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政策知识.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伤保险政策知识.ppt(2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工伤保险政策知识解读湖南博爱康复医院职业社会康复科内容u工伤职工就医原则u停工留薪期待遇u工伤鉴定u工伤赔偿u假肢、辅助器具u劳动仲裁工伤职工就医原则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应及时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但病情平稳后应及时转入协议医疗机构。凡具有康复价值的工伤职工或待定工伤职工无理拒绝接受工伤康复者视同拒绝治疗,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康复期间,工伤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1、未按有关政策擅自在非协议机构发生的有关费用。2、治疗非工伤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3、符合出院条件据拒绝不出院继续发生的费用4、住超标准病房,进行超标准检查、治疗和使用
2、超规定范围用药的费用5、工伤职工故意加重残情或无理拒绝工伤康复机构检查治疗而增加的医疗费用6、其他不符合工伤保险规定所发生的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待遇:1、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说明: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含奖金。未签劳动合同者和未定岗者,工资的解释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1)原上班期间的工资(2)单位平均工资(3)本市、地、县上一年度平均工资(4)
3、单位缴费基数(5)本人基本工资(6)原岗位所有员工平均工资(7)单位地面或行政后勤其他工种工资(8)本市、地、县最低工资标准2、伙食补助: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3、生活不能自理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无标准)。4、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支付情况同P9)停止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部门:省和设区的市、州申
4、请人:单位、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材料:(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书(2)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鉴定内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十级,一级为最高)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三级)p鉴定时间:湖南省坚持“先康复,后评残补偿”原则。p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十五日内十五日内向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p劳动能力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单位、个人及直系亲属认为伤残发生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p鉴定费用:正常参保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正常参保者单位支付
5、。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结论高于原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否则则由申请人负担。工伤赔偿一至四级1、保留劳动合同,退出工作岗位2、原则上不允许一次性结算,实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注:本人工资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原则为“就高不就低”。3、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护理费支付:完全不能自理50%、大部分不能自理40%、部分自理30%。(注:基数为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27个
6、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本人工资5、工伤工友在慎重考虑将来面对的各种情况后,与直系亲属商议后,执意要求一次性结算者,需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障经办机构要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参照湖南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办理。(1)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伤残等级赔偿(月):192、168、144、120。()35周岁至50周岁(含50周岁)伤残等级赔偿(月):180、156、132、108(3)5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赔偿(月):168、144、120、96五至六级1、单位不能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应安排职工力所能及工作。2、五至六级伤残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在用人
7、单位关闭破产时,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3、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须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36个月、30个月和24个月、18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者,每减少一年扣除20%,最高不得超过全额。4、难以安排工作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70%、60%。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16个月。注: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七至十级1、七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2、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须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
8、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月):13、11、9、7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月):15、10、8、6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伤残等级鉴定后伤残待遇计算假设您的伤残等级鉴定为7级,您的缴费基数1800元/月,您一次性结算所得总额计算如下:基金部分:28月*1800元/月=
9、50400元单位部分:15月*1800元/月=27000元总额: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单位支付部分=77400元1-4级伤残待遇计算:原则上不给予一次性结算。如本人要求一次性结算参照农民工。见P16.计算方式如下:假设您是35周岁至50周岁(含50周岁)伤残等级为二级伤残工伤职工,您的缴费基数为1800元/月。则您的赔偿为:1800元/月*156月=28,0800元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假肢、辅助器具由医院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确认,费用按国家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单位同意则由单位支付,否则由个人自付)劳动仲裁 1、仲裁范畴: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2、程序:工伤工友(委托工会或第三人)与单位直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一年),申请提出后仲裁委员会5日内作出反应(受理或不受理)。裁决一般在受理后45日内,最长不得超过60日开庭,超时可直接提请诉讼。当事人可在开庭前3天提出延期开庭。裁决书不服可在15日内提请诉讼否则裁决书生效具有法律效力。职业社会康复科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