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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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 1工程文件管理 1 2施工准备阶段管理 4 3工程进度管理 7 4工程质量10 5.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15 6现场临时水电使用管理20 7工程材料(设备)管理22 8工程测量管理24 9工程试验管理26 10工程总包、分包以及配合问题的管理 28 11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验收)和移交规定 30 12现场监理工作的管理 34 13工程会议管理 36*工程文件管理 1.1 工程日常文件管理规定 1.1.1 建设单位项目部作为建设管理归口部门,所有设计文件、动态成本变更、政府指令性文件、集团管理文件均由项目部组织发放,对应项目产生的变更、签证、施工方案等也应由建设单位项目部收集,并按照集团业
2、务流程流转。1.1.2 业务活动往返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每份均应为原件,并有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或项目章。紧急情况下建设单位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对参建单位的口头指令也应在事后24 小时内办理书面确认。1.1.3 各参建单位必须书面指定文件收发人,并保持与建设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及监理单位的联系,积极索取有关文件,以保证文件及时收发。1.1.4 对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所发文件,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否则,会将其视为违约事件,并将进行 3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施工单位若对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单位所发文件内容持有异议,可在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项目部
3、及监理单位提出报告或工作联系函,超过一个工作日未反馈意见者视为默认。1.1.5 施工单位所有拟上报建设单位项目部的文件应首先上报监理单位并通过监理单位办理(紧急情况除外)。最终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完毕发放的资料通过监理单位统一下发,例如各种签证、计划、通知等,对于拒不执行者进行罚款200-2000 元。1.1.6 为方便文件查阅及存档,各参建单位应对所有上报文件按类别统一编号。文件编号采用建设方文件编号规则编制。(编号方式由各分(子)公司或项目部自行设定)。1.2 建设单位项目部作为城建档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归口部门,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针对设计、报建、招标、采购、专项验收、工程竣工结算等工
4、作应及时收集相关资料。收集资料示例如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质监备案通知书、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防雷验收检测报告、人防结建书、消防审核意见书、节能验收单、环保验收审批单、规划验收审批表、各类行政费用缴纳证明、房地产开发手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工程结算书等。1.3 工程技术档案的形成和归档:各参建单位应把收集、整理、提供工程技术档案的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当资料不能符合归档要求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时,建设单位项目部和档案室有权拒绝接受。1.4 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的基本范围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归档要求如下:凡需归档文件材料应由项
5、目参建单位等专业技术人员按当地城建档案馆的要求统一编制、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时间:施工单位应做到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报审、保存与现场施工进度同步,并将签认手续齐全的工程经济资料、工程管理往来资料原件交存建设单位。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将符合当地城建档案馆规定的竣工资料进行移交和办理备案手续,施工单位应按城建档案要求收集、整理、编写档案资料,如不按时提交的罚款1000-2000 元/次。1.5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要求、内容、档案预验收,按照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及指南并结合当地档案馆的要求进行整编。1.6 建设单位项目部结合现场实
6、际情况,自行决定处罚金额。*施工准备阶段管理 2.1 签订总包合同后,施工单位到建设单位项目部领取蓝图及其它设计文件(蓝图份数按合同约定),并按照合同要求的进场日期与现场监理单位联系进场事宜。2.2 施工单位进驻现场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地形测定,并出具现场方格网测绘图,各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确认。2.3 场地移交。由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办理场地移交记录表,对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及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办理移交。填写场地移交记录表,明确各方责任及管理范围。2.4 场地移交后 14 天内,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组织架构及一览表(人员需与合
7、同填报人员一致),包括各专业责任人的职称证、特殊专业人员上岗证及联系方式,包括上级领导、组织人员的联系方式。2.5 施工单位进场后三日内指定专职内业人员一名,负责现场有关工程资料的收发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签名样式。2.6 施工单位进场后资格报审。在开工前 7 日以施工单位资格报审表的形式将有关资质资料经单位盖章确认后送监理审核,无单位印章的相关资质资料将视为无效。2.7 施工单位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经项目总监审核后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批准开工。*2.8 图纸会审。各参建单位应熟悉施工图纸,作好图纸会审前的准备工作。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
8、加会议,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后施工单位负责起草图纸会审纪要,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规划设计部设计单位的顺序送各参审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名盖章,签章齐全后由建设单位项目部内业人员发送各参审单位。2.9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图纸会审后 7 天内施工单位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建设单位项目部。经建设单位项目部、集团成本部审核后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审批。该施工组织设计将作为重要的施工依据,若审查不合格,将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改直至合格。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图、机械设备配备情况一览表、质量保证措施
