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隔离技术规范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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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隔离管理要求、建筑布局和隔离要求、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和预防。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参考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是,鼓励基于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9082 区域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WS/T 313 医护人员手部卫生规范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3.1 传染源 病原体自然生活、繁殖和排泄的宿主或场所。3.2 传输方式 病原体从感染源传播给易感个体。3.3 易感人群 sos ptible 宿主 对疾病或传染病缺乏免疫力的人。3.4 标准预防措施 标准预防措施 一套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感染预防措施。这包括手部卫生、根据预期接触选择手套、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或面罩,以及安全注射。它还包括穿戴适当的防护设备以处理患者环境中的受污染物品和医疗设备。标准预防措施基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肤和膜可能含有传染原的原则。3.5 空气传播 带有病原微生物的微粒(5m)通过空气运动传播疾病。3.6 液滴传播 飞沫核(5m)
3、在空气中短距离(在 lm 以内)到达易感个体的口腔、鼻膜或眼结节 由膜等引起的传输。3.7 接触传输接触传输 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手或媒介传播病原体。3.8 感染链 医院感染传播存在三个环节,即感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3.9 个人防护设备 personal protection equipment,PPE 用于保护医务人员免于接触传染性病原体的各种屏障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面罩、防水 围裙、隔离衣、防护服等。3.9.1 纱布面罩 保护呼吸道免受有害灰尘、气溶胶、微生物和灰尘侵害的防护设备。3.9.2 外科口罩 WS/T 311-2009 医务人员在侵入性手术过程中佩戴的口罩,可防止血
4、液、体液和飞溅物的传播。3.9.3 医用防护面罩呼吸器 可预防直径5m 的空气传播病原体感染或密切接触1m 飞沫传播疾病的口罩。医用防护口罩的使用包括密合度测试、培训、选型、医疗处理和维护。3.9.4 护目镜保护 gJass 防止病人的血液、体液和其他传染性物质溅入人眼的用品。3.9.5 面罩 防止病人的血液、体液和其他传染性物质溅入人脸的产品。3.9.6 手套 gJov 防止病原体通过医务人员之手传播疾病和污染环境的用品。3.9.7 隔离衣 用于保护医务人员免受血液、体液和其他传染性物质污染,或保护患者免受感染的防护用品。根据与患者接触的方式选择是否穿隔离衣或选择其类型,包括接触传染性物质以
5、及隔离衣阻挡血液和体液的可能性。3.9.8 一次性防护服 临床医务人员接触甲类、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患者时佩戴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应具有良好的防水、抗静电、过滤效率和对皮肤无刺激性,易于 穿脱,接缝紧密,袖口和脚踝应有弹性。3.10 隔离 使用各种方法和技术防止病原体从患者和携带者传播给他人的措施。3.11 清洁洁净区 在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病房内,不易被病人血液、体液、病原微生物等物质污染,传染病病人不宜进入的区域。包括医务人员值班室、卫生间、男女更衣室、浴室、储藏室、储藏室等。3.12 潜在污染区域 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病房位于洁净区和污染区之间,可能被患者的血液、体液、病原微生物等物质污染,包括
