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ppt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ppt(8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安 全 法 规主讲人:梁 峰Safety Law and Regulation 第6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本章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的国家监督管理2.群众参与与社会监督 3.监察机关的监督保障 4.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第一节第一节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我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系的特点为:$通过立法确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通过安全文化手段使从业人员自觉地安全生产$通过全面的监管机制把事故消除在萌芽阶段$通过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应的责任$通过奖励制度,调动积极性,降低安全隐患$通过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传达新技术、新理念、新政策第一节第一节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一、一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这这里里讲讲的的监监督督管管理理,主主要要指指政政府府或或者者其其他他有有关关组组织织对对生生产产经经营营单单位位安安全全生生产产工工作作的的监监督督和和管管理理,不不包包括括生生产产经经营营单单位位内内部部的管理和监督的管理和监督。目目前前我我国国安安全全生生产产监监督督管管理理体体制制是是全全方方位位的的、多多层层次次的的,综综合合监监管管与与行行业业监监管管相相结结合合、国国家家监监察察与与地地方方监监管管相相结结合合、政政府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格局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格局。(一)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l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的直属机
3、构,依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l国务院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其办公室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承担,主要职责为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节第一节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l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综合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管理相结合。l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多数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l公安、交通、铁道、民航、水
4、利、电力、建设、国防科技、邮政、信息产业、质检、环保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别对消防、交通、铁路、民航、水利、电力、建筑、国防工业、特种设备、核安全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即行业监管。6.1安全生产的国家监督管理l安全生产的国家监督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专门设立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的计划、组织、协调、指挥、控制、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监督管理活动。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二)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l 针对某些危险性较高的特殊领域,国家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专门建立了国家监察机制。l 煤矿:国家监察与地方
5、监管相结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下设分局。地方明确相应的部门行使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权,即实行地方监管。l 交通部门的水上监管:垂直与分级相结合。l 特种设备:省以下垂直管理。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三)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l政府监督主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察部门。l其他方面的监督主要有:安全中介机构的监督;社会公众的监督;工会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的监督。安全生产国家监督管理体制的形成l1998年,原由劳动部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等职能交由国家经贸委承担 l1999年
6、,国务院又增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l2000年12月,国务院决定在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基础上设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个机构 l2005年初改组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全生产国家监督体制及其基本特征 l1安全生产的国家监督管理体制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7、。l2安全生产的国家监督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1)具有监督的权威性(2)具有监督的强制性(3)具有监督的普遍约束性(4)具有特殊的行政执法地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l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设9个职能机构:(1)办公厅(国际合作司、财务司)(2)政策法规司(3)规划科技司(4)安全生产协调司(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办公室、职业安全监督管理司)(5)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6)监督管理一司(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7)监督管理二司(8)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9)人事培训司。http:/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安全生
8、产发展规划等负责发布全国安全生产信息、特大事故的处理、组织指挥救援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2)主要职责)主要职责第一节第一节 安全生产的国家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国家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国的安全生产检验工作、安全中介的资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国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及各种资格培训工作监督工矿商贸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等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实施与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的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管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并综合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承办国务院、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示意图检查
