现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原告方同意在上述所列损害赔偿费用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核减,双方最终确定本案实际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整(某写:1220_元)。 二、上述损害赔偿费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整(某写:1220_元)由乙方于本协议签订的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清结。 如被告方未能按照本条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损害赔偿费,则原定核减部分将不予核减,仍须按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壹佰肆拾壹元肆角捌分整(某写:13514
13、1.48元)支付原告方赔偿费用。 三、本案法院诉讼费由原、被告双方各承担50%。因诉讼费已由原告方在本案起诉时即已预交,被告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将所需承担的诉讼费支付给原告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或其代理人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提交受诉人民法院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陕县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电动车事故赔偿协议书电子版 篇七 甲方(赔偿义务人):_ 乙方(赔偿权利人):_ 20XX年月日,甲方驾驶赣AY号大众桑塔纳牌轿车行驶至路段(可详细说明)与受害人乙方发生碰撞,至受害人(医疗机构诊断结果)。本
14、起交通事故经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交警大队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车辆方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赣AY车载交通部门登记的实际车主为青岛联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该车在保险公司支公司投保了(保险种类)。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元(小写元)整。(可写明具体各项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二、乙方同意接受以上赔偿款
15、项,并放弃对甲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乙方(包括乙方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由甲方决定如何处理解决; 三、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甲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双方都同意相互配合;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或其他时间)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小写)元整; 五、乙方对甲方的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在向司法部门提出其他诉讼请求,并保证在必要的时候配合甲方和甲方所在单位向有关部门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的文件或证明; 六、乙方保证不再要求甲方或者保险公司赔偿超过本协议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此次事故产生车辆保险的赔付,由甲方进行理赔或索赔,必要时候乙方要配合甲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保证本协议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此次交通事故再向甲方主张权利,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乙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项返还甲方,若造成甲方其他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整; 九、本协议于甲、乙双方在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双方签字、并由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交警大队签章后立即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交警大队各持一份,如各文本发生冲突,以甲方未经修改、涂改的文本为准。 甲方:_乙方:_交警部门:_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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