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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 基坑围护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施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项目基坑围护工程。12 工程地址:甲方指定地点。1。3 工程内容:经甲方及设计方批准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材料采购及加工制作、施工、检测、验收和保修等,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 1.。2 .3。未尽内容详见施工图纸.1.4 承包方式:1。4。1 承包模式:本合同的承包模式是除甲供材料设备外的包材料(采购、
2、保管、加工制作)、包施工(人工、机械及辅助材料等)、包税费、包保险、包风险、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检测、包成品保护、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包通过验收、包后期保修及维护等。本基坑支护工程的主要材料供应均须得到甲方的最终确认。1.4。2 甲方保留在本合同项下根据实际施工方案重新确认合同的合理价格和单价及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或及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施工标准及时间履行义务而重新选择其他承包方从事该项工程的权利,变更后的工程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乙方承诺不会因甲方使用保留的权利向甲方提出索赔、增加额外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1。43 乙方对整体物料的选用、安装和工程施工
3、负有全部责任,不因甲方对乙方编制的方案、物料和承造方法的建议、审查而减免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二、合同工期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按土建总承包方或甲方要求进场(两者不一致时以甲方要求为准),工期为*个日历天.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日期以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并合格后的日期该竣工日期已充分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影响,除非其他不可抗力出现及影响施工进程或经甲方同意,工期不顺延.。2 工期延误 2。2.1 因连续停电、停水超过8 小时,或其他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包括甲方原因导致的政府限令或群体事件),造成乙方停工
4、,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 3 日历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予以确认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2.2 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或乙方原因导致政府限令或第三方投诉而停工的,或虽属可顺延工期之情形但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书面报告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工期不予顺延。三、质量及技术要求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1 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并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标准、相关规范、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及甲方的设计使用要求 3。技术要求。四、合同价款.1 本合同价款形式采用第 种计价模式,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
5、险范围:仅工程量增减在%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仅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在 以内,材料价格不调整.政策性调整(如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包干范围:.包干风险系数%,包干范围内不宜调整合同价款 不计包干风险系数,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以内,材料价格不调整,幅度在 以外,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不计包干风险系数,政策性调整(如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合同包干范围外的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可调价格合同 调整因素: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省、市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调整;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以及清单漏项、误算和估算量的调整;施工条件、工期变化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2 其他项目费的确定 施工配合费: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 向发包人计取.工程按质论价: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 优质工程,承包人增加的施工成本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或按工程总造价的%)计取;验收不合格的,除返工合格,另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或按工程总造价%)扣罚工程款。工期奖:。其他:。五、合同价款支付【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1 乙方应于每月 25 日将当月完成的形象进度及预算(指上月 26 日本月 25 日
7、期间),报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预算部审核,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支付完成产值的,工程全部完工以后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0,余款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一个月内付清。5。2 乙方每次申领工程款时,须先提供符合*市税务要求的等额有效的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六、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量的调整。1 工程量调整范围:清单漏项、计算误差、估算工程量、设计变更等。.工程量调整方法:采用固定单价或可调价格合同,清单漏项、计算误差、估算工程量等均按实调整。合同约定范围外的设计变更按实调整 施工期间承包人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外的零星签证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发包人
8、(监理)确认后,其费用列入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6。2 综合单价的调整 综合单价的调整范围:工程量变更、材料价格变化、预算工资单价等政策性调整、项目特征变更、暂定价等。其中工程量变更、材料价格变化、预算工资单价等政策性调整的调整条件按前面约定 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因工程量的变化调整单价。因清单计算误差或估算量的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加超过%,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因清单计算误差或估算量的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超过 ,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因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下述方法进行: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项目的单价
9、,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项目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项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或计价标准进行计价。因材料价格的变化调整材料单价 施 工 期 间 主 要 材 料 价 格 涨 跌 超 过 ,超 过 部 分 进 行 补 差.补 差 方法:。因人工工资单价的政策性变化调整单价 工日数的确定: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日数以中标价中的工日数为准。预算工资单价调整方法:。因人工工资单价的调整引起管理费、利润的调整:。因项目特征的变化调整单价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则直接减去该项子目单价.清单项目中
10、增加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则相应增加该项子目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同因工程量的变化调整单价方法。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的同时增加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则重新组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清单项目中某项子目数量发生变化,则数量按实调整,子目单价不变.清单项目中某项子目材料规格不变,品牌改变,则只需调整材料价格;规格改变,单价重新确定 暂定价的调整 暂定材料价格调整方法:。暂定项目费用调整方法:6。3 措施费的调整 措施费的调整范围:工程量变更、施工条件改变、工期改变等.措施费的调整方法:因工程量变更:脚手、模板、支撑等工程量应随清单项目中的砌筑、砼(钢筋砼)等工程量的调整而 调 整,单 价 按
