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税务硕士马海涛《中国税制》考点总结复习笔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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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 税务硕士马海涛中国税制考点总结复习笔记 一、1.1 复习笔记 考点一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主体、征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目、税率、减税、免税等,具体内容如表 1-1 所示。表 1-1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一)征税对象 1征税对象与税目 对征税对象规定的具体项目称为税目。税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2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 与征税对象相联系的另一个概念是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税法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计税依据可以分为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两大类,分别适用于从价计征的税种和从量计征的税种,具体分析见下表
2、。表 1-2 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 (二)税率 税率是一个总的概念,在实际应用中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绝对量形式规定的固定征收额度,即定额税率,它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另一种是按相对量形式规定的征收比例,这种形式又可分为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它适用于从价计征的税种。具体内容如表 1-3 所示。表 1-3 税率种类 【知识拓展】其他形式税率:表 1-4 其他形式的税率 (三)减税、免税 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内容:1起征点 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2免
3、征额 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全部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部分。属于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只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5000 元是指免征额。3减税、免税的规定 主要包括根据国家政策的需要所做的统一减免税规定以及根据某些纳税人的临时性或个别性的减税、免税规定。考点二 税收制度和税法 税收制度的确立以税法形式加以体现;税法付诸实施后,就转化为税收制度,成为社会经济秩序的有机组成部分。(一)税法的概念与特征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它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主要包括实体法、程序法、处罚法和争讼法。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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