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1年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软件招标_技术规范书-地理信息系统服务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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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地理信息系统服务端 技术规范书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北京 2011 年 4 月 第一章 总体要求.4 1.1 基本规定.4 1.2 应答须知.5 1.3 应答要求.6 1.4 供应商的职责.6 1.5 项目单位责任.7 1.6 工程进度.7 1.7 设计联络会.7 1.8 培训.7 1.9 安装调试和现场服务.8 1.10 技术资料和文件.8 第二章 地理信息系统服务端功能与技术要求.9 2.1 地理信息数据管理.9 2.2 地图服务发布.9 2.3 动态数据交换.9 2.4 空间查询操作.9 2.5 空间应用分析.10 2.6 二次开发接口.10 2.7 软
2、件跨平台支撑.10 2.8 其它要求.11 第三章 验收试验.12 3.1 概述.12 3.2 工厂验收试验(FAT).13 3.3 现场验收试验(SAT).13 第四章 质量保证.14 第五章 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15 5.1 技术后援支持.15 5.2 售后服务.15 第六章 培训.18 6.1 培训总则.18 6.2 培训要求.18 6.3 培训费用.18 第一章 总体要求 1.1 基本规定 1.本技术规范书是为国、网、省、地、县五级调度机构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建设所需的地理信息系统服务端提出技术上的规范和说明。本技术规范书内容包括供货范围、功能规范、技术要求、验收试验、工程管理及
3、所有必需的其它事项。本技术规范书提供给供应商,作为其编写技术建议书和报价之用。2.本技术规范书中提出的仅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技术规范书的全部条款,并提供能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所规定要求的完整的系统及相应的技术服务。3.供货范围:地理信息系统服务端,包括软件、技术服务、图纸资料等。项目单位有权对供货范围内的软件的数量和性能指标进行调整。4.供应商的产品在近 5 年内应具有 3 家省级电网及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并提供用户出具的应用证明。供应商应通过 ISO9000 资格认证,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项目开发实施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质量保障体系。供应商应能
4、够提供经验丰富的系统研发和工程实施队伍参加到项目建设中,同时确保项目人员的稳定性。供应商应具有大型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解决方案设计与实施能力,并应具备大型软件系统设计和开发的实力。供应商应具备与系统集成厂商配合实施的开发能力,具备和业主、系统集成商进行良好技术协调和沟通的条件。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5.本技术规范书的解释权属于项目单位。技术规范书未经项目单位同意,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作出任何修改。在未经双方商定作为订货合同技术附件之前,项目单位保留技术规范书修改的权利,可以提出变更的意见和建议。双方签订合同之后,项目单位有权提出和供
5、应商有责任接受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及与相关系统接口要求改变所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事项由双方共同商定。6.技术规范书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书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协商确定,或以其它形式补充。7.在合同生效期间,下述文件与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设计联络会的会议纪要 双方确认的测试和验收文件 所有供应商对技术问题的澄清及项目单位确认的文件 8.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应答。1.2 应答须知 1.供应商必须按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详细的技术建议书和报价清单。内容至少包括软件配置、技术方案(包括功能实现方案、性能指标等)、验收试验、工程管
6、理(包括工程进度计划、设计联络会、技术培训和合作开发、安装指导、售后服务、技术资料等)等。2.本技术规范书中建议的系统方案,供应商可参考采用。供应商应尽可能提出一个功能规范和性能指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而技术方案更先进合理、性能价格比更优越的系统设计方案。对于本技术规范书未能提出但供应商系统已具有的功能及技术性能指标,供应商可在其技术建议书中加以补充说明,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如果供应商认为本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功能、接口、性能等与目标系统要求有所不一致或部分要求不合理,可在响应原要求后给出建议方案。3.供应商应在技术建议书中具体说明所建议的技术方案、软件功能配置符合的有关标准(包括国际、国内
7、标准和专用标准),并附上相应的说明和技术资料。对每个单项模块,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商的正式技术指标说明材料。供应商认为需特殊说明的部分应附有详细的技术资料,否则由于评标理解的不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建议书的软件清单内容应该包括项目单位要求的全部功能模块,即使本规范书中没有明确要求,但实现系统功能所必需的软件模块也应该在供货范围之内,需要报价的也应在报价清单中给出,以保证系统完整性和正常运行。否则,相关软件模块的费用被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5.供应商在应答文件中必须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应答:供应商取得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8、证书。供应商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生产能力、技术能力、人力资源的资料。供应商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软件维护保养、修理及其它售后服务能力的资料。供应商的产品在近 5 年内应具有 3 家省级电网及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并提供用户出具的应用证明。6.现场验后 10 年内,如果项目单位需要对供应商所供系统进行升级扩容、购买质保期后的技术服务等,供应商应负责帮助完成。对此供应商应给出明确的书面承诺,并标明价格。7.本技术规范书在内容或技术指标上如果存在错误(包括印刷错误),供应商可在技术建议书中提出,经双方确认后对错误内容进行修正。8.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原厂商的资料可为英文),所有的计算、说
