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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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方法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成品保护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是提升工程品质、控制成本的重要手段。成品保护的管理制 度能表达项目的管理水平,施工现场随着施工开展,成品保 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在施工过程中 要对已完工分项开展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坏,将会增加修 复工作,带来工、料浪费,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为加强工 程成品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方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尚景集团建筑总公司承建的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遵 守本管理方法的各项规定。第三条 成品保护的一般方法 成品保护的一般方法主要有:盖、遮、围、堵、包、绑。盖:即
2、对成品开展覆盖。遮:即采取搭棚等措施对成品开展遮护。围:即在成品四周采取围护措施,限制人流,车辆等进 入。堵:即将有关排水、电气等管道事先开展封堵,防止杂 物、泥土等堵塞孔道。(三)当焊接、切割、喷漆等作业可能损伤玻璃时,应 有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焊接等火花溅到玻璃上。当焊接火花 飞溅到钢化玻璃上时,钢化玻璃表面会产生细微的伤痕。当 其受到风压力或振动力等作用时,伤痕就逐渐扩大,一旦进 入了玻璃厚度中心部分的拉应力层后,就引起玻璃突然全面 破碎,这种情况应当防止。(四)玻璃安装后,应对玻璃与框、扇同时开展清洁工 作。应有措施防止清洗墙面时的强酸性洗涤性溅到玻璃上,溅上时要立即用清水冲洗。竣工后的
3、玻璃工程表面应洁净,不得留有油灰、浆水、密封膏、涂料等斑污。第二十一条饰面板(砖)工程成品保护(一)饰面板(砖)运输安装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防 止棱角破损及保护板面光泽。(二)安装饰面板用的铁制锚固件、连接件,应镀锌或 经防锈处理。镜面和光面的石、花岗石饰面板,应用铜 或不锈钢制的连接件。防止日久连接件锈蚀污染成品。(三)饰面板安装后残留在饰面板上的砂浆、尘土和油 垢等应及时去除干净,如下表面黏附水泥浆等,时间太长,会给清理带来困难。(四)严禁用强酸清洗亚光饰面板,以免造成表面泛黄 泛白,颜色不统一。(五)突出墙面勒角的饰面板安装,应待上层的饰面板 工程完工后开展,以免造成污染。(六)楼梯栏杆
4、、栏板及墙裙的饰面板安装,应在楼梯踏步地(楼)面层完工后开展。(七)外墙饰面砖清洗,在初次擦抹干净一小时后,再 第二次擦洗,以保证表面清洗干净。严禁使用强酸清洗外墙 饰面砖。第二十二条涂料工程成品保护(一)外墙涂料施工前,应有防止雨淋、尘土玷污措施。(二)采用机械喷涂时,应有防止不喷涂的部位被玷污 措施。(三)外墙、厨房、浴室及厕所等需要使用涂料的部位,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防止成品起鼓、开裂、脱落。第二十二条楼地面工程成品保护(一)装修材料运输时应轻搬、轻装、轻卸。搬放时,石、花岗石反面先着地,以防碰撞。纸皮陶瓷锦砖等进 场时,应及时入库。露天存放应有防雨防潮措施。(二)楼地面面层施工后
5、未到达足够强度前应有防止上 人及堆放材料措施。(三)水电专业等所有地面下暗敷的管线必须于面层施 工前完成,严禁面层施工后凿打。(四)水泥砂浆等整体楼地面施工后,应有防开裂措施。如及时设置分仓缝。(五)水泥砂浆等整体楼地面、非木质地板块料楼地面 施工后应加强养护工作,应有防踩踏措施。如养护3d内禁 止踩踏,5d内禁止走小车。(六)块料楼地面施工时,砖面水泥砂浆应在凝结前去 除干净。(七)在已完工的楼地面上方作业时,应有防止工具等 物体掉落砸坏地面措施。(A)在已完工的楼地面上运输物品、搭设架子等施工 作业时,应有防止损坏楼地面面层的措施,如严禁直接在地 面上拖拉物品。对小斗车、铁架脚部采取软包措
