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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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WELLE Environmental Co.,Ltd (注册地址:常州高新区高新科技园创新北区(注册地址:常州高新区高新科技园创新北区 401-40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
2、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概况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拟发行股数: 1,33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1 年 3 月 7 日 每股发行价格: 58.50 元 发行后总股本: 5,300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和实际控制人李月中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
3、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发行人股东中风投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发行人其他股东国信弘盛、华成创东方和华澳创投均承诺:自完成增资入股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通
4、过持有常州德泽和华澳创投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8 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月中、浦燕新、蒋国良、周丽烨、朱卫兵、常进勇、黄兴刚和宗韬)还承诺:其将主动向发行人申报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各自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任何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国信弘盛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 86.583 万股公司国有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
5、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1 年 2 月 17 日 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6、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3,970 万股,本次拟发行 1,33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5,300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发行人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和实际控制人李月中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发行
7、人股东中风投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发行人其他股东国信弘盛、华成创东方和华澳创投均承诺:自完成增资入股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 通过持有常州德泽和华澳创投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8 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月中、浦燕新、蒋国良、周丽烨、朱卫兵、常进勇、黄兴刚和宗韬)
8、还承诺:其将主动向发行人申报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各自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任何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国信弘盛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 86.583 万股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二、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347.09 万元。经公司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9、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5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成长性风险 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 2010 年度,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态势,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939.82 万元、11,164.94 万元和 20,974.85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78%、99.97%和 100%,2009 年度和 2010 年度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 126.02%和 87.86%,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 128.7
10、4%和87.92%,成长性突出。报告期内,公司的快速成长主要依赖于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公司自成立以来逐步建立的品牌、技术创新、管理团队、服务模式等竞争优势。 如果由于垃圾渗滤液行业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以及公司未能妥善处理规模快速扩张过程中所面临的管理、市场开拓、技术开发与人才瓶颈等问题,公司将存在难以保持高成长性的风险。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8.66%、93.01%和 69.62%,且不尽相同,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是公司充分考虑行业竞争格局和自身优
11、势, 致力于大中型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的战略定位和主动开拓大中型项目的市场策略,以及所从事业务特点所造成的,短期内难以回避。 (三)项目质量风险 本公司所承建的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一般为市、县级环卫部门的重点项目,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尤为重要。由于垃圾渗滤液具有高污染、成分复杂以及危害性大等特性,受社会公众特别是垃圾处理厂附近居民的关注度高,一旦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出现垃圾渗滤液处理液排放不达标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品牌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四)分包业务风险 公司承接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土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
12、书 1-1-6 建、设备集成、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业务流程,公司一般按照行业惯例将土建、安装和非标配件的加工业务分包。经过多年的项目经验积累,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包商选择制度和对分包商的管理制度,但仍存在因分包商个体差异、分包价格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对公司所开展项目的工程质量、经营成本产生影响的可能性。此外,如果对分包商的监管不力,也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技术泄密或经济纠纷等问题的出现。 (五)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或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截至 2008 年末、 2009 年末和 2010 年末, 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3,557.22万元、 3,866.42 万元和 6,820.98 万元,
13、分别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 53.26%、 27.97%和 27.90%,尽管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但由于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导致应收账款呈上升趋势。本公司已对应收账款计提了一定比例的坏账准备,且账龄在一年期以上的应收账款也主要以质保金为主,发生呆坏账的风险较小,但截至 201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名欠款单位欠款合计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67.19%,应收账款较为集中。此外,公司报告期末因结算时点与完工进度差异形成的隐性应收账款的金额分别为 145.41 万元、 1,432.05 万元和 5,727.87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及隐性应收账款的规模还将相应扩大
14、,可能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或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等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等产生不利影响。 (六)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本公司截至 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 2010 年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80 倍、2.22 倍和 1.57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74 倍、1.88 倍和 1.12 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7.65%、44.19%和 58.44%,截至 2010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出现下降,主要系随着公司 2010 年度新开工项目较多,公司银行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等相应增加导致流动负债大幅增加所致,整体而言,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保持稳定,资产负债率处于适中水平。但由于
15、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如在进行渗滤液处理项目时需支付保证金, 工程项目收入确认采取的完工百分比法和结算进度存在差异,以及客户最终为政府部门且付款周期较长等,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 若公司未来经营中出现现金流不足的情形,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7 目 录 目 录 发行概况.2发行概况.2 发行人声明.3发行人声明.3 重大事项提示.4重大事项提示.4 目 录.7目 录.7 第一节 释 义.12第一节 释 义.12 一、普通术语.12 二、专业术语.13 第二节 概 览.17第二节 概 览
16、.17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17 二、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18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1 五、本次发行情况.22 六、募集资金用途.2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2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2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4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24 三、本次发行有关机构.25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机构之间的关系.27 五、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27 第四节 风险因素.28第四节 风险因素.28 一、成长性风险.28 二、经营风险.28 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8 三、财务风险.29 四、技术
17、风险.31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31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32 七、市场风险.32 八、人力资源风险.33 九、管理风险.33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3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34 一、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34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36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37 四、发行人参股子公司、分公司情况.40 五、发行人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44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50 七、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54 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57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59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5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变化情况.59
18、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60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85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89 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97 六、与发行人生产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123 七、公司的技术和研发情况.141 八、公司境外开展业务情况.155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156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156 一、同业竞争情况.156 二、关联交易情况.160 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177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177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9、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177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18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188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18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189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定的协议、作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191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192 第九节 公司治理.194第九节 公司治理.194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194 二、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
20、行为情况.207 三、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207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208 五、公司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制度安排等规定及执行情况.209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与情况.210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212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212 一、财务报表.212 二、审计意见.218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18 四、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情况.228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收购兼并情况.229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29 七、重要财务指标.230 八、盈利预测情况.231 九、资产评估情况.232 十、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21、.235 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10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237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237 十三、盈利能力分析.267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303 十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305 十六、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股利分配情况.306 十七、利润共享安排和股利派发计划.308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309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309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30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31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311 四、募集资金项目组织方式及实施情况.327 五、募集资金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情况.32
22、7 六、固定资产投资变化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327 七、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328 第十二节 未来发展与规划.330第十二节 未来发展与规划.330 一、发展规划及目标.330 二、增强成长性、增进自主创新能力和提升核心竞争优势的措施.330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332 四、确保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333 五、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333 六、持续公告声明.334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335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335 一、重要合同.335 二、对外担保情况.344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344 四、
2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344 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11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344 第十四节 有关声明.345第十四节 有关声明.345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4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347 发行人律师声明.348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349 验资机构声明.350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351 第十五节 附件.352第十五节 附件.352 一、附件.352 二、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352 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
24、明书 1-1-12 第一节 释 义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一、普通术语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 本公司、 公司、股份公司、维尔利 指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常州德泽 指 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前身为常州德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0 月更名)维尔利有限 指 发行人前身维尔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中风投 指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国信弘盛 指 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 华成创东方 指 苏州华成创东方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华澳创投 指 深圳市华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金牛 指 常州金牛环保设备
25、有限公司 金坛清源 指 金坛市清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清源设备厂 指 金坛市清源环保设备厂 WWAG 指 德国 WEHRLE-WERK AG,发行人前控股股东 WUG 指 德国 WEHRLE Umwelt GmbH,WWAG 之子公司 广州维尔利 指 广州维尔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有其25%股权的参股子公司) 制造分公司 指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分公司 大连分公司 指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维尔利首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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