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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业务培训材料-(二)主 要 内 容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政策文件相关政策文件认定条件认定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流程时间要求时间要求一般纳税人管理的其他一般纳税人管理的其他 规定规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的相关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的相关 规定规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实地查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实地查验纳税申报纳税申报基本制度规定基本制度规定相关政策文件相关政策文件申报地点申报地点申报期限申报期限申报方式申报方式申报资料申报资料申报表填报申报表填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报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
2、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相关政策文件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号)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财税2011111号附件号附件1)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定(财税(财税2011111号附件号附件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年第38号)号)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相关政策文件5、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财税201253号)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的通知通知(国税发(国税发201040号)号)7、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地查验管理的意见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实地查验管理的意见(鲁国税函(鲁国税函2010239号)号)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条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试点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累计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与按规定实行差额扣除部分的销售额。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条件【案例1】试点地区某广告公司,2013年1
5、012月应税服务销售额450万元,2014年1月应税服务销售额52万元。因其在连续的4个月内应税服务销售额达到502万元,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按规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条件 2、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6、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条件 3、试点实施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条件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与提供应税服务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不同:(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
7、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上述(一)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条件(2)提供应税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五)项规定: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根据试点情况对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条件【案例2】试点地区某商业企业兼营应税服务项目,假设有下列三种情形:(1)增值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82万
8、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400万元。由于应税货物和劳务年销售额超过80万,应按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增值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20万元。由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应按规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3)增值税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480万元,合计550万元。虽然两部分的合计金额超过80万与500万标准,但由于应税货物和劳务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按规定可以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条件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 5、超标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范围对提供应
9、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下列试点纳税人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2)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统称为非企业性单位)。(3)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条件【案例3】试点地区某科研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指导服务,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取得服务收入为600万元。由于其属于非企业性单位,因此可申请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案例4】试点地区某建筑企业2013年6月用自有汽车为建设方提供一笔运输业服务,取得应税服务销售额505万元。由于该建筑企
10、业自有汽车平时不对外提供运输业服务,其经营范围为提供建筑安装劳务,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且其2013年度内仅发生一笔应税服务。因此,该建筑企业可申请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办理流程 1、纳税人提出申请。(1)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标准的纳税人应当在试点开始前;(2)试点实施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应当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月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下同)内;(3)新开业纳税人在税务登记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同时报送以下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11、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办理流程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 2、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办理流程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3、
12、主管税务机关实地查验。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查验报告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实地查验时,应当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办理流程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4、认定机关核准。认定机关应当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5、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办理流程
13、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 6、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特殊情况:(1)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超标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小规模纳税人未在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标准所属月的纳税申报期结束后4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者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且未在税务机关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者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税务事项通知书限定期限到期后,对纳税人按增值税
14、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办理流程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3)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超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符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纳税人,应在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标准所属月的纳税申报期结束后4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填报的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按规定对其申请不认定的理由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审批同意不认定为增值税
15、一般纳税人,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将认定结果告知纳税人。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起始时间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1、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其一般纳税人资格自国税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2、新开业纳税人(自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自国税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3、试点开始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其一般纳税人资格自试点开始当月起。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管理的其他规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 1、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
16、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二条2、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管理的其他规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2)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管理的其他规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
17、4、试点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有关规定(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值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五)项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管理的其他规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
18、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第四条(3)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个月内不得变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的相关规定2022/1
19、2/17山东省国税局1.试点纳税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不少于6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六条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的相关规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2.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的具体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1)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海关进
20、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2)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对辅导期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的相关规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3)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
21、发票。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4)辅导期纳税人按第九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辅导期纳税人按第九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应当预缴的增值税。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的相关规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5)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
22、增值税专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算的进项税额。(6)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通过稽核结果导出工稽核结果导出工具具导出发票明细数据及导出发票明细数据及稽核结果通知书稽核结果通知书并告知辅导期纳税人。并告知辅导期纳税人。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的相关规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7)纳税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
23、缴欠)纳税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不再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的次月起不再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税务事税务事项通知书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发现辅导期纳税人存在偷税、逃,告知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发现辅导期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按照本规定重新
24、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从期满的次月起按照本规定重新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告知纳税人。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的相关规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3、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与提供应税服务一般纳税人需要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不同:(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其他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其他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
25、偷税数额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在10万元以上的、骗取出口退税的、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国家税务总万元以上的、骗取出口退税的、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的相关规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3、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与提供应税服务一般纳税人需要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不同:(2)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退税和虚开增试点纳税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不少于值
26、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不少于6个月的纳税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辅导期管理。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实地查验的相关规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1、以下重点工作环节,应进行实地查验:(1)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含新办,下同)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商贸企业、工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2)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注销需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地查验管理的意见第四条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实地查验的相关规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2、实地查验的时限:(1)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27、的商贸企业、工业企)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商贸企业、工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在受理纳税人申请后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在受理纳税人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实施;个工作日内实施;(2)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注销时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在在受理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注销时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在在受理纳税人申请后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实施。个工作日内实施。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地查验管理的意见第五条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实地查验的相关规定2022/12/17山东省国税局3、实地查验的重点内容: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商贸企业、工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的实地查验重点内容:(一)有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工业纳税人有无厂房、机器设备、筹(一)有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工业纳税人有无厂房、机器设备、筹建合同或协议等;建合同或协议等;(二)能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二)能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算,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三)是否为商贸企业;(三)是否为商贸企业;(四)注册资金数额;(四)注册资金数额;(五)职工人数;(五)职工人数;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地查验管理的意见第七条2022/12/17滨州市国税局谢 谢!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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