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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莲都区动物检疫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动物检疫事关畜产品质量安全,是动物疫病科学防控的重要环节,对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驾护航作用。本文结合莲都区检疫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解决措施。一、我区动物检疫工作现状莲都区设有一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莲都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共有执法监督人员10人。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专设一个直属动物检疫站和14个动物卫生监督(中心)站,其中:直属动物检疫站共有检疫人员14人,主要负责二个生猪定点屠宰场、二个牛(羊)屠宰场和城区市场检疫工作。2021年,区直属动物检疫站共屠宰检疫生猪94572头、牛1121头、羊2754头,检出并无害区化处理家畜34头。
2、市场检疫家禽1094410只、动物产品25740公斤,检出并无害化处理家禽1488只;14个动物卫生监督(中心)站共有检疫人员25人,主要负责辖区内的产地(出县境)检疫、农村屠宰检疫。2021年上半年共产地检疫家畜61871头、家禽1295975只,检出病畜269头、病禽1358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农村屠宰检疫主要在没有定点屠宰场的10个乡镇(街道)所在地开展,上半年共屠宰检疫生猪4550头,共检出病猪5头。二、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1.监管难度大莲都区畜禽养殖量大,养殖户数量多、分布广,同时又地处市区,交通路线多,动物及动物产品运销频繁,而我区动物检疫和监督设施薄弱,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
3、作任务艰巨、监管难度大。2.监管对象法律意识不强部分畜禽养殖户和畜禽及其产品经销户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动物检疫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有意无意识抵制或极不情愿地配合,甚至为省钱或图方便,没有及时报检或报验,造成检疫漏洞。3.动物防疫力量还需加强受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影响,大部分乡镇(街道)动物卫生监督站只有国家正式编制的干部12人,他们除担负辖区内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外,还要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同时,乡镇兽医人员(检疫人员)年龄普遍老化,文化程度也不高,难以适应当前繁重的防疫、检疫和执法监督工作。4.检疫工作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小部分检疫人员检疫程序不到位,存在产地检疫
4、时不到场,甚至“隔山检疫”;二是有些检疫员的检疫证明出具不规范,存在填写数量与实际不符的问题;三是屠宰检疫存在进场畜禽产地(或出县境)检疫率未达100和胴体盖章不全的问题。 三、检疫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1.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及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制作固定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为主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以及履行防疫检疫义务的自觉性,自觉抵制私屠乱宰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加强基层动物检疫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争取动物防疫机构的人员编制落实,壮大动物防疫队伍,
5、使人员编制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二是加强全动物检疫员的业务轮训和素质教育,提高基层动物检疫人员的法律、文化、技术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三是严格动物检疫员的监管,建立健全明查暗访和巡查制度,对检疫员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和纠正,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3.严格动物卫生执法证章标志管理一是动物卫生监监督机构应严格动物检疫证明和屠宰检疫用的验讫印章的使用、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严禁发生倒卖、伪造、变造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树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动物检疫站应全部悬挂动物卫生执法标志,并由专人负责维护和清理。4.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检疫的监管各检疫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检疫,做到程序到位、操作规范、记录完整、出证严格、无害化处理规范,确保可追溯。同时,全面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检疫开展面要达85以上,规模场产地检疫率达100,检疫员要到场到点实施检疫,坚决杜绝“隔山检疫”;屠宰检疫严把入场验证查物关、宰前宰后检疫关、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产品出证和加盖验讫印章关,并确保进场畜禽产地(或出县境)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出厂产品持证率100、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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