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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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其次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治理。 第三条 依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22元以上(含2022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22元以下(不含2022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条 公司综合治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治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治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治理。 第五条 综合治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治理,按部门建立资产治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展治理,资产使
2、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需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展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展盘点。 第六条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选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依据现有资产状况及消耗标准,推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并加留意见,如需选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采供部或综合治理部选购人员选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选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治理部依据物品选购申请表联合验收,具体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认真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准时
3、通知选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需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需按规定赔偿。 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治理部依据现有资产状况及消耗标精确认是否超标并加留意见,领用人和资产治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第十条 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前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治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治理责任。综合治
4、理部资产管-理-员应依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准时登记资产治理台帐。部门固定资产消失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准时更新固定资产治理台帐;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调拨转移的,须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转出、转入部门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前方可转移。 第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台帐进展登记。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修理或修理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治理部经理审批后报废
5、。 第十五条 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治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状况报综合治理部。 2、综合治理部负责资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监视治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资产治理状况。 3、每季度末,综合治理部会同财务部对各部门资产治理状况进展全面检查及盘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各部门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缘由及责任人,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处理。如属治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将追究当事人和治理者的责任,并视详细状况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 资产交接 1、资产治理人员进展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2、部门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展确认。 第十七
6、条 未尽事宜依据物资治理和财务治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公司财产治理制度2022-07-04 9:16 | #2楼 为加强公司财产治理,爱护资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财产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财产是指货币资产、非货币资产、投资资产及其他资产 (一)货币资产是指现金、存款和应收及预付款项。 (二)非货币资产是存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和无形资产等。 1、存货是指生产经营中购进的材料、五金配件、入库的产成品和半成品、生产车间的在产品、产成品以及其他物料。 2、固定资产是到达公司财务制度的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按存放地点分为办公用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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