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规范大全》CECS179-2023 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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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 PCECS 1 7 9:200 5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W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i o n f o r e o n s t h v c ti o n o f h e a l t h y h o u s i n g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o f h e a l t h y h o u s i n gC EC S 1 7 9:i主编单位: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批准单位:中 国 工 程 建设
2、标 准 化 协 会拖行 日期:2 0 0 5年6月1日目 g吕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对住宅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已由适用、安全逐步走向舒适、健康,为此有必要制定一本有关城市健康住宅的专用标准。本规程是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 0 0 4)建标协字第0 5 号文 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 0 0 4年第一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的要求,在 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2 0 0 4 年版)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试点工程实践经验,从我国住宅建设的现实出发,适度地考虑了若干前瞻性问题而制定的。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定义,居住环境的健康性,社会环境的
3、健康性,工程验收。根据国家计委 1 9 8 6 1 6 4 9号文 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 的要求,现批准协会标准 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编号为 C E C S 1 7 9,2 0 0 5,推荐给有条件建设健康住宅的单位使用。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归口管理,由国家住宅与居住 环境 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北京 车公庄大街 1 9号,邮编1 0 0 0 4 4)负责解释。在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径寄解释单位。主 编 单 位: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参 编 单 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
4、环境监测总站 卫生部老年医学研究所传统医学研究中心 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 北京市民用产品安全健康质量监督检验站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物理所 北京体育大学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住宅实验室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厦门市建筑设计院 沈阳华新国际工程设计顾问公司 北京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金地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珠海市五洲房地产开发公司 厦门海沧投总房地产有限公司 沈阳华新联美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天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甘肃天鸿金运置业有限公司 海南恒瑞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丁国强开彦毛钱王作元付文华 龙兴冯卫平冯金秋刘燕辉刘凡 刘东卫刘永辉仲继寿朱建平李娥飞 李新
5、军吴学敏何少平陈学辉陈顺 张广宇张文才张文华张仲林张菲菲 陆一帆林建平易冰源杨善勤杨静宜 杨庆华金银龙金笠铭郑志坚赵旭 赵冠谦柳孝图禹振飞姚民光郝俊红 胡俊民胡璧奚瑞林顾启浩高宝林 高拯高星秦铮贾苇贾丽 曹秋颖谢远骥韩秀琦喜兵彭胜利 董月英靳瑞冬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 0 0 5年 a月 t o日目次1 总则2 术语和定义3 居住环境的健康性 3.1 住区环境 -3.2 住宅空间 3.3 空气环境 3.4 热环境 3.5 声环境 3.6 光环境 3.7 水环境 3.8 绿化系统 3.9 环境卫生4 社会环境的健康性 4.1 住区社会功能 。4.2 住区心理环境 。“二”“二”4.3 健身体