9、、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各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措施、冬雨季应急预案等。2.10 专项施工方案:在总包单位施工范围内专项施工方案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相关要求执行,土方、桩基、深基坑支护、轻型井点降水、外立面施工、室内(公共部位)装修、室外综合管网、绿化景观工程等甲分包项目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批,并报备集团工程管理部。2.11 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召开合同交底会议,由建设单位明确项目开发建设总工期计划和各类报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变更申请表、工程签证申请表、综合单价确认报审表、材料认质认
10、价单、资金使用计划表等)。2.12 各施工单位于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将项目经理任命书及项目印章启用授权书一式三份送达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2.13 施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工地第一次例会。明确监理单位监理服务范围,当地主管部门行政管理范围。2.14 如建设项目存在当地村委会部分协调工作,总包单位进场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洽谈相关事宜。2.15 市政报建与公共关系协调:由有土地获取的职能部门配合项目公司对建设项目涉及的部门或单位进行协调,如供水、供电、电讯、公安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通过业务上的沟通,加强彼此间的协调关系。2.16 总包单位进场前,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划分或标段划分图
11、。由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五日内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供现场布置图经审查后方可使用。*工程进度管理 3.1 总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时间:在合同签定 7 日内向监理及建设单位提供可指导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3.1.1 各专项工程计划一式四份应在该项施工实施前 14 日向监理及建设单位报送审批。3.1.2 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上述文件后 5 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并上报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执行。3.1.3 每月 25 日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本月工程进度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下月施工计划(或工作月报)。3.1.4 分包单位进场须向监理提交专项工程总进
12、度计划,以及分部分项和各控制节点计划,监理及项目部按照项目开发建设总进度和总包进度计划进行审核修正,按照实施、配合、审定分包的计划执行,如未按要求提交计划的罚款 5000-10000 元。3.1.5 建设单位、监理以书面形式或会议上确定的“重大节点”工期进行考核,施工单位如不能按时完成的给予 1000-2000 元/天处罚。3.1.6 总进度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3.2 进度控制要求:在施工单位工程进度不能满足要求时,或未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含节点工期)时,监理单位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实际工程进度滞后程度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增加人力、财力、物力;修改施工方
13、*案,调整施工方法,对施工机具,工作时间等方面进行调整,以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施工单位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若无异议,应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并于 2 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若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向监理和建设单位项目部协调、处理。周计划、月计划、总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各控制点进度未按计划完成而滞后的,且无正当理由,经被监理单位书面确认,除承担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损失以外,还需按未完成项为单位,罚款 1000-10000元/天,罚款金额累计计算。3.3 若工程进度滞后,现场监理单位下发通知单后,施工单位应编排相应合理的赶工计划并实施(限定期限),如因施工
14、单位自身原因导致赶工计划仍不能实现,项目部有权根据工程量、工期要求重新组织施工班组赶工,原施工单位除承担对赶工所发生相关费用还应受到处罚。3.4 工程暂停与复工:施工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及质量缺陷,通报两次不按要求整改的,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项目部沟通后对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及质量缺陷,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由建设、监理单位现场复验、审核批准后继续施工,停工时间不得顺延,并且承担相应损失。工程停工超过三天的,停工通知应向集团工程管理部报备。3.5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合同节点工期延误时,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罚
15、结论形成书面文件,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后下发施工单位。3.6 建设单位项目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处罚金额。*工程质量 4.1 质量控制要求:监理工程师采取平行检查、抽查、巡检、旁站的形式,根据相关规范、标准以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相关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应认真对待。整改完成后,应有书面整改回复单,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复查。若未按时整改,拖延整改的罚款 1000-3000元/天,罚款累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自行承担。未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
16、的,自监理单位整改通知书发出 2 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费用自行承担。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自检,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拆除重建。4.2 隐蔽工程施工后施工单位必须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验收资料,并通知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项目部现场专业工程师进行隐蔽验收,验收合格报请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字确认,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或检查不合格就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罚款 3000-5000 元,并在限期内无条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 1000 元。*4.3 混凝土工程浇筑令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专业负责人针对混凝土浇筑