6、医务人员办公室、治疗室、护士等。物品、医疗设备等的处理室、室内走廊等。3.13 污染区 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病房,收治传染病患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的区域,包括暂存、处理被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物品的场所.包括病房、处置室、废物室和病人出院治疗室。3.14 两段 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病房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医务人员通道和出口位于洁净区的一端,病人通道和出口位于污染区的一端。3.15 缓冲间 在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病房,洁净区与潜在污染区之间、潜在污染区与污染区之间设有两侧带门的小房间,作为医务人员的准备室。.3.16 负压病房(室)通过特殊的通风装置,病房(病房)内的空气从洁净区流向污染区,使
7、 病房(病房)内的压力低于室外压力。负压病房(室)排出的空气需要进行处理。确保它对环境无害。3.17 床单位消毒 bunit 消毒 对患者住院、出院、转院及死后使用的床位及床位周围表面进行清洁消毒。3.18 终末消毒 感染源离开病灶后,对病灶进行彻底消毒。例如,传染病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的最后一次消毒。4 隔离管理要求 4.1 新建、改建、扩建时,建筑用布应具有隔离、预防功能,区域划分应清晰、标识清楚。4.2 隔离预防制度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4.3 隔离的实施应遵循“标准预防”和“根据疾病传播途径预防”的原则。4.4 加强对传染病患者的管理,包括对患者进行隔离,严格执
8、行探视制度。4.5 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4.6 加强对医务人员隔离和预防知识的培训,为其配备适当和必要的防护用品,熟悉常见传染病。传输路线、隔离方法和防护技术,掌握操作规程。4.7 医务人员的手卫生应符合 WS/T313 的规定。4.8 隔离区消毒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 建筑与布局隔离要求 5.1 医院建筑分区和隔离要求 5.1.1 医院建筑区域的划分,根据患者获得的感染风险程度,将医院划分 为 4 个区域。5.1.1.1 低风险区包括行政管理区、教学区、图书馆、生活服务区。5.1.1.2 中风险区域包括普通门诊、普通病房等。5.1.1.3 高危区域包括传染病
9、科室(门诊、病房)等。5.1.1.4 极高危区域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器官移植病房。5.1.2 隔离要求 5.1.2.1 应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清洁与脏污分离,防止人员流程与项目流程交叉造成的污染。5.1.2.2 建筑布局和分区要求,同级部门和分区相对集中,高危区部门相对独立,应与普通病房、生活区分开。5.1.2.3 通风系统应区域化,防止区域间空气交叉污染。5.1.2.4 应按照 WS/T313 的要求提供适当的手卫生设施。5.2 呼吸道传染病病房建筑布局及隔离要求 5.2.1 适用于呼吸道疾病患者的隔离。5.2.2 建筑布局宜设在相对独立的医院内,医院位于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两条通道与第三
10、区之间应设置缓冲区。缓冲间两侧的门不能同时打开,以减少区域之间的空气流通。空气传播疾病隔离病房应设置负压病房。病房气压为-30Pa,缓冲间气压为-15Pa。5.2.3 隔离要求 5.2.3.1 严格控制服务流程和三区管理。区域之间的界限清晰,标记清晰 5.2.3.2 病房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5.2.3.3 每个区域应安装适量的不带手触开关的自来水洗手盆。5.2.3.4 不同类型传染病患者应分房安置。5.2.3.5 疑似患者应单独安置。5.2.3.6 有条件的医院,同一病种的患者可安置在一间病房,两张床位的距离不小于 1.1mo 5.3 负压病房建筑布局及隔离要求 5.3.1 适用于空气传播疾
11、病患者的隔离。5.3.2 建筑布置应有病房和缓冲间,通过缓冲间与病房走廊相连。病房采用负压通风,上送风下排风;病房的送风口应远离出风口,出风口应靠近床头,出风口下缘应靠近地面但高出地面 10cm。门窗应保持关闭。5.3.2.1 病房的送、排风管道上应安装压力开关式定风量阀,使病房的送、排风量不受风道压力波动的影响。5.3.2.2 负压病房应设置独立卫生间,有自来水洗手和卫生间设施。配备室内对讲设备。5.3.3 隔离要求 5.3.3.1 送风采用初、中效过滤,排风采用高效过滤,每小时换气 6 次以上。5.3.3.2 未设置风量阀的通风系统应安装差压传感器检测负压值,或自动调节送风和排风量。病房气