9、明和图纸等均应采用国际单位。供应商应保证对本次采购的所有技术说明文件保密,不得向其他单位公布项目单位的有关材料。9.本技术规范书中,文字或表部分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将严重影响评审结果。1.3 应答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项目单位提供一个整体的技术方案。2.方案必须针对本技术规范书每一章的每一项逐项回答,即使无偏差,也应列出其实现方式,并附有详细、全面的技术资料,否则其将被认作没有回答。3.对规范书中的技术指标要求(含各章内的),应说明是否实现及满足的程度以及实际实现的指标值。4.所有不能满足本
10、规范书要求,必须以“偏差表”的形式列出。对不能满足本规范书要求的应答方案,项目单位有权作出废标的处理,供应商不得有异议。5.本系统涉及到第三方软件接入,供应商应详细描述所提供产品对支持第三方应用软件集成的 接口,是否支持“即插即用”,如果支持,详细说明接口实现方式。1.4 供应商的职责 1.设计、配置和提供一套地理信息系统服务端和相应的技术服务,并保证完全符合最终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果系统中含有第三方提供的软件,供应商也应负有相同的责任。2.提供符合项目单位要求的总体方案以及地理信息系统服务端的性能指标、功能配置。3.供应商提供的地理信息系统服务端软件必须能在项目单位提供的硬件平台、操作系统正常
11、运行。4.负责在供应商所在地组织召开设计联络会。参加在项目单位及系统集成商所在地举行的设计联络会。5.负责工厂验收试验(FAT)并参加现场验收试验(SAT)。6.支持并配合集成商完成项目单位提出的所有系统的接口。7.负责供货范围内产品的投运、验收试验、试运行和保修期内的故障排除。8.负责供货范围内所有产品的包装运输。9.负责培训项目单位的工程师,培训内容包括软件开发、操作和维护等。10.提供培训和开发时的支持(包括办公设备),以及培训和开发用的硬件设备和必须的技术资料等。11.提供系统投运后的技术支持。12.提供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对其正确性负责。至少包括所有功能模块的技术说明书和常规试验
12、数据及试验报告、试验和验收标准、质量保证书,以及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各类图纸和其它资料。13.负责所提供软件的现场安装和调试。14.供应商技术专家在工厂集成、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整个工程期间,应为用户、系统集成商、应用软件提供商提供技术支持。15.为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的相关应用开发提供技术支持。16.及时向供应商通告有关软件的升级和更新,在质保期内应免费提供并负责安装和调试。17.供应商有责任对项目单位所提供的电网技术参数资料以及有关资料进行保密。18.其它双方约定的供应商职责。1.5 项目单位责任 1.审查合同生效后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审议并确认工程进度、功能规范、设计联络会程序
13、、培训内容和计划、验收试验大纲和计划等。2.提供地理信息系统服务端的运行环境。3.负责在项目单位地点举行的设计联络会。4.参加在供应商地点举行的设计联络会。5.参加工厂验收试验和现场验收试验。6.配合地理信息系统服务端软件现场安装和调试。1.6 工程进度 整个工程进度由系统集成商根据工程需要制定,潜在供货商应严格按照系统集成商制定的工程进度提供相应的软件及服务。1.7 设计联络会 1.为便于合同的执行、审查和确定系统设计方案,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应根据需要举行设计联络会,具体联络会安排由供应商 根据项目需要提出,设计联络会所发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总报价中。2.除按合同规定举行的设计联络会外,双方可以根
14、据需要约定对方举行额外的设计联络会。3.每次设计联络会买卖双方均应签署会议纪要,该纪要将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8 培训 1.供应商应向项目单位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软件开发、操作和维护等。2.供应商应向项目单位培训人员提供最新的技术文件、操作手册等参考资料,以及其它必需品及工作和培训场地。3.供应商应提出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与项目单位磋商。4.供应商应提出培训的建议日期、培训时间表和课程表,在项目单位同意后,由供应商邀请培训者到供应商公司和制造厂进行培训。5.培训所需的项目单位人员的往返机票、交通、食宿和生活费等,应包括在合同中并单列。1.9 安装调试
15、和现场服务 为保证系统的安装、调试及投运,供应商应派出足够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1.地理信息系统服务端的安装、投运、性能测试、验收应根据技术规范书和供应商提供并经项目单位确认的文件规定进行。2.供应商应在工厂安装、现场安装调试期间提供地理信息系统服务端的安装调试和现场技术服务。3.地理信息系统服务端的各功能模块在工厂集成、现场安装调试以及项目总体验收阶段,均应进行测试和检查,双方确认合格后签发有关阶段竣工证明书。4.如果在签发竣工证明书后,地理信息系统服务端有一条或多条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时,供应商应在一个月内采取有效措施,使地理信息系统服务端完全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在此期间的一
16、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在此期间仍未达到规定的技术性能要求时,按有关商务条款执行。1.10 技术资料和文件 1.为确保地理信息系统服务端的验收、安装、运行和维护,供应商应提供所供工程实施备忘录、系统管理员文档、用户操作文档、程序员文档、安装指南、验收说明及试验报告等资料的纸制文件及电子文档,以及安装光盘两套,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技术资料的准确性负责。2.所有文件、图纸、信函等均采用中文(原厂商的资料可为英文)。所有的计算、说明和图纸等均应采用国际单位。3.至少应有两套完整的、被装订好的资料,与安装光盘一起运至现场。4.供应商应按下述要求提供有关的资料和图纸:1)按合同订出的设计、培训和交货各阶段的
17、详细计划和现场试验的建议计划。2)培训的建议日期、时间表和课程表。3)提供最终设计中按合同中所描述的保证性能的设计文件,并提供合同所要求的全部功能。提供所有软件的安装、运行、检验、维护等方面的说明手册,说明手册由制造厂提供并注明就近服务的授权机构。第二章 地理信息系统服务端功能与技术要求 2.1 地理信息数据管理 1)地理信息数据应具有物理和逻辑上规范的分类分层组织结构。2)提供良好的数据配置管理工具,方便第三方使用者管理和维护。3)支持分布式数据部署,基于统一的访问接口,数据物理位置对访问者透明。4)提供多种矢量、栅格地理信息数据格式读取和转换功能。2.2 地图服务发布 1)提供服务端的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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