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机械排烟的规定--精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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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机械排烟的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机械排烟的规定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1.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正压送风系统,正压值应符合规定。2.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0m。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m。排烟口平时应关闭,并应设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3.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在排烟支管上应设
2、有当烟气温度超过 280时能自行2/3 关闭的排烟防火阀。4.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宜竖向设置。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5.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采用排烟轴流风机,并应在其机房入口处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 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风机应保证在 280时连续工作30min。6.机械排烟系统中,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7.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其隔热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 150mm 的距离。8.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若合用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应符合排烟系统要求。查询更多建筑企业中标业绩、诚信信息、资质条件,马上一键查询结果,下载建设通。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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