6、系 4.4 保健体系 4.5 公共卫生体系 。4.6 文化养育休系 4.7 杜会保险服务 “”“”“4.8 健康行动 4.9 健康物业管理 “”“”5 工程验收(1)(2)(4)(4)(4)(6)(8)(9)5.1 一般规定5.2 居住环境健康性验收 (10)(11)(1 2)(1 3)(14)(1 4)(14)(14)(1 5)(15)(1 6)(1 6)(16)(16)(1 8)(1 8)(18)15.3 社会环境健康性验收本规程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2 3)(24)(25)1 总则1.0.1 为贯彻健康住宅的建设理念,指导健康住宅(住区)的建设工作,建立健康住宅的评估体系、技术体系和建筑
7、体系,提升健康住宅(住区)的环境品质,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城市健康住宅(住区)的开发建设和工程验收,以及住宅(住区)健康性能的检测与评估。1.0.3 健康住宅(住区)建设应从我国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出发,以保障健康为起点,向有益和增进健康发展。1.0.4 健康住宅(住区)建设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 准的规 定。2 术语和定义2.0.1 健 康h e a l t h y 人在躯体上、心理上、道德上和社会关系上处于完好状态。2.0.2 健康 住宅建设 c a n s t r a c t io n o f h e a l t h y h o u s i n g
8、用健康理念指导住宅建设,在满足住宅建设基本要素的基础上,提升健康要素,保障居住者生理、心理、道德和社会适应多层次的 健康需求,促进住宅建设可持续发展,营造出舒适、健康的居住环境。2.0.3 无障碍设施n o-o b s t a c l e f a c i l i t i e s 住区内建设的方便老年人、残疾人通行的道路和服务设施。2.0.4 私密性p r i v a c y 居住者在居住行为中需要保护个人隐私的特性。2.0.5 社会环境s o c i a l e n v i r o n me n t 以个人、家庭为主的各群体及其内部的人际关系、生活习惯,以及社会规范等。2.0.6 邻里关系n
9、e ig h b o r h o o d 住区内居民之间的人际关系。2.0.7 安全防范s a f e p r e c a u t i o n 保障居住安全性的措施,包括防火、防盗、防有害气体、防意外伤害等。2.0.8 领域划分f i e l d d i v is io n 将住区内人们所占有的空间范围划分成不同区域,分别有所归属,以满足不同的需求。2.0.9 压抑感f e e l i n g o p p r e s s i o n 人们因受内外环境刺激而引起情绪抑制、积极性下降、活动减少、活力降低等的现象。2.0.1 0 文化养育c u l t u r e f o s t e r i n g
10、 培育和引导健康的文化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3 居住环境的健康性3.1 住 区 环 境3.1.1 建设用地应选择在适宜健康居住的地区,即应有利于保护自然地形、地貌和历史文化遗迹,具有适合建设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条件,远离污染源,并可避免或有效控制水、大气、噪声、电磁辐射和氛浓度超标等污染。3.1.2 住区 规划应布局合理,结构清晰,有利于居住者身心 健康,并为营造文明社区提供有利条件。3.1.3 住区内部应合理组织动静交通,设置足够的停车位,防止机动车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步行通道应连续贯通,具有无障碍设施,利于步行健身。3.1.4 住区环境空间设计应层次分明,为邻里接触交往提供条件。3.
11、1.5 住区建设应与自然环境相融合,考虑视觉效果,做到色彩协调;标志牌设置应位置恰当、格式统一、内容清晰;住宅空调的室外机件应隐蔽或整齐安装。3.2住 宅 空 间3.2.1 住宅套型设计应以居住生活行为的规律为准则,满足居住者生活、生理、心理等需求,实现舒适、健康的居住目标。套型面积取决于功能。套型功能的增量,除取决于适宜的面积外,还应包括功能空间的细化和设备配置的质量,应与日益提高的生活质量水平和现代生活方式相适应。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三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宜符合表 3.2.1的规定。表 3.2.1 套型分类套 型居住 空间数(个)总使用面积(m 龙)一类24 5-6 9二 类37 08
12、 9三 类4妻 9 0 注:本 表内使 用面积 均不包 括 阳台面 积。本 表内使 用面 积允许 向上浮 动 1 0%.3.2.2 住宅层高宜采用 2.8 0-3.O O m,居住空间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 0 m,厨房和卫生间室内净高分别不应低于 2.4 0 m和2.2 0m。功能空间的面积指标宜符合表 3.2.2-1-4的规定。宜考虑储藏空间或储藏室的设置,储藏室面积不宜小于3 m 2.表3.2.2-1 卧室使用面积和有关指标类 别面积指 标(m 勺开间指 标(m)主卧室 1 4 3.6次卧室(双 人)1 2 3.3次卧室(单 人)9 3.0注 开 间按轴 线尺寸 计算.表3.2.2-2