12、压为 30Pa,缓冲间气压为-15Pa。5.3.3.3 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5.3.3.4 负压病房应设一名患者,无条件可安排同一呼吸道感染患者,并限制患者走出病房。5.3.3.5 患者出院后随身携带的物品应进行消毒。5.4 传染病病房建筑布局及隔离要求 5.4.1 适用于主要接触传播疾病患者的隔离。5.4.2 建筑布局应位于医院相对独立的区域,远离儿科病房、重症监护室和生活区。设置单独的进、出、入、出处理室。5.4.3 中小型医院可在建筑物一端设置传染病病房。5.4.4 检疫要求 5.4.4.1 应有明显的划分和明显的标志。5.4.4.2 不同类型传染病患者应分房
13、安置;每个病房不超过 4 人,床位间距不小于 1.1m。5.4.4.3 病房应通风良好,应安装自然通风或换气设施,保证病房空气新鲜。5.4.4.4 应提供带有适量非手触式开关的自来水洗手设施。5.5 普通病房的建筑布局和隔离要求 建筑布局在病房的尽头,应设置一个或多个隔离病房。5.5.2 隔离要求 5.5.2.1 感染性疾病患者与非感染性疾病患者应分房。5.5.2.2 有条件的医院可将感染同种传染病、同种病原菌的患者安置在一个房间内,床位间距应大于 0.8m。5.5.2.3 重症患者应安排单人间。5.5.2.4 病房单排床位不超过 3 张;并且不应超过 6 张双排床位。5.6 门诊楼宇布局及隔
14、离要求 5.6.1 建筑布局 5.6.1.1 普通门诊应单独设置网点,设置问诊、预检分诊、挂号、候诊、诊断、检查、治疗、缴费、取药等。区域,流程清晰,路径便捷。5.6.1.2 儿科门诊应配套齐全,设置方便、预检分诊、隔离检查室等。5.6.1.3 传染病科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5.6.2 隔离要求 5.6.2.1 普通门诊、儿科门诊、传染病门诊应分别挂号候诊。5.6.2.2 诊室应通风良好,并配备适量的流动洗手水和/或速干洗手液。5.6.2.3 建立预检分诊制度,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到专门的隔离门诊或被引导到传染病门诊就诊,以及可能出现的区域受污染应及时消毒。5.7 急诊科(室)建筑布局及隔离
15、要求 5.7.1 建筑布局 5.7.1.1 应有单独的出口人群、预检分诊、会诊室、隔离会诊室、急救室、治疗室、观察室等。5.7.1.2 符合条件的医院应设置挂号、计费、取药、化验、X 光检查、手术室等。5.7.1.3 应急观察室床位间距不应小于 1.2m。5.7.2 隔离要求 5.7.2.1 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和疑似患者,及时采取隔离措施。5.7.2.2 所有诊所应配备流水洗手设施和/或速干洗手液。5.7.2.3 应急观察室应按病房要求管理。6 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 6.1 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6.2 口罩的使用 6.2.1 应根据不同的操作要
16、求选择不同类型的口罩。6.2.2 总则诊疗活动,可佩戴纱布口罩或外科口罩;在手术室工作或照料免疫功能低下患者、进行体腔穿刺等操作,接触空气传播或密切接触飞沫传播的呼吸道时,应佩戴外科口罩。传染病患者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6.2.3 口罩应保持清洁,每天更换、清洗、淘汰,污染时及时更换。一为具体方法和注意事项。6.3 自主防护镜和防护面罩的使用 6.3.1 下列情况应使用护目镜或防护面罩:a)在诊疗和护理操作过程中,可能会溅出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等。b)与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密切接触时。c)对呼吸道传染病患者进行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近距离手术时,当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可能飞溅时,应佩戴全尺
17、寸防护口罩。6.3.2 佩戴前检查是否有损坏,佩戴装置是否松动。每次使用后都应清洗和消毒。B 为自主防护护目镜和防护面罩的佩戴和摘除方法。6.4 手套的使用 6.4.1 应根据不同作业的需要选择适当型号和规格的手套。6.4.1.1 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应戴干净手套。6.4.1.2 进行手术等无菌操作及接触患者受损皮肤、黏膜时应戴无菌手套。6.4.2 应正确佩戴除菌手套,具体方法及注意事项见附录 c、6.4.3 一次性手套应使用一次。6.5 隔离衣和防护服的使用 6.5.1 应根据诊疗需要选择隔离服或防护服。防护服应符合 GB 19082 的规 定。隔离衣应在