6、施。第二十三条屋面防水工程成品保护(一)屋面防水层施工完保护层未施工前,应有防止无 关人员进入防水层践踏,开展其它施工作业到措施。(二)防水层施工时应特别注重防水层节点的保护,黏 结牢固,必要时应有封盖措施。防止对节点部位造成破坏,引起渗漏。(三)屋面防水保护层开裂会破坏防水层,所以保护层 应有防止开裂措施。如按规范设置分仓缝。(四)应正确安排屋面防水层施工顺序。严禁基层渗漏 未处理、孔洞未封堵、未试水,先行施工防水层。(五)屋面防水工程应在上部外装修作业完成后开展,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六)屋面施工完毕,应清扫干净屋面所有杂物(如泥 土、杂屑等),屋面地漏、管道口应有防堵塞措施。第二十四条构件
7、运输、吊装成品保护(一)构件运输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构件在运输 过程中倾覆、碰撞、扭曲、划伤表面等。如设置专门的运输 固定支架,设置醒目的构件运输标识。(二)构件吊放和堆放,应选择好吊点和支点,帝架类 构件的吊点和支点应选择在节点上,并有防止扭曲变形损坏 措施。(三)构件运输、吊装前,应满足构件强度要求。(四)对构件表面涂层,应有保护措施。对表面涂层受 损者,应及时开展处理。(五)重心高的构件立放应有防倾倒损坏措施。如放置 临时支撑,或紧靠立柱绑扎牢固。构件的堆放方式、堆放允 许高度、层数等应符合有关规定。构件堆放要放平放稳,支 座处要垫平。多层水平堆放构件,构件之间应用垫木隔开,各层垫木
8、应使其在同一垂线上,以保证堆放时不发生变形。(六)构件现场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干燥,并有排水 措施,应有防止雨水、泥土的玷污措施。(七)构件在吊运、堆放过程中,不得随意在构件上开 孔或切断任何杆件,不得遭受冲击。(A)安装后应及时对有关部位开展防锈补涂或表面膜 层处理。第二十五条其它成品保护(一)室内已安装的卫生洁具、灯具、水箱、水嘴,应 有防盗防损坏措施。教育工人保护成品。(二)地漏、卫生器具、通气孔应有防毒塞措施。如提 前临时先封堵,以免掉入杂物。严防硅、水泥砂浆等进入存 水弯。(三)严禁在垃圾道乱倒建筑垃圾。严禁从高空窗口向 外倒垃圾。(四)渗漏点应及时开展修补。(五)对楼梯踏步齿角,应
9、有防损坏措施。(六)楼梯栏杆、扶手应有保护措施,并严禁硬物敲打 栏杆扶手造成破坏。(七)禁止从楼梯间拖拉东西,禁止铁锹等工具在地面 上划过。包:即对成品开展有关包裹工作。绑:即在物体运输过程中采用有关绑扎、支架固定等措 施防止物资在运输、吊装过程中的损坏。第二章职责第四条总工办职责 工程成品保护管理部门为建筑总公司总工办,负责本管 理方法的编制、修订并归口管理。第五条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经理负责监视、管理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成品保护措 施的实施。在和班组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应有工程成品保护 条款。第六条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职责 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项目 成品保护作业指导 书,在施工全过程负责监视、指
10、导施工班组按 成品保护 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第七条施工员职责 项目施工员(专业工长、施工员助理)负责组织施工班 组长按成品保护作业指导书开展成品保护措施的交底,在施工中负责检查、敦促班组落实成品保护措施并及时修复 损坏的保护措施。在工序交接班时应同时开展成品保护措施 的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第八条专职质检员职责建筑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专职质检员负责检查、敦 促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或施工员发 出整改通知书。敦促、检查整改情况。第三章程序管理第九条成品保护作业指导书的管理 工程开工前,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根据工程特点、装修 方案编制各项目工程成品保护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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