13、起居室(厅)使用面积和有关指标套型面积 指标(m Z)开间 指标(。)连续 直线墙 面长 度(m)一类 1 4 3.6 3.0二类妻 1 8 3.9身 3.6二类妻 2 2)4.2 4.2注:开 间按轴 线尺寸 计算。表3.2.2 一厨房使用面积和有关指标套 型面积指 标(m Z)操作 台延长 线长度(m)一类 5妻 2.7二 类 6)3.0三类 7 3.3表3.2.2-4 卫生间使用面积和有关指标卫生 洁具组 合面积 指标(m 勺单边长 度(m)便器、洗浴器 和洗 面器三件)4弃 2.2便器和 洗面器 两件妻 3妻 1.8便 器一件)1.13.2.3 套内应合理安排各种功能空间,实行公私分区
14、、动静分区的原则,明确各功能空间的专用性。主要居住空间应避免相互干扰,邻里住户之间应避免发生对视,保障私密性3.2.4 楼内应合理组织交往空间,包括单元人口、大堂、楼梯、电梯、前厅、过道、平台、走廊等居住者过往和停留的空间,便于楼内邻里交往。3.2.5 结构、设备及其管网的布置,应为住宅的可改造性提供必要条件宜采用大开间结构、竖向干管集中、横向支管不穿楼板等技术。3.2.6 针对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儿童生活活动的安全需要,套内空间应避免设台阶和错层,必要部位应设置扶手、护栏、防滑地面和报警装置等设施,还应采取防止坠落伤人以及儿童等特种人群坠落受伤的措施。3.3 空 气 环 境3.3.1 住区空气
15、质量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 B 3 0 9 5 的相关规定(表3.3.1),襄3.3.1 住区空气质.标准污染物单位标准值备注二 氧 化 硫一m g/m 3G 0.5 一日 平 均 值氮 氧 化 物一 0.1。一日 平 均 值一 氧 化 碳一m g/m”一 5 4.0 0 一日 平 均 值二 氧 化 氮一m g/m,一 0.0 8 一日 平 均 值臭氧m g/m落 0.1 61 h平均值可 吸 人 顺 粒 物一m g/m 一、。.1 5 一。平 均 值3.3.2 竣工验收房的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表 3.3.2的规定,并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污染物(氨、甲醛、苯、甲苯、二氧化碳、二氧化硫
16、)作为评价指标。衰 3,3.2 竣工验收房室内空气质.标准污染 物单位标准值备注二 氧化硫mg/m 0.5 0 1 h 平 均 值二氧 化氮mg/.簇 0.2 41 h 平均值一 氧化碳mg/m簇 1 01 h 平 均 值二 氧化碳%O.1 0日平均 值氨mg/m 3簇 0.2 01 h 平均 值甲醛mg/m 0。”1 h 平均 值笨mg/m簇 0.0 9l h 平均 值甲笨mg/m s 0.2“1 h 平 均 值二 甲苯tug/m 习 0.2 01 h 平均值可吸 人颖粒 物mg/m 0.1 5 一日 平 均 值总挥 发性有 机物m g/m 3 0 2 0表3.5.3-3 樱板撞击声隔声标准
17、参数推荐 值低 限值计权 标准化 撞击声压 级 d B(A)(6 57 53.光环境3.6.1 住宅日 照应采用日 照分析软件优化设计。住宅日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 B 5 0 1 5。的相关规定(表 3.6.1)。每套住宅应有一间居室,四居室以上户型宜有两间居室达到日照标准。衰 3.6.1住 宅 日 照标 准建筑气候 Li 号和 城 市 类 型I、n、m.姐 气候 区1Y 气 候区V与 vi气候 区大城市中小城 市大 城市中小城市日 照标 准 日大 寒 日冬至 日日照时数(h)z)31有 效 日 照 时间带 (h)8-1 69-1 5计算 起点住 宅底层 窗 台面3.
18、6.2 住宅室内采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住宅设计规范)G B5 0 0 9 6 的相关规定(表 3.6.2),裹 3.6.2住 宅 室 内 采 光 标 准房 间名 称侧面采 光采 光系数(%)窗地面积比 值(A/A,)起 居室(厅)、卧室、书房、厨房-1,1/7楼梯 间身 0 5妻 1/1 23.6.3 住宅室内人工照明应根据各功能空间的要求,合理选择电光源,确立照明方式和灯具形式,并确保用电安全。3.6.4 住区户外照明,包括道路、广场、绿地、标志、建筑小品等的照明,其光线不得射人住宅室内,且在居室窗户上产生的垂直照度不得超过 4 l x,3.6.5 住宅楼内的公共照明(人口、走廊、楼梯等)
19、应满足居住者行走的生理和心理安全要求。楼外夜间照明应满足人行、车行的安全要求和住区的安全防范要求。3.7水环境3.7.1 住区内应建立完善的生活给水系统,保证水量稳定,水压可 靠;水质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 B 5 7 4 9 的规定执行;在有条件的地区宜符合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 0 0 1)的要求。3.7.2 住区内宜供应生活热水。生活热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使用要求、耗热量和用水点分布情况,结合热源条件确定,宜优先采用集中生活热水供应系统。3.7.3 住区内宜采用管道供应直接饮用净水,所用管网应独立、封闭、循环。