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中高管重大风险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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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6号)和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号)和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银监发风险事件报告制度(银监发201075号)解读号)解读 1目目 录录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二、风险报告制度解读二、风险报告制度解读2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u 起草背景和意义起草背景和意义u 指导思想和起草原则指导思想和起草原则u 主要特点主要特点u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3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起草背景和意义起草背景和意义 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等七部
2、委于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等七部委于20102010年年3 3月月8 8日联合公日联合公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法要求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起草背景起草背景4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起草背景和意义(续)起草背景和意义(续)是确保是确保办法办法有效实施的必要配套制度和紧迫需要。有效实施的必要配套制度和紧迫需要。有利于加强融资性担保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加强融资性担保业人才队伍建
3、设。有利于完善监管手段,促进融资性担保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完善监管手段,促进融资性担保业的健康发展。意义意义5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指导思想和起草原则指导思想和起草原则 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坚持既充分考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坚持既充分考虑当前融资性担保业尚处于初创阶段的实际情况,又适虑当前融资性担保业尚处于初创阶段的实际情况,又适当前瞻的原则,合理借鉴银行、信托公司、上市公司董当前瞻的原则,合理借鉴银行、信托公司、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的有关做法,着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的有关做法,着重对融资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4、管理人员的任职资重对融资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禁止性条件和申请程序作出规定,格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禁止性条件和申请程序作出规定,以期对任职资格管理有基本的规范。以期对任职资格管理有基本的规范。指导思想指导思想6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指导思想和起草原则指导思想和起草原则 起草原则起草原则规规 范范切合实际切合实际7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主要特点主要特点 高管准入是准入监管的重要环节高管准入是准入监管的重要环节关于高管的要求充分尊重现实关于高管的要求充分尊重现实适度前瞻适度前瞻主要特点主要特点8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主要
5、内容主要内容 高管办法共四章,十七条:高管办法共四章,十七条:第一章总则,对该办法的制定依据和目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第一章总则,对该办法的制定依据和目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管部门的定义进行了规定。理人员、监管部门的定义进行了规定。第二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对必备条件、禁第二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对必备条件、禁止性条件进行了规定,并对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高级管理止性条件进行了规定,并对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兼职条件做出了具体性的要求。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兼职条件做出了具体性的要求。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6、资格的管理,对监管部门进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对监管部门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程序进行了规定。行任职资格核准的程序进行了规定。第四章附则,对公司制以外的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任职资格第四章附则,对公司制以外的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任职资格管理、过渡期安排等进行了规定。管理、过渡期安排等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主要内容9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主要内容(续主要内容(续1)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资格管理,促进融资性担
7、保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0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主要内容(续主要内容(续2)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本办法所称董事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会成员。本办法所称监事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事长、副监事长和其他监本办法所称监事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事长、副监事长和其他监事会成员。事会成员。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融资性担保
8、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对公司经营管理具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对公司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或者对公司风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有决策权或者对公司风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未担任前三款所列职务或虽称谓不同,但实际履行董事、监事、高未担任前三款所列职务或虽称谓不同,但实际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应纳入本办法的任职资格管理。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应纳入本办法的任职资格管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分支机构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中关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分支机构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9、管理适用本办法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1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主要内容(续主要内容(续3)第三条第三条 担任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报经担任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报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第四条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担保公司的部门。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担保公司的部门。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2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主要内容(续主要内
10、容(续4)第五条第五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和声誉;行和声誉;(三)熟悉经济、金融、担保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合规意识和(三)熟悉经济、金融、担保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合规意识和审慎经营意识;审慎经营意识;(四)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四)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和能力。第二章第二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11、员任职资格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13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主要内容(续主要内容(续5)第六条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员:(一)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一)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二)因违反职业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给所任职的机构造成重大(二)因违反职业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给所任职的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三)最近五年担任因违法经营而被撤销、接管、合并、宣告破产(三)最近五年担任因违法经营而被撤销、接管、合并、宣告破产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12、的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负有个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负有个人责任的;人责任的;第二章第二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14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主要内容(续主要内容(续6)(四)曾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有提供虚假信息等违反诚信原则行为的,(四)曾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有提供虚假信息等违反诚信原则行为的,或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对抗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情节严重的;或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对抗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情节严重的;(五)被取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事担保(五)被取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13、人员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事担保或金融行业工作的年限未满的;或金融行业工作的年限未满的;(六)提交虚假申请材料或明知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六)提交虚假申请材料或明知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七)个人或配偶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债务的;(七)个人或配偶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债务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章第二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15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主要内容(续主要内容(续
14、7)第七条第七条 独立董事拟任人除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外,还应独立董事拟任人除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外,还应当是法律、经济、金融、财会或担保方面的专业人士,并不得与拟当是法律、经济、金融、财会或担保方面的专业人士,并不得与拟任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存在利益冲突。任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第二章第二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16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主要内容(续主要内容(续8)第八条第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从事担保或金融工作三年以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从事担保或金融工作三年以上,或从事相关行业工作
15、五年以上。上,或从事相关行业工作五年以上。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所任职务的职责,熟悉任职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所任职务的职责,熟悉任职公司的管理框架、盈利模式,熟知任职公司的内控制度,具备与所公司的管理框架、盈利模式,熟知任职公司的内控制度,具备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能力。任职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能力。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经监管部融资性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经监管部门同意的除外。门同意的除外。第二章第二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17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16、主要内容(续主要内容(续9)第九条第九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申请核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融资性担保公司申请核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将下列申请材料报送监管部门:格,应当将下列申请材料报送监管部门:(一)申请人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致监管部门的申请书。(一)申请人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致监管部门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说明拟任人拟任的职务、职责、权限,以及该职务在公申请书应当说明拟任人拟任的职务、职责、权限,以及该职务在公司组织结构中的位置。司组织结构中的位置。(二)拟任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的复印件,拟任人简历和未来履(二)拟任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的复印件,拟任人简历和
17、未来履职计划。职计划。第三章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18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主要内容(续主要内容(续10)(三)由拟任人签署的陈述书和任职之后将守法尽责的承诺书。陈(三)由拟任人签署的陈述书和任职之后将守法尽责的承诺书。陈述书应当包括拟任人无犯罪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拟任人或其配偶述书应当包括拟任人无犯罪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拟任人或其配偶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债务,拟任人与拟担任职务不存在利益冲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债务,拟任人与拟担任职务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内容。突等内容。(四)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任命董事、监事、
18、高级管理(四)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任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的,应当报送相应的会议决人员应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的,应当报送相应的会议决议。议。(五)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五)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第三章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19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主要内容(续主要内容(续11)第十条第十条 监管部门可以约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进行任监管部门可以约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进行任职前谈话或考试,对拟任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职前谈话或考试,对拟任人的资格进
19、行审查。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新设立时,董事、监事、高融资性担保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新设立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申请可以与该机构设立申请一并受理、审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申请可以与该机构设立申请一并受理、审查并决定。查并决定。第三章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20 一、高管办法解读一、高管办法解读 主要内容(续主要内容(续12)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分支机构总经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分支机构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监管部门负责核准,并由总公司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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