9、准备检查准备文书归档文书归档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现场检查现场检查1.1.确定对象确定对象2.2.明确任务明确任务3.3.熟悉情况熟悉情况4.4.制定方案制定方案1.1.出示证件出示证件2.2.了解情况了解情况3.3.现场检查现场检查5.5.制作文书制作文书6.6.通报情况通报情况1.1.立案决定立案决定2.2.调查取证调查取证3.3.处罚告知处罚告知4.4.处罚决定处罚决定5.5.处罚执行处罚执行6.6.批准结案批准结案1.1.文书入库文书入库2.2.整理案卷整理案卷3.3.案卷归档案卷归档监 管 准 备1 单位现场检查确定检查对象。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监 管 准 备2检查对象工艺流程生产情况
10、安全卫生检查计划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和安全卫生情况,制定检查计划。l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编写安全检查表式检查提纲,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等。监 管 准 备2检 方查 法内 步容 骤安全检查表现 场 检 查-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至少应有两名执法人员,并出示安全生产监察员证件。检查证件检查证件现 场 检 查2到达被检查单位后,首先应找主要负责人了解检查单位相关情况。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现 场 检 查3现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原材料、防护措施等内容。生 产工 艺技 术装 备原材料防 护措 施现 场 检 查4安全管理和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的
11、问题和建议现场检查时,应听取被检查单位工作人员关于安全管理和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现 场 检 查5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整改期限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向企业通报检查情况,告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现 场 检 查6检查结果责令改正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强制措施决定书现场检查完毕后,对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应当制作统一的执法文书,由参加检查的安监员签名后送达被检查单位,并将签有被检查单位意见的执法文书带回存档。行 政 处 罚立案 提交立案申请立案申批表立案申批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除依照简
12、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予以立案,填写统一的立案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决定立案,指定至少2名案件承办人,并明确主办人员。同意立案行 政 处 罚调查取证(1)询询 问问 笔笔 录录案件承办人调查案件时,不得少于两人。询问有关人员应当制作统一的调查取证笔录。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行 政 处 罚调查取证(2)在案件调查中,涉及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有关情况,必须要有证人证明情况属实。每件证据至少有2份互为佐证的证据。行 政 处 罚收集证据书 证物证影音证据证人证
13、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材料调查取证除询问当事人或证人等有关人员外,可以现场提取相关证据或取得相关书面证据材料,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经当事人认可,还可以制作影音证据;必要时可以请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勘察现场进行技术鉴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行 政 处 罚整理资料询 问 笔 录勘 验 笔 录其它证据材料调查结束后,应当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并根据取证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充调查。行 政 处 罚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违法事实的法律适用违
14、法事实及证据对违法事实的处理建议案件调查完成后,主办人员应提交案件调查报告。案件调查报告应罗列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列出违法事实的处罚适用法律条款,并提出对违法事实的处理建议。行 政 处 罚审查调查报告拟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调查报告,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行 政 处 罚处
15、罚告知违法事实 处罚理由 处罚依据处罚告知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拟做出的行政处罚,依法下达统一格式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或三日内要求组织听证。行 政 处 罚相对人权利陈 述申 辩要求组织听证期限3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作出较重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6、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告知后三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行 政 处 罚-听证程序较重行政较重行政处罚告知处罚告知要求听证要求听证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对个人罚款为一万元以上或对煤矿罚款为三万元以上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听证费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行 政 处 罚处罚种类罚款责令改正停产整顿暂扣吊销有关证照其它行政处罚安安全全生生产产违违法法行行为为行行政政处处罚罚的的种种类类:1.1.警警告告;2.2.罚罚款款;3.3.
17、没没收收违违法法所所得得;4.4.责责令令改改正正、责责令令限限期期改改正正、责责令令停停止止违违法法行行为为;5.5.责责令令停停产产停停业业整整顿顿、责责令令停停产产停停业业、责责令令停停止止建建设设;6.6.拘拘留留;7.7.关关闭闭;8.8.暂暂扣扣或或吊吊销销有有关关证证照照;9.9.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给给予予关关闭闭的的行行政政处处罚罚,报报请请县县级级以以上上人人民民政政府府按按照照国国务务院院规规定定的的权权限限决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建议公安机关依照法决定。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建议公安机关依照法决定。行
18、 政 处 罚移送追刑案件移送书案件移送书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作统一格式的案件移送书,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案件超出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作案件移送书,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限的机关处理。行 政 处 罚送达行政处罚行政处罚 决定书决定书直接送达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文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当事人是单位的,交其收发部门签收;当事人是个人的,交其本人签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
19、者有关人员到场,注明情况,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文书留在当事人的收发部门或者住所,即视为送达;2.当事人不在场,交其同住的成年亲属签收,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的备注栏内写明与当事人的关系;3.当事人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并注明受当事人委托的情况;4.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挂号邮寄送达,也可以委托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代为送达;5.无法采取以上方式送达的,可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行 政 处 罚复议或诉讼 人民政 府 法院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