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刑法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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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基础知识刑法详解 刑法具有爱护价值与保障价值,而刑法保障价值作为刑法保障功能之价值彰显,下面是学习啦我为大家整理的公共基础学问刑法详解,供大家共享。 公共基础学问刑法详解:概述 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详细而言,刑法焉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惩罚的法律。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法的灵魂与核心,是刑法的内在精神的集中体现。1997年刑法的第三条至 第五条对刑法基本的原则作了规定,它对我国刑法的制定与适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惩罚是罪刑法定的基本含义。 1997年刑法第三条
2、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原则的价值内涵和内在要求,在修订后的刑法中得到了较为全面、 系统的体现。 (二)罪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是:犯多大的罪,就应当担当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亦应判处其相应轻 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因此,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 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担当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依据这一规定,在刑事司法中,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 不仅要看犯罪行为及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而且也要看整个犯罪事实和罪犯各方面综合因素,真正实现 刑罚个别化。 (三)同等适用原则 刑法
3、第四条明确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同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 权。;适用刑法人人同等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就犯罪人而言,任何人犯罪,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 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规定的特权;对于一切犯罪行为,不论犯罪人的社会地位、家庭出身、职业状况、政 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一律同等地适用刑法,在定罪量刑时不应有所区分,一视同仁,依法惩处。就 被害人而言,任何人受到犯罪侵害,都应当依法追究犯罪、爱护被害人的权益;被害人同样的权益,应当 受到刑法同样的爱护;不得因为被害人身份地位、财产状况等状况的不同而对犯罪人予以不同的刑法 适用。 公共基础学问刑法详解:适用范围 刑法的适用范围
4、,即刑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 刑法的适用范围,分为刑法的空间效力与刑法的时间效力。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所解决的是一国刑法在什么地域、对什么人适用的问题。从各国刑法及国际条约 的规定来看,一国刑法不仅能适用于本国领域内,而且在肯定条件下也能适用于本国领域外;但刑法在 国外的适用受到国际法的制约,制约刑法空间上的适用范围的国际法原则,就是国家自己爱护与国际 协同。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 的问题。刑法的溯及力,即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
5、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 的问题。假如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假如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 公共基础学问刑法详解:犯罪 我国刑法上的犯罪概念,在刑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为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平安,分 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扰国有财产或者 劳动群众集体全部的财产,侵扰公民私人全部的财产,侵扰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 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惩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稍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 犯罪。;这一犯罪概念是对各种犯罪现象的理论概括,揭示了犯罪的法律特征,阐明白犯罪的社会内容, 规定了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原
6、则标准,是一个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完整而科学的犯罪概念。它具有三 个共同特征。 1.社会危害性 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 危害。犯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它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假如某种行为根本不行能对社会造成 危害,刑法就没有必要把它规定为犯罪;某种行为虽然具有肯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稍微危害 不大的,也不认为是犯罪。由此可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质和量的统一。 2.刑事违法性 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是刑法对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的否定的法律评价。在刑法 实行了罪刑法定原则后,刑事违法性就成为一切犯罪必不行少的基本特征。从
7、罪刑法定的意义上说,没 有刑事违法性也就没有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的基础;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刑 法上的表现。只有当行为不仅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违反了刑法,具有刑事违法性的时候,才能被认定 为犯罪。 3、应受刑罚惩罚性 犯罪不仅是具有社会危害性、触犯刑律的行为,而且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处性。 应受刑罚惩处性,也就是危害行为应担当相应的法律后果。这个特征表明,假如一个行为不应当受刑罚 惩罚,也就意味着它不是犯罪。 犯罪的以上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结合的。肯定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基本的属性,是刑事违法性 和应受刑罚惩处性的基础。社会危害性假如没有达到违反刑法、应受刑罚惩罚
8、的程度,也就不构成犯 罪。因此,这三个特征都是必要的,是任何犯罪都同时具备的。 公共基础学问刑法详解:犯罪构成 1.主观方面包括有意犯罪与过失犯罪 依据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有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 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看法。依据刑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 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开,以 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犯罪过失的心理看法表现出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实际相识与相识实力相分别,即行为人虽然有能 力、有条件相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行为人事实上没有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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