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集规范DB系列》DBJT 15-110-2023 广东省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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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标准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Testing code for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and fire facilities DBJff 15-110-201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13259-2015 批准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6年6月1日帝国,电审此北京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标准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的公告粤建公告201548号经组织专家委员会审查,现批准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为广东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5-110-20150 本标准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2、建设厅负责管理,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11月17日目Ij1=1 本规程是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7月21日下达的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粤建科函2014 1384号),由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省消防工作经验、教训,认真研究借鉴了国内其他省市的消防工作经验,广泛征求了检测、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并参考最新发布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
3、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等标准,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程共分23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建筑防火,消防给水,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雨淋、水幕及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和排烟设施,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消防电摞及其配电,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建筑灭火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等的检测项目、检测要求以及检测结论判定规则等。本规程在实施的过程中,请各个单位注意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
4、馈给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3号,020-87119888,51064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程由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本规程由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归口。5 6 主编单位: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参编单位: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支队广东省汕头市公安消防局广东省韶关市公安消防局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罗云庆肖蓉孙忠武刘胜王毅倪月然严洪李梅玲董雪玛荣路清吴利勤王楚斌刘志鹏唐武进马烨红李明谭上飞张永健王元光朱以恒杨婷陈雁玲张健王心汉郭启荣吴保柱陈炳俊吴惠贞广E国衡黄明目次1 范围-
5、2规范性引用文件23 术语和定义34 总则.45 建筑防火.56 消防给水u7 消火栓系统16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8 9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20 10 雨淋、水幕及水喷雾灭火系统.2311 气体灭火系统.25 12 泡沫灭火系统2日细水雾灭火系统.31 14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3415 干粉灭火系统.35 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717 防烟和排烟设施.45 18 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48 19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50 2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52 21 建筑灭火器.5322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54 23 检测结论判定规则.56 附录A检测项列表及判定等级.
6、57 附录B检测报告1557 Contents 1 Scope 1 2 Normative References 2 3 Terms and Definitions3 4 General Provisions 4 5 Fire Protection of Buildings 5 6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13 7 Hydrant Systems 16 8 Sprinkler Systems 18 9 Large-space Intelligent Active Control Sprinkler Systems 20 10 Deluge Systems an
7、d Drencher Systems and Water Spray Fire Protection systems23 11 Gas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25 12 Foam Extinguishing Systems 28 13 Water Mist Extinguishing Systems 31 14 Fixed Fire Monitor Extinguishing Systems 34 15 Powder Extinguishing Systems 35 16 Fire Alarm Systems 37 17 Smoke Control and Sm
8、oke Exhaust Systems.45 18 Fire Door,Fire Window and Fire Roller Shutter 48 19 Fire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50 20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and Evacuation Indicating Systems 52 21 Fire Extinguishers in Building 53 22 Remote Monitoring Systems for Urban Fire Protection 54 23 Evaluation Criterion o
9、f the Result 56 Appendix A Test Item and Property57 Appendix B Test Reports155 8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2 GB 168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34
10、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51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7 地铁设计规范GB 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93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38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898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
11、统技术规范GA 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3.0.1设计要求designrequirements 指现行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以及经主管部门认可的审核机构出具的加盖审核机构专用章的消防设计文件。3.0.2单项individualsystem of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installation 由若干使用性质或功能相近的子项组成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如建筑内部装修防火、防火防烟分隔、防爆、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3.0.3子项subassemblyof fire protection system 组成防火设施、灭火系统或使用性能、功能单一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如火灾探测器、安全出口、防火门等。3.0.4 检测项oneof all the requirements of s由assemblyof fire protection system 影响子项符合性判定的、属于子项若干技术要求中的某一具体指标、要求。如火灾探测器(子项)的报警功能(检测项)、保护面积(检测项)、安装质量(检测项)等。3.0.5 完好率therate of sub弓semblyof fire pro
13、tection system in good condition 指子项中同类别检测项的合格数量(如A项、B项、C项)与对应检测项总数量的比值(%)。3 4总则4.1 为了规范我省建筑防火与消防设施的检测工作,为组织消防验收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规程。4.2 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本规程如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4.3 消防设计文件如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消防相关技术标准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为准。4.4 各消防设施的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消
14、防产品应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人规则的证明文件。4.5 系统组件、设备、管道、线槽、支吊架等应完好无损、无锈蚀,设备、管道应无泄漏现象,导线和电缆的连接、绝缘性能、接地电阻等应符合设计要求。4.6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出具完整的检测报告,有明确的检测结论,并对检测质量和检测报告负终身责任。4.7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获取到有效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等资料后,方可进场检测,检测完毕后相关资料应存档备查。4.8 按其在消防安全中的重要程度将子项中的检测项分为A(关键项目)、B(主要项目)、c(一般项目),每个检测项目及类别见附录A。4.9 除线路、管路按每防火分区选取具有代表性的2处进行检测外,其余子项应按附