18、后面敞开,覆盖所有衣物和裸露的皮肤。6.5.2 下列情况应穿隔离衣:a)与接触传播的传染病患者接触时,如传染病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等。b)在诊疗和护理过程中对患者进行保护性隔离时,如大面积烧伤患者、骨髓移植患者等。c)可能被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溅到时。6.5.3 下列情况应穿防护服:a)临床医务人员接触甲类传染病患者或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b)接触通过空气或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患者时,可能被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溅出。D 具体方法和注意事项。6.6 鞋套的使用 6.6.1 鞋套应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一次性使用。6.6.2 从潜在污染区进入污染区和从缓冲间进入负压病房时,应穿
19、鞋套。6.6.3 鞋套应在规定区域内穿着,离开该区域时应及时脱下。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6.7 防水围裙的使用 6.7.1 分为可重复使用的围裙和一次性围裙。6.7.2 清洗可能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物溅到的多路复用医疗器械时,应佩戴防水围裙。6.7.3 可重复使用的围裙每班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如有损坏或渗入,应及时更换。6.7.4 一次性围裙应使用一次,明显污染时应及时更换。6.8 帽子的使用 6.8.1 分为布帽和一次性帽。6.8.2 进入污染区和洁净环境前及进行无菌操作时,应戴帽子。6.8.3 如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应立即更换。6.8.4 布帽应保持清洁,每次或每天更换清洁。6.
20、8.5 一次性瓶盖应使用一次。7 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与预防 7.1.1 医院应在标准防范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接触传播、飞沫传播、空气传播和其他途径传播)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隔离和预防措施。.7.1.2 当一种疾病可能有多种传播途径时,应在标准防范的基础上,采取相应传播途径的隔离和预防措施。7.1.3 隔离病房应有隔离标志,限制人员进出。黄色是空气隔离,粉色是飞沫传播,蓝色是接触传播。7.1.4 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安置在单人隔离室。7.1.5 在条件有限的医院,感染同种病原菌的患者可安置在一个房间内。7.1.6 建筑布局应符合第 5 章的相应规定。7.2 接触传播的
21、隔离和预防 对于肠道感染、耐多药细菌感染、皮肤感染等接触传播疾病的患者,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取接触传播的隔离和预防。7.2.1 患者隔离 7.2.1.1 应限制患者的活动范围。7.2.1.2 应减少转移。如需转运,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其他患者、医务人员及环面的污染。7.2.2 医务人员的保护 7.2.2.1 接触隔离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物品后应脱下手套,并洗手和/或消毒双手。手上有伤口时应戴双层手套。7.2.2.2 进入隔离病房从事可能污染工作服的作业时,应穿隔离服;离开病房前,脱下隔离衣并遵守要求 每天挂、换、清洁、消毒;或使用一次性隔离衣,使用后按医
22、疗废物管理要求处理。暴露于 A 型感染 患者应按要求穿脱防护服。离开病房前,脱下防护服。防护服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7.3 空气传播隔离与预防 接触空气传播疾病,如肺结核、晕水病等,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也应采用空气传播隔离与预防。7.3.1 患者隔离 7.3.1.1 无条件收治时,应尽快转至有治疗呼吸道传染病条件的医疗机构,转院过程中注意保护医务人员。7.3.1.2 在患者情况内容的情况下,佩戴外科口罩,定期更换,并限制其活动范围。7.3.1.3 应严格进行空气消毒。7.3.2 医务人员的保护 7.3.2.1 严格按照区域程序,在不同区域佩戴不同的防护用品,离开时按要求起飞,并正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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