17、前各检验批验收通过签字确认后方可浇筑,未经签批混凝土工程浇筑令施工单位强行浇筑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项目部保留处置权。4.4 每一检验批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填写质量评定表,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归档。施工单位各工序“三检”制度不健全、三检人员配备不完善,或虽有三检制度和三检人员,但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该检查未检查的,每次处罚 500-1000 元/次。4.5 各分部及单位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编写自评报告,提交监理部进行审核并编写分部工程评估报告提交建设单位。4.6 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在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 14 天,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要全面审核施工
18、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按照省建质【2009】87 号文规定的专项方案,必须按规定编制和组织专家论证其方案安全性、可行性,并经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以后方可实施。4.7 施工样板确认程序:4.7.1 施工样板确认程序要求:砌筑和装饰工程开工之前均需做施工样板,施工单位在做样板之前,首先要提交做样板的地点、时间和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批;审批后,监理根据施工图(含修改图)的要求、规范、合同及已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旁站观察并记录做样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案;样板制作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召集三方专业人员对施工样板进行确认。对样板进行使用功
19、能效果和维保方面的确认或提供书面改进意见,建设单位可同时邀请设计人员。最终各方签认施工样板确认单,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方留存影像、样板、资料备查。确认样板后施工单位方能大面积施工,否则,监理及建设单位可以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4.7.2 样板确认的内容:装修阶段的每个分项(如:标准装修户型及各洞口定位、外墙干挂花岗石材、玻璃幕墙、楼地面和楼梯间地砖、门窗安装、栏杆安装、入户门、吊顶、机电各专业电气、管道安装等)在大面积展开施工之前,都需要先做施工样板,由项目部组织监理、总包单位参加,确认样板施工工艺、确认设备在建筑物摆放位置。4.7.3 样板材料的确认:各施工单位应在现场建立
20、样品“样板室”以便对施工阶段采用的材料封样与进场前提供产品进行比对,并进行监控管理。4.8 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单位认为施工图需进行变更,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单,经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项目部核实确需变更,由施工单位办理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单。经监理、建设单位、设计签字盖章后生效,由建设单位项目部发送设计变更图纸至监理、施工单位后予以实施。*4.9 质量验收时针对以下情况,视问题大小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处罚,未标明罚款金额的按 200-2000 元/项次。4.9.1 基础施工:未抽排积水就进行混凝土浇灌的;4.9.2 土方回填不分层夯实;4.9.3 砼保护层厚度达不到要求和砼表面出
21、现蜂窝、麻面、露筋、胀模等,出现严重质量缺陷及其它质量问题的按 300-3000 元/次,未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同意擅自修复的按 600-6000 元/次处罚;4.9.4 钢筋制作、安装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的;4.9.5 分部及竣工验收时,楼、地面裂缝及墙面开裂、渗漏水的;4.9.6 防水工程不符合要求的;4.9.7 轴线、层高不符合要求的;4.9.8 门窗工程不按节点作法施工的;4.9.9 不注意成品保护,损坏成品的;4.9.10 抹灰空鼓、线条不直,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4.9.11 现场使用与设计或封样不同的材料,蓄意掩饰、隐瞒质量问题者每次罚款5000-10000 元。4.9.12 外立面饰面
22、色差过大,线条、图案与图纸差别较大,齐缝、错缝感观较差、平面积水、整体感观较差的,景观铺装色差较大,铺贴不密实,未按照集团室外景观规范要点实施的;在不影响设计和经济条款且拒不执行者处以 200-2000 元/处罚款。*4.10 蓄意影响阻挠建设、监理单位正常检查验收工作的;不按监理通知单期限整改的每次罚款1000-3000 元。4.11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不能有效的组织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的;不能与建设、监理单位配合的。建设、监理单位有权建议撤换该管理人员。4.12 监理部下发暂停施工指令期间,强行施工的,对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处以20000-50000 元罚款,并约谈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4.1
23、3 施工单位应注意成品保护,对于现场安装好的门窗、框架柱棱角、防水卷材等做好保护工作,以处为单位,每污损或破坏一处的,处罚 500-3000 元/次。4.14 建设单位项目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处罚金额。*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 5.1 各项目公司施工现场应按照 2014 年集团颁布的施工现场形象执行手册具体要求执行。(内容包括:1、标示规范;2、施工现场大门布置规范;3、实体文化墙;4、临街外脚手架;5、基坑内侧围墙;6 塔吊;7、临时板房;8、单双层办公室;9、会议室形象墙;10、安全帽标志规范;11、工作证、胸牌;12、旗台;13、现场企业宣传牌;14、工法展示区)5.2 本工程现场安
24、全管理授权监理进行监管,总包单位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分包单位服从监理、总包管理。5.3 现场安全按照国家及地方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实施。要求施工单位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否则将处以不同额度的处罚,罚金由施工单位缴纳。5.4 现场文明施工按照陕建发【2010】105 号文评分标准的要求实施。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在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对沟、井、坎、洞进行有效覆盖、围挡并设置醒目标志。建筑垃圾和渣土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做到日产日清。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运输机械,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
25、或流溢的有效措施。建筑垃圾、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堆放,每发现一次,罚款 500-1000 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 500 元,罚款金额累加。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应进行沉淀处理(具体参见关于转发市建委【2013】3 号文明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密封式安全网与围挡、模具、施工临时道路、各种管线、施工材料制品堆场及仓库、土方、变配电间、消火箱、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布置,均应符合施工平面图的要求。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以每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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