15、录A中的检测项实施全数检测。4 5 建筑防火5.1 建筑类别5.1.1检测项目建筑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单层建筑面积等要素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5.1.2 检测要求基于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计文件等资料,对建筑相关要素进行现场实地检测、核查,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5.2 耐火等级5.2.1检测项目建筑耐火等级以及墙、柱、楼板、疏散楼梯、吊顶等构件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5.2.2 检测要求基于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计文件等资料,通过对建筑火灾扑救难度、使用功能、层数等的核查,结合建筑类别判定建筑
16、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而检测建筑的墙、柱、楼板、疏散楼梯、吊顶等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5.3 防火间距5.3.1检测项目建筑防火间距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5 5.3.2 检测要求测量建筑最不利防火间距,并结合建筑类别、建筑耐火等级及建筑相关构件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等资料,判定建筑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5.4 消防车道5.4.1检测项目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以及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净高度、转弯半径、消防车道与建筑外墙距离、消防车道坡度、回车场尺寸、面积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5.4.2 检测要求基于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
17、设计文件等资料,对建筑消防车道的位置、形式进行检测,并检查消防车道与建筑间是否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测量消防车道最不利净宽度、净高度、转弯半径、回车场尺寸、面积等,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5.5救援场地和入口5.5.1检测项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长度、宽度、坡度以及与建筑外墙距离,及消防救援人口的设置、净高、净宽、与室内地面高度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5丘2检测要求基于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计文件等资料,对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位置、是否有利于消防车操作等实用性进行检测,并检查消防救援人口的设置情况。测量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宽度、边缘与建筑距离、坡
18、度等参数,测量消防救援窗口净高、净宽、与室内地面高度,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6 5.6.1 消防控制室1检测项目5.6 特殊场所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耐火等级、构件耐火极限、消防控制室的门、消防控制室防水淹技术措施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2 检测要求基于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计文件等资料,对消防控制室的位置、防火门等级、疏散门位置、防水淹措施等进行检测;查阅相关的施工、监理验收等记录,核查消防控制室的防火分隔措施,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5.6.2 消防水泵房1检测项目消防水泵房的设置、耐火等级、构件耐火极限、消防水泵房的门、消防水泵房防水淹技术措施等应符
19、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2 检测要求基于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计文件等资料,对消防水泵房的位置、防火门等级、疏散门位置、防水淹措施等进行检查;查阅相关的施工、监理验收记录,对消防水泵房的防火分隔措施进行检查,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5.7 防火分区和层数5.7.1检测项目建筑允许高度、层数及防火分区面积以及防火墙、防火窗、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组件的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5.7.2检测要求基于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计文件等资料,检查建筑层7 2 疏散走道基于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计文件等资料,对疏散走道的设置、宽度、疏散距离及两侧隔墙
20、的燃烧性能、耐火等级等进行检测,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3 疏散楼梯(间)基于消防技术标准及有效消防设计文件等资料,检查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并对楼梯间是否有影响疏散通畅的障碍物、影响安全的管道进行检查,测量疏散楼梯间净宽度,并对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卷帘、可燃气体管道、防烟设施及其他门、窗、洞口的设置情况进行检测,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检查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查阅有效施工、监理记录,检查疏散楼梯间的防火分隔措施。当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楼梯间存在共用时,对首层采用的防火隔墙、防火门及相关标志进行检查,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检查室外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查阅
21、有效施工、监理记录,核查梯段和平台材料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测量栏杆扶手高度、楼梯净宽度及倾斜角等,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5.9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5且1检测项目前室的门、窗、洞口的设置及使用面积、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5.9.2检测要求检查并确认前室无卷帘及其他标准不允许的门、窗、洞口,通过查阅进货证明、监理记录及铭牌等确认前室防火门耐火等级,测量前室使用面积、短边长度,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9 5.10 安全出口5.10.1检测项目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净宽度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
22、。5.10.2 检测要求基于有效的消防设计文件、图纸等,核查安全出口位置、数量,测量安全出口净宽度,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5.11 避难设施5.11.1检测项目建筑避难层(间)的设置、避难层(间)的出、人口指示标志、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高度、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设置、避难层的净面积、避难层中的设备间、管道区的防火分隔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避难走道的设置、避难走道防火隔墙、楼板的耐火极限、直通地面出口设置、避难走道净宽度、避难走道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5.11.2 检测要求基于有效的消防设计文件、图
23、纸等,核查避难层(间)的布置。检查与避难层相连的疏散楼梯是否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查阅有效施工、监理记录,检查避难层中设备间、管道区的防火分隔。检查避难层相关消防设施设置、出、人口指示标志等。测量建筑中第一个避难层的楼地面与灭火救援场地地面间高度及使用净面积,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查阅有效施工、监理记录,核查避难走道的防火隔墙、楼板的耐火极限以及走道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核查防烟前室的设置并测量实际使用面积。检查避难走道内直通地面出口的设置、10 数量,并测量防火分区内通过避难走道到地面的距离,测量避难走道净宽度。5.12 消防电梯5.12.1检测项目消防电梯设置、消防
24、电梯内部装修材料、额定载重量、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间防火隔墙、消防电梯井底排水设施等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5.12.2 检测要求基于有效的消防设计文件、图纸等,检查消防电梯的设置情况,且应核查消防电梯数量,并检测消防电梯额定载重量、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查阅施工、监理记录,核查消防电梯井与相邻电梯井的防火隔墙耐火极限,检查消防电梯的排水设施,测量排水井容量并核查排水泵的额定排水量。5.13 电梯井等竖井5.13.1检测项目电梯井等竖井的设置、井内开口、井壁耐火极限、井壁上检查用门、建筑内电缆井、管道井等楼层防火封堵以及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
25、设计文件的规定。5.13.2 检测要求查阅消防设计文件,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平面图等,确定电梯井和管道井等的类型、位置,对照隐蔽工程施工记录、防火封堵产品燃烧性能证明文件等资料,逐项进行实地检查。5.14 建筑保温5.14.1检测项目建筑外墙保温系统设置、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护层厚度以及电气线路穿越或敷设在保温材料中的防火保护措施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消防设计文件的规定。11 5.14.2 检测要求查阅消防设计文件、施工、监理记录,对建筑外墙保温系统设置、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护层厚度以及电气线路穿越或敷设在保温材料中的防火保护措施进行检测,并客观、完整记录现场数据、信息。5.15 室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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