11、中 标 价 中 的 价 格,新 增 的 措 施 项 目 单 价 的 确 定 方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二次搬运费等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础计取的措施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调整而调整。因施工条件改变:承包人因施工条件的改变(非承包人原因)调整施工方案(经发包人同意),由此引起的措施费变化,由发包人承担:修改原有的施工方案,其措施费的增减按实调整;改变原有的施工方案,则重新计算措施费,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因工期改变: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非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工期的改变,由此造成的垂直运输机械费的增加或减少,按实调整 其他:。施工条件改变造成的额外费用 施工条件、施工方法改变因
12、素:施工场地不符合开工要求、地质地基条件变化、水文气候条件变化等。费用计算原则和方法:非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条件变化造成的额外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应顺延.三通一平不到位,由施工单位帮助通路、通水、通电,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地质地基条件与发包人提供的情况不符,必须调整原有的施工方案,由此造成的额外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涉及工程量调整的按工程量调整办法处理,涉及措施费调整的按措施费调整办法处理。其他:。5 工期延误造成的额外费用 工期延误因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甲供材料(设备)供应拖延、预付款、进度款拖延等.费用计算原则和方法: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误造成的额外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
13、工期应顺延。因工期延误导致脚手、模板、支撑等租赁费、机械设备停置费、施工排水降水费的增加由发包人承担.因工期延误遇到材料价格上涨:.误工费:其他:.6。6 变更价款调整方法 变更确定后4 天内,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监理)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间为 天,发包人确认时间为 天。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4 天内予以确认或者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 1天内,
14、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七、材料设备 7。1 所有材料设备均应附有合格证,并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合格证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进场材料设备需经甲方和监理方按材料单验质合格后方可进场。.2 甲供材料设备(包括:*等.【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7。甲供材料设备的验收 7。1 甲方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 24 小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后,乙方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卸车、入库、保管责任,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2 如甲方所供应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及标准规范要求时,乙方可以拒绝接收、保管并且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7.甲控材料设备:是指由甲方给出可供选择的材料供
15、应商,由乙方负责采购,甲方确认材料设备的质量、价格。本工程甲控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等。【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5 乙方采购的甲控材料设备应该至少在采购前5 个日历天报甲方确认品牌厂家或认价,经甲方确认品牌厂家或认价后方可采购。7。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含甲控材料设备)的验收 7.6。1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乙方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7.。乙方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双方联合验收.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此延误
16、的工期不予顺延。7。6。3 如乙方采用了不符合设计、标准规范要求的材料设备,则应按甲方要求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76.如乙方不执行甲方要求的,则甲方有权另请第三方执行该要求,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因此产生或伴随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6.乙方承担其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的包装、运输、接收、装卸、存储和保护,并承担因货物运输引起的民事和刑事责任。7.6.6 对于甲控材料设备,甲方按约定验查,验查时乙方应提供原材料出厂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资料,材料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7。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认为可能有问题而提出复验的,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复验
17、,经复验合格的,复验费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不得因此而延误工期,且乙方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7。7 甲控材料设备品牌约定:*【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八、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8。甲方权利义务。1.1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监理、总包方和设计方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1。2 甲方协调和处理影响乙方施工的有关问题。1.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组织工程验收。8。1.4 甲方代表姓名:,职权: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审批,质量的检查验收和工程签证的核实等(需符合.2 条要求方有效,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8。5 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8.1。甲方应按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
18、款。8.2 乙方权利义务 8。2。1 乙方已先期踏勘且接受施工场地现状,并应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熟悉设计图纸,编好专项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批。8.2.2 乙方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姓名:。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盖章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方视为乙方有效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但甲方代表签名及时间并不代表甲方确认或同意.8。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2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
19、报告。8。2。4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 7 日历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易人,否则不得更换,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8。2。5 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独立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再分包或转包.82。乙方应负责办理政府招投标及合同备案手续(若有),并承担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专家评审、开评标场地租用、合同备案等),该费用已在工程量报价清单各项综合单价中考虑,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额外支付。乙方应与工程总包方积极协作配合,完成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手续。827 本工程施工用水、电,由乙方进场后从甲方指定接口接入,自装计量表具,会同
