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建议(九篇)(全文完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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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建议(九篇)(全文完整)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建议(九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建议篇一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1、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
2、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将根据教职工的出勤情况按月随工资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集中统筹使用,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分配方案,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组织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与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挂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3、正常工作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分配方案逐月核算并进行公示,按学期(或学年)发放。(一)确定标准课时值学校以语、数、外学科的1个课时为标准课时(周满工作量为10课时),1个标准课时值为10元/节。(二)各岗位课时标准:1、教学岗位:根
3、据教育部原有标准,结合我校实际适当调整各学科每周课时数。2、附加工作量3、行政教辅岗位:参照其他学校方案,结合我校实际,行管人员周工作量以标准课时数为准逐日计算,并确定如下标准:校级正职:10标准课时/周; 校级副职:9.5标准课时/周; 中层正职:8.5标准课时/周; 中层副职:8标准课时/周; 一般行政、教辅人员:7.5标准课时/周。注:1、行政管理人员兼课的工作量标准,校级正职原则上可不兼课,校级副职、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和其他管理人员兼课标准分别为2、4、6、8节/周。2、行政管理人员中在教学一线任课的同志工作岗位分为主副岗。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每学期初进行选择,确定主副岗位,并填写择岗
4、申请表。若选择教学岗位为主岗,则管理岗位为副岗,课时津贴按本学科课时津贴标准计算,管理岗位津贴折半计算; 若选择管理岗位为主岗,则教学岗位为副岗,管理岗位津贴按本岗位津贴标准计算,教学岗位课时津贴按本学科课时津贴标准折半计算,超工作量标准部分按本学科课时津贴标准计算。 (三)津贴或补贴:1、班主任津贴:以每月350元为基准,由政教处根据市三高班主任量化考核办法,对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评价后,逐月核算。2、职称津贴:(1)学校正式聘任并被上级人事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级的人员:高级职称90元/月,中级职称、高级工60元/月。(2)高级职称人员承担课堂教学达到规定满课时量
5、的每月另补贴80元/月。(3)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高级职称人员承担课堂教学达到规定满课时量的每月再追加职称津贴50元。3、实超课时补贴:标准为20元/节,实超课时同时计入本人工作量。4、代课补贴:由学校业务部门安排的代课享受代课津贴,标准为20元/节。(注:代课教师代课时间在四周内享受代课津贴,超过四周后,从第五周起代课量纳入本人工作量,享受课时津贴。)(四)工作绩效奖1、教学质量奖、管理服务质量奖按学校制定方案执行(见附件1)。2、教育科研奖:按现有办法执行(见附件2)。3、学科竞赛辅导奖:按现有办法执行(见附件3)。4、全勤奖:教职工在每月的工作中出满勤者,即可获得当月的全勤奖。高
6、级职称、中级职称、一般人员每月全勤奖标准为80元/月。5、突出贡献奖(视实际情况而设定)。1、每年寒暑假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依据本人市财政拔付标准发放给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按具体时间计算)。学校安排的考试、军训、运动会等大型活动期间及高三年级高考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安排监考、学习或其他工作,不参加者必须请假,按奖励性绩效标准减扣,同时不再享受该月全勤奖。2、凡在业余时间(正常工作八小时以外)发生的工作补助或补贴均按月统计公布,定期发放。如:早晚自习补贴、双休日及寒暑假上课的课时费、行政安全值班补助、各种加班补助等等。3、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及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月的职务津贴,
7、参照我市同级同类学校的标准发放,不占奖励性绩效工资份额。(1)校级领导津贴标准分别为:校级正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1倍,校级副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8倍。(2)中层管理人员津贴:中层正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6倍,中层副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4倍; 教研组长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3倍; 备课组长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15倍。 4、凡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报校长办公会批准配备的兼职人员每月补助100元。5、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提高绩效工资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53号文),学校将绩效工资的提高部分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即30%部分)按本人岗
8、位足额发给在编在岗教职工。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1)工作失误给造成严重大事故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的; (3)言行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纪违法受到行政处分法律制裁的; (5)每月旷工达2日(或旷课四节)及以上者,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2、教职工在享受国家法定假(如婚假、产假、丧假)时,若因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则在提前上班期间,教学人员上课的课时补贴按所任学科课时津贴的2倍计算; 管理人员的岗位补贴按其岗位津贴的2倍计算。 3、因工作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借调的我校教职工,其岗位津贴、职称津贴等与在校工作的同级同类人员同等对待。4、本方案自20xx年1
9、月1日起实行。5、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建议篇二为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改革完善学校现行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1、坚持以教学为重,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和短板弱项工作任务提升。2、坚持按劳分配,重实绩、重贡献、重责任,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3、坚持权利下放,创新管理机制,建立校系二级分配体系。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全体在岗人员。原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工作效能补贴、综合目标奖两部分构成。本方案将“工作效能补贴”分为工作量绩效、人才绩效、项目绩效、奖励绩效和其它绩效五部分,共占奖励性绩
