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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谈东坑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 新农村建设中乡镇行政管理创新研究改革的基本目的是减轻农民负担,农业税费取消以后,乡镇政府从下乡催收税费这一项工作中得以解脱,但由于旧体制、机制的“惯性”作用,彻底暴露了农村许多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政府管理职能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子,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管;乡镇机构设置庞杂,权利重叠,职能交叉,办事效率不高。随之而来的是乡镇财政的短缺,乡镇债务无力偿还,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资金匾乏。乡镇政府除了配合税费改革的需要进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之外,必须应对处理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偿还乡镇债务等一系列问题,同时农村社会事业、精神文明和
2、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却相对滞后,这已经明显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制约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二、东坑镇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弊端(一)职能界定不够明晰 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必须“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这种行政管理体制有其组织性强、政令渠道畅通、贯彻落实迅捷的优越性,但在实施管理过程中,由于以上法律对乡镇政府的职能范围只是原则规定,并未规定具体的职责范围、内容和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更未规定具体的职责权限。而实际工作中,镇政府的工作千头万绪,实施公共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多种多样,上级政府均按“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要求乡镇政府抓
3、好落实。有的工作要与上级部门相对应,“上面分系统,下面当总统”,甚至可以说,只要有事发生,就有镇政府的责任,镇政府成了全能的政府。此外,行政机关针对农村工作作出的有关决定或政策,变动较频繁,工作弹性大,加之行政机关经常下派临时性任务,使得镇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具有很大的随机性,造成不少镇政府职能失范,忙于应付。(二)法定职权缺失 作为一级政权,镇的机构设置和法定职权应具备完整性和相应的自主性。但镇政权在实际运作中,其很多职能部门都只是上级政府职能部门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这些权力性职能部门被从镇政府行政隶属关系中分离出去,必然造成镇政府职能被分解,拥有的行政权力和手段受到限制,在镇工作中造成部门
4、之间、部门与镇之间的不协调、不配合,导致镇政府难以统筹安排力量而有效管理本镇的社会公共事务。同时,部门利益对镇的扩张还表现为上级主管部门不顾镇实际情况,大量增加人员,导致镇冗员过多,负担过重。(三)职能行使偏差 按照政府职能的要求,镇政府对镇经济、教育、文化、卫生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负有规划、指导、协调、服务的责任,但目前镇政府还存在着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管理方式,已经超出自身的职责范围行事。有的镇政府干预过多,直接插手生产经营活动,用行政手段介入竞争性领域,同时,在日常具体工作中,镇政府的主要精力用于应付“中心工作”,达标检查验收。镇干部多数给上级机关办事,依靠上级的指标工作,用于农民所盼、社
5、会所需的时间就少了,未能履行好所应承担的公共职责。另外,按照法律规定,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镇政府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但在涉及农税征收、征地拆迁、计划生育、突出问题整治等方面,由于单纯依靠上级政府职能部门无力完成,于是上级党委、政府便以文件或领导讲话等形式,要求“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并且实行“一票否决”制。在这种压力下,镇政府为了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不惜使用不规范的公共权力手段,结果导致越权执法、违法执法的现象发生,破坏干群关系,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威信,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出现镇政府“权力有限和责任无限”的现象。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更新
6、镇政府管理理念 众所周知,政府的合法性建立在两个条件的基础之上:一是政府决策必须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二是人民对政治权威的服从。对政府合法性的深入理解,有助于政府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政府管理理念,正确对待手中的公共权力,摆正自己与公众的关系,也有助于镇政府根据自身所处的行政生态环境出现的新变化,将计划经济的管制型管理转到适应市场经济的服务型管理,由包揽一切的全能管理转变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公共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变到间接管理,确立现代公共管理的思维模式和管理模式,从而最大限度地谋求社会公共利益。(二)规范镇政府的职责 现阶段,要加快有关乡镇政府职能法律规范的创制,规范镇政府的职能,为镇政府职能转变提
7、供法律依据。结合现有地方组织法,尽快制定规范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机构及管理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的地方性法规及实施细则,使镇政府的职能转变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法治的刚性手段来规范、界定镇政府的职能。(三)整合镇范围内的公共资源 镇政府公共管理要借鉴无缝隙政府的理念,克服各职能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的状况,在确保乡镇政府职权完整性和相应的自主性框架内对条块体制进行改革,从体制上确保镇政府的统一性,解决镇政府有责无权、责权分离、条块不协调的问题,实现镇公共资源的整合。对于“条块”体制的改革要继续实行以镇管理为主的体制,强化镇政府统一管理本辖区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功能。市级有关部门要进
8、一步下放权力,所有驻镇的机构在人、权、事上均按照镇管理,有关部门配合指导的原则进行改革,“条条”管理权以业务管理为限。通过理顺条块关系,实现镇责权统一、人权与事权一致,确保镇政府公共权力的完整统一。(四)合理划分镇政府事权 从我国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乡镇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公共安全产品、公共生活服务产品、公共生产服务产品、管理服务产品和社会发展产品等。据此,现阶段乡镇政府应当承担的主要职能是:直接提供公共安全产品中的公共治安、防病减灾、环境治理等,公共生活服务产品中的公共卫生,公共生产服务产品中的水利设施、公共土地、科技信息服务等,以及公共管理服务产品、社会发展产品
9、。这些产品中有的是全国性或跨地域性的公共产品,如防病减灾、环境治理、水利设施、公共管理服务产品、社会发展产品等,中央、省、市县应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政策作保障,委托乡镇提供,以确保提供的有效性。其他产品则可由中央、省、县政府及职能部门提供,或通过市场化、民营化的形式提供。县级以上政府应强化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切实解决公共服务的城乡失衡问题,弥补历史的欠帐。(五)理顺镇财税管理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政府建立公共财政制度,按照一级政府设立一级财政。作为乡镇一级的地方政府,必须建立健全独立的乡镇一级财政。一要完善分税制。按照财权和事权相对称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分税制。应按照“分税分级”的原则,合理划分五级财政之间的税种、收入范围和分成,让乡镇财政能够从税收中享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并适当扩大地方政府的税权,以增强乡镇组织财政收入的能力。二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就目前我国农村的状况来看,除了少数发达地区的农村乡镇,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基层还主要是吃饭财政,如果没有上级的转移支付,要依靠自己的财力为农村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是根本做不到的。同时,现行财力格局决定了不同层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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