20、甲方、监理方记录起始表具记录读数,并承担施工中发生的水电费用.。2。8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8。2。9 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国家颁布的现行的最新规范、施工验收标准及设计图纸的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监督检查,保证工程质量合格.8。2.10 乙方须按期保质的完成合同工作任务,应根据甲方和设计方批准的施工图纸和经甲方批准的深化设计的原则,按本合同要求提供工程所需的基坑支护方案相关深化设计、材料采购、加工、施工、保修、清洁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服务,所有费用均已在合同固定单价中综合考
21、虑。8.2。11 乙方负责向甲方、监理提供工程进度计划表,每月 25 日前向甲方代表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如有);每周提交上周进度对照及下周进度计划。.2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服从总包方统一协调指挥,在现场指定地点搭设各类临时设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遵守现场的各种管理制度,爱护现场设施,严格执行安全防火规定,办理各种用工手续,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施工。8.2.13 乙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遵守*市有关施工作业时间、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消防、计划生育、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的规定,凡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
22、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8.14 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乙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并需确保施工安全及第三者安全进场施工前,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在施工场地内,由乙方负责提供工程和安全所需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清洁等。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所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亡等一切损害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乙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8。2。15 乙方应承诺保证施工现场决不发生任何伤亡责任事故。如因施工原因造成工程或安全事故或任何人员伤
23、亡或其它任何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承担全部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合同价*以内的违约金。1乙方进场材料应自行保管并做好标识,乙方已完工程应自行负责成品保护及进行交工清洁直至达到甲方要求,乙方应确保成品不被自身及任何第三方破坏直至整个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甲方原因损坏除外)。乙方进场材料及成品如发生损毁,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8.17 遵守国家或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乙方应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乙方进入现场工作应配合其他工程的施工,并对其成品进行保护,避免人为损坏,如因乙方原因损坏,乙方照价赔偿.2.18 乙方协助甲方进行施工过程的检查并
24、做好自检工作。2.19 乙方应负责以总包的名义进行本工程技术资料、验收资料、交工资料等全部资料的编制,并在承包的工程完工后 2日历天内将完整的、符合*市档案馆要求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报总包单位,费用含在综合单价内.由总包方负责报监理审核,资料审核不合格的,由乙方限期整改,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8.2。20 施工现场保持环境卫生,认真执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必须做到每天工完料净、场清明净,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如因此造成停工,工期不顺延.8。2。21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等一切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管理规定和要求,按规定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乙
25、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因乙方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违规施工等原因造成的罚款和赔偿、停工等责任由乙方承担。8。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8。2.2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24 乙方负责办理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本方人员的生命财产险、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装设备的财产险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的财产险,并支付一切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
26、等责任由乙方承担。投保后发生事故,甲方乙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乙方应在 14 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 14 日历天后每日历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25 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应优先支付乙方工人工资,否则甲方将代乙方从当月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工人工资。九、竣工验收及结算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先自行验收后,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在 21 日历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日历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
27、的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乙方工期顺延。9。2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9。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历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4 套及竣工图 4 套(含电子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日历天内,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工程并撤走临时设施和剩余材料,将现场清理干净。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元/平米的违约金,可从结算款中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进行工程结算。9。4 乙方撤离现场,移交工程和完整的竣工资料、验收报告、竣工图后日历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
28、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完整竣工结算及相关资料后一个月内审核完.9。5 工程结算原则:按照合同价加增减帐的形式确定结算价,工程结算依据:合同、竣工图、有效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结算工程量以竣工图上双方共同确认的图纸工程量为准.十、违约责任 10.1 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且乙方不按监理工程师及甲方要求及时进行纠正,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监理工程师每发出一份整改通知单,乙方须支付伍佰元的违约金;甲方每发出一份整改单,乙方须支付伍佰至壹仟元的违约金;乙方若一个月内累计三次收到整改通知单(包括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签发),甲方将可采取延迟付款一个月的措施且可以单项聘请第三方整