10、效工资总量的90%; 综合目标奖,改为年终考核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 (一)工作量绩效根据在岗人员当年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情况所支付的绩效,每月采用预发的形式发放,年底统一核算,多退少补。1、人员分类及相应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1)全校享受工作量绩效人员分为两类:第一类:教学人员:全体以课时计算工作量人员,即全体校内专任教师、实验教师。第二类:非教学人员:全体不以课时计算工作量人员,即全体管理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工勤人员。(2)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教学人员、非教学人员年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采用“加权平均值法”。(3)工作量绩效总量具体分割:工作量绩效年总量设为m,教学人
11、员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m1,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m2。m=m1+m2,分割方法如下:m1=(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 m2=(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全体享受工作量绩效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享受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享受工作量绩效非教学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2、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1)教学人员分为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根据教学人员资格岗位和教学、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设立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2)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采用二级分配的办法,先预留部分资金用
12、于教务处统一管理选修课程,再按一定比例分割到各系部,分割方法为:各系部教学人员分割工作量绩效年总量设为n,各系部实验教师分割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n1,各系部全部教师二次分割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n2。n=n1+n2n1=全体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各系部实验教师系数加权总值10个月65%。全体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12个月。n2=(各系部20xx年课时总量/全校20xx年课时总量65%+各系部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全校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35%)(m1-预留的用于教务处统一管理选修课程的资金-全校实验教师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全校实验教师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各系部实
13、验教师分割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之和。(3)各系部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系部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分配办法,并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量绩效出来发挥管理杠杆作用,提高本系部教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4)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由教学工作量绩效和科研工作量绩效两部分组成,分别占剩余总量的85%和15%。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授课、实验实训和课程考核等工作量,管理和计算办法详见本系部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分配办法和附件1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量指教学人员在完成教育教学和其它工作的同时,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计分办法详见附件2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人员科研工作量积分及绩效折算办法。 (5)
14、学校设定基本教学工作量和最高教学工作量低于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可以由系部安排其它工作量补足。仍不能完成的,次年扣发全部工作量绩效。超过最高教学工作量的,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教学工作量绩效。根据非教学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设立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其计算方法如下: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非教学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岗位权重系数。非教学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m2/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12个月。(二)人才绩效主要用于学校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等,包括博士学位津贴、专业带头人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不能重复享受,按最高标准享受)(三)项目绩效主要用于各类专项项目,包括教学改革、科研专项、优质校建设等
15、,按照项目匹配经费和固定绩效方式予以支持,详见附件3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项目绩效实施办法。(四)奖励绩效主要用于教科研奖励、技能竞赛奖励、综合性奖励等,详见附件4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奖励管理办法、附件5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奖励办法及附件6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五)其它绩效主要包括责任津贴、专兼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临床一线保留津贴、值班费等。专兼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专职辅导员按照1:200标准管理班级,最多不超过300人,超过200人按每生4元标准计算超工作量。兼职辅导员(专任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担任辅导员)担任1个标准班(5060人),每班按400元享