经过净化处理的用户龙头出水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20、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C J/T 9 4的要求,并建立定期送检制度,设置安全报警装置。3.7.4 住区内应采用生活污水和雨水分流排水系统。生活污水 11应排人城市污水管网,不得直接排人自 然水体。设有中水系统的住区,中水系统的设计和中水的水质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G B 5 0 3 3 6的规定执行。3.7.5 住宅排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排水性质和污染程度,结合室外排水体系和有利于综合利用与处理等要求确定。多层和高层住宅的卫生间生活污水立管应采用以专用通气管为主要模式的通气系统排水支管应以本户为界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 0 mm。地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地漏)C J/T 1
21、 8 6的要求。3.7.6 建筑物雨水管应单独设置。在缺水地区,宜将住区内屋面和路面的雨水收集、处理、储存,作为杂用水回用;或将径流引人住区中水处理站,作为中水水源之一。3.7.7 根据住区特点,宜发挥自然水体景观效用。宜因地制宜地设置溪流、涌泉、叠水、瀑布等水景,并注意亲水空间的安全性。景观用水应为流动循环水,其水质应根据其功能按现行国家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GB 1 2 9 4 1的相应规定执行;人造景观用水则应符合该标准C类水质的要求。如用中水作景观用水,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NG B/T 1 8 9 2 1 的相关规定。3.8 绿 化 系 统3
22、.8.1 住区绿地率应大于3 5%.3.8.2 绿化系统应科学合理地利用基地及其周边的自 然条件,保持住区对大自然的亲和性,达到植物配置多样性,生态结构稳定性和园林景观艺术性的要求。绿地设计和植物的选择与配置应符合以下原则:1 通过保留、补植、调整、养护等措施,充分利用基地中已产生效益的原生树木。2 适应地域气候和住区环境条件,选择具有一定观赏价值和 1 2防护作用的乡土树种和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可部分选择驱虫杀菌的植物和适应性强、具有保健作用的药用植物。3 绿化系统宜采取以植物群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组
23、成丰富多彩的 上、中、下复层结构,易于维持和V制生态稳定。快、慢长树的比例宜控制在 6;4;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宜控制在1 t 3-1:4 之间;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和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的比例宜控制在 7:3 03.8.3 宜发展阳台绿化、墙面绿化和屋顶绿化,扩充宅前绿地,提高绿地种植质量。3.8.4 在绿地范围内宜按地表径流方式进行排水设计,利用雨水经土壤渗透净化后涵养地下水。绿地灌溉系统应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或滴灌系统等。3.8.5 绿地内步道和小型场地的铺装面积宜控制在 2 0%以内,并采用透水、透气性材料铺装。宅间绿地上设置的活动、休息场地,不宜少于 2/3
24、的面积在建筑 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3.,环 境 卫 生3,.1 多层住宅不应设垃圾道,宜根据垃圾收集方式设置相应设施高层住宅也可不设垃圾道,可在每层设易清洗的垃圾收集间。宜优先采用袋装垃圾,分类收运。住区垃圾房应隐蔽、密闭,保证垃圾不外漏;宜设于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处,避免对住区空气环境的污染;且设置风道或排风设施和冲洗、排水设施。3.9.2 垃圾处置宜压缩外运,有机垃圾宜采用生化处理,有害垃圾(废电池、废家用电器等)应单独收集,由有关单位集中处置。4 社会环境的健康性 4.1 住区社会功能4.1.1 住区除应提供住宅和公共服务设施外,还应为居住者提供物质上和精神上互助,情感上和思想上交流,以
25、及休 闲娱乐的条件,全面提升住区环境品质。4.2 住区心理环境4.2.1 住区应为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提供不同层次的交往空间和设施,实现情感互动和精神交流,达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性循环4.2.2 住区内应合理设置智能化安全防范系统,开展安全防范环境设计,营造安全氛围。4.2.3 应按功能要求划分住区空间层次,宜按公共领域、半公共领域、半私有领域和私有领域建立 良好的空间秩序,分别有所归属4.2.4 应减轻住区内的压抑感,宜通过环境设计增强邻里关系和安全防范,宜设置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户外活动空间吸引居住者参与户外活动。4.3 健 身 体 系4.3.1 根据住区的规模、周边状况和人文社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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