29、改或解除本合同,有关利息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因在相关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事项影响到甲方企业知名度和信誉等,每发出一份整改单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叁仟元的违约金且甲方将可单项聘请第三方整改或解除本合同;每出现一次通报批评乙方须支付壹万元至贰万元的违约金且甲方将可单项聘请第三方整改或解除本合同。10 2 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除支付相关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罚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与相关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罚款额度等同的违约金,并承担因质量事故给甲方以及其他各相关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连带的法律责任,甲方并保留向乙方继续索赔的权利.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或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则视情节轻
30、重,乙方需支付伍仟元至壹万元违约金。10。3 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不继续履行合同中有关工期、质量等主要条款,出现特别严重违约事件,或乙方单方面中断施工超过日历天,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且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 10。4 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同时承担除本工程以外工程项目的施工,乙方将向甲方支付壹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次;乙方项目经理未经甲方和监理批准,擅自离开现场连续超过 2 日历天,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10。5 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甲方提前要求的其他人员未经相应方批准缺席甲方、监理、总包方组织的各种会议,每缺席一次,乙方需支付壹仟元的违约金;缺席超过三次的,
31、甲方有权更换项目经理;缺席超过五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0。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 10 日历天,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请第三方施工.10。7 因乙方原因,质量若不能一次达不到承诺标准的:乙方应自费修补缺陷,使其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不予顺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修补后仍达不到承诺标准,不能按时交工,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乙方完成工程修补工作,另行委托所需要的费用以及甲方由此而增加的管理人员开支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8 乙方擅自将
32、本工程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而将某项工程分包的,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0.9 本合同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聘请第三方施工的,或非合同约定原因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支付由于解除合同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或诉讼费,以及因此聘请其他乙方完成工程而导致的额外费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最低不少于人民币 元)。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必须在 7 个日历天内完成退场;否则甲方按每日 元人民币收取乙方逾期退场或拒绝退场的违约金。甲方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诉讼和索赔的权利.1.10 本合同所有违约金乙方应主动支付,
33、否则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尚不足支付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收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使用于本工程,并有进一步要求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十一、不可抗力 1。1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 24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灾情和损失情况。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 7 日历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1.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1。3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1.4 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34、11.6 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十二、工程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的最低期限执行国务院2000 年 1 月0 日第号令之规定,即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年,保修合同的其它条款执行*市建设工程保修合同的有关规定在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保修期间发生维修的,维修部位的保修期自维修完成后重新计算。12。2 工程结算后支付结算款之前,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预留结算总价款的 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三个月内经查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剩余保修金。12。3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起,24 小时内对出现质量问题的部位进行维修。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维
35、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现场清理干净,恢复原样。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24小时内不到场,甲方可自行实施或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施工,相关费用从保修款中扣除,若维修费超过保修金时由乙方负担.1。4 工程交付后如发现乙方随意更改设计、降低工程质量、更改材料、不符合施工规范、标准等现象,由此导致的质量问题不受保修服务期满的限制,乙方应承担其自身施工质量责任,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十三、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于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前日历天按合同总价的*%递交履约保证金或甲方认可的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履约保函。保证金应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工程按期并按质量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由于乙方的原因造
36、成工程的全部损失或违约金,甲方将在结算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仍不能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将继续向乙方追偿.十四、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十六、其他 16.1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份.1。2 本合同附件包括*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16.3 双方的任何沟通,
37、采用挂号邮寄送达的,以本合同所列地址为准,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日历天将被视为已送达;采用直接送达的,以本合同所列联系人签收时视为已送达;维修通知甲方可以电话通知,联系电话以本合同所列乙方电话为准。双方联系方式如有变动,未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的无效。1权利申明及权利行使异议 除非本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如果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某项权利,不构成该方对此项权利的放弃,如果该方已经行使或者部分行使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在将来再次行使此项权利。一方对另一方行使权利有异议的,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另一方行使权利之日起 30 日(“异议期)内提出异议。除非另一方接受其异议,一方应在异议期内提出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求确认另一方行使权利行为无效,否则异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附件:附件 1、*基坑支护报价表 附件 2、*市建设工程保修合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住 所:住 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人(代表人):(签字)联系人(代表人):(签字)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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