16、受兼职辅导员津贴,少于50人的班级享受300元兼职辅导员津贴。原则上兼职辅导员带班不超过1个。(六)年终考核奖年终考核奖原则上占奖励性绩效总量的10%,因特殊需要,可按绩效工资总量实际结余进行发放。年终考核奖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发放,每年发放一次。年终考核奖=年终考核奖基数岗位权重系数。年终考核奖基数=年终考核奖总量/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1、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工作量绩效具体操作流程为:各系部按照本系部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分配办法,每年分两次于开学前将下学期的工作量绩效(每学期分6轮核算)报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同时,各系部需每月将实际授课情况报教务处备案,每半年将科研工作量情况报科研处备案。
17、2、党政、系部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工作量绩效发放流程为:各处室、系部每月第一周将所属人员上月考勤结果报人事处,人事处根据考勤情况,按程序核算工作量绩效,并由学校统一发放。3、专兼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由各系部每月(寒暑假除外)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统计核定,学工部进行汇总审核,并于每月15日前送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4、人才绩效、项目绩效、奖励绩效,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审核测算,并送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5、年终考核奖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年初发放。1、工作量绩效每年按12个月固定进行发放(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每年按12次发放,元旦之后至寒假产生的课时计入上年度)。2、工作
18、量绩效以预发的办法发放,年底统一核算。3、每年未能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次年扣发全部工作量绩效。4、每年未能完成额定科研工作量的,当年年底按未完成比例扣发科研工作量绩效。5、本科班课时费标准,根据本系部实际情况可以适当上浮,但不能超过10%。6、校内兼课教师课时费标准为专任教师课时费标准的1/2。7、各专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校外兼职教师聘任计划,经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审批后执行。校外兼职教师任课所产生的课时费用不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8、经学校审核批准,教学人员脱产参加院企进修、访问学者,享受本系部教学工作量绩效平均数的1/2,保留科研工作量绩效。9、经学校审核批准,参加全日制脱产
19、学历学习的人员,自自脱产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保留科研工作量绩效); 能够不定期回校承担教学任务的,按校内兼课教师标准发放课时费。 10、女职工生育且符合国家政策,在产假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生育险补贴,停发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保留科研工作量绩效)。11、病假,15天以内,按离岗天数扣发工作量绩效,超过15天者,扣发其当月全部工作量绩效; 事假,10天以内,按离岗天数扣发工作量绩效,超过10天者,扣发半个月工作量绩效,超过15天者,扣发当月全部工作量绩效; 婚假、丧假,超出国家规定时间的部分,按离岗天数扣发。离岗天数为自离岗当天起,按日历连续计算。 12、教职工每旷工1天(含
20、1天以内),扣发1个月的工作量绩效; 累计旷工2天,扣发3个月的工作量绩效; 累计旷工5天,扣发6个月的工作量绩效; 累计旷工10天,扣发当年全部工作量绩效。 13、因各种原因被解聘的人员,自次月起停发工作量绩效; 被学校认定为工作失误或严重失职的人员,从当月起停发工作量绩效,并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14、教学人员脱产参加院企进修、访问学者,减除其不在校期间的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额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变。15、全日制脱产学历学习、女职工生育等人员,减除其停发工作量绩效期间应承担的岗位任务(教学人员额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变)。16、无论何种原因扣发工作量绩效的人员,其岗位任务要求不变。17、
21、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自人事关系进校之日起,享受工作量绩效; 新调入非高层次人才半年后享受工作量绩效。 18、实行独立核算的部门,参照学校相应岗位职级标准制订本部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报人事处审核备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建议篇三根据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丹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丹人社通字20xx16号)和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办公室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丹县事业单位履职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办20xx11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22、,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改革的方针和原则,在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建立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农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实施范围。1、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员。2、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列入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范围。3、借调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借调单位进行考核,绩效工资的核算也按照借调单位执行。(二)实施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三、分配比例事业单位绩效工
23、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一)考核内容及构成比例。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结合年终考核进行。主要是考核每个职工全年的工作纪律、工作实绩、总体表现、突出成效等情况,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见附件)。基础分实行百分制,局直事业二层站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水产畜牧兽医站个人考核综合得分由局班子、二层站按3:7的比例组成。考核结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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