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精选订立合同范文7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精选订立合同范文7篇.docx(2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精选订立合同范文7篇订立合同 篇1合同是在当事人双方通过磋商取得看法一样的基础上订立的。交易磋商的过程也就是订立合同的过程。交易磋商通常要经过询盘、发盘、还盘与接受等4个环节。询盘(enquiry),又称询价,是指一方向对方提出关于交易条件的询问。可只询问价格,也可询问其他一项或几项交易条件,直至要求对方发盘,即询问全部交易条件。在实际业务中,多由买方主动发询盘。发盘(offer),又称发价,在法律上称“要约”,是一方(发盘人-offeror)向对方(受盘人-offeree)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情愿根据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及订立合同的一种确定表示。还盘(counter offer),
2、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 还盘既是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 也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所提出的新发盘。一方的发盘经对方还盘以后即失去效力, 除非得到原发盘人同意,受盘人不得在还盘后反悔,再接受原发盘。接受 (acceptance) ,在法律上称“承诺”,是买方或卖方同意对方在发盘(包括还盘中的发盘)中提出的交易条件,而愿按此与对方达成交易并订立合同, 是一种确定的表示。一方的发盘经另一方接受, 交易即告达成,双方就应分别履行各自担当的合同义务。综上所述,询盘与还盘不是每笔交易磋商不行缺少的环节, 即使受盘人作出还盘,也是对原发盘拒绝的同时又作出一项新发盘。因此,
3、 要达成一笔交易,发盘和接受才是交易磋商过程中不行缺少的两个环节。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构成一项有效发盘, 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受盘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2.表明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3.内容必需非常确定。此外,发盘应于被送达受盘人时方始生效, 而构成一项有效的接受则需具备以下条件:1.由发盘指定的受盘人作出; 2.同意发盘所提出的条件; 3.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4.用声明或其他行动表示出来。思想上接受但保持缄默或不行动,不构成接受。订立合同 篇2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及其必要条件。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肯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
4、表示。前者称为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这一特定的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是本人还是代理人可以在所不问,便他必需是在客观上可以确定的人。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2)要约必需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与之建立合同关系。(3)要约必需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否则,就没有承诺的对象,也不行能有承诺法律效果的产生。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的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某一详细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社会发出的要约,如
5、悬赏广告。(4)要约的内容必需详细、确定。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相对人所接受,关键是拟订立的合同对其亦有利。因此,要约除须表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愿望以外,还须表明拟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劳、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二、承诺1、承诺的概念及其必备条件。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合理期限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诺,必人备如下条件:(1)承诺必需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有相对人思表示,因此,承诺非受要约人作出不行。受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即使知道要约的内
6、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受要约人,通常是指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作的承诺与受要约人的承诺具有同等效力。(2)承诺必需是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所谓“合理期限内”是指:要约确定承诺期限的,所确定的期限内即为合理期限;要约未确定承诺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内即为合理期限。(3)承诺必需与要约的内容相一样。若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者,则是一种新的要约。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劳、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订立合同 篇3一、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1、用人单位应在劳动
7、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者入职的其次月起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事实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假如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但假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措施。2、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劳资双方各保留一份。合同应
8、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同时应符合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此外,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记。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在总牢固践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特意强调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这样规定有利于爱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劳动合同的作用1、劳
9、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特别困难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行能对当事人的详细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须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运用劳动力。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开或削减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
10、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开或削减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三、劳动合同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
11、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订立合同 篇4甲方(借款人):_ 身份证号码:_乙方(贷款人):_ 身份证号码:_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样看法,签订本合同。一、借款用途 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大写)_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息为 。并赐予贷款方 股份;借款方假如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每日。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须要变更合同
12、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运用状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实力等状况。借款方应照实供应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运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七、保证条款(一)借款方必需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运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二)借款方必需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三)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运用状况,了解借款方的安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状况。(四)须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
13、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随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十、本合同自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_ 合同签订日期:_乙方(签字、盖章):_ 合同签订日期:_订立合同 篇5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及程序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1、同等原则同等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处于同等的地位,同等地确定是否缔约,同等地确定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可拒绝与对方签订合同,同时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与
14、自己签订合同。2、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从同等原则引申出来的。当事人地位的同等性要求双方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享有任何特权。当事人订立合同只能出于其内心愿愿。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他任何机关 、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3、协商一样原则协商一样原则要求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样看法后,劳动合同才成立。可能双方当事人都有与对方订立劳动合同的意向,但在详细条款上,如工作期限、劳动酬劳等问题上往往看法不一,这时合同就不能成立。4、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里所说的法律、法规,依据劳动部1994年9月5日发布的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
15、的说明的说明,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二、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照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平安生产状况、劳动酬劳,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状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干脆相关的基本状况,劳动者应当照实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供应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
16、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3、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4、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
17、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5、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
18、)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酬劳;(七)社会保险;(八)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隐私、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订立合同 篇6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爱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我国制定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 用人单
19、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照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平安生产状况、劳动酬劳,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状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干脆相关的基本状况,劳动者应当照实说明。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供应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酬劳不明确的,新招
20、用的劳动者的劳动酬劳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
21、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五条 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订立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并经用人单位与
2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酬劳;(七)社会保险;(八)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隐私、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
2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酬劳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其次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
24、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次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其次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供应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根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供应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
25、根据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酬劳。其次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隐私和与学问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赐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根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次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
26、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其次十五条 除本法其次十二条和其次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担当违约金。其次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解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次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旧
27、有效。其次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酬劳。劳动酬劳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酬劳确定。订立合同 篇7借款合同及其主要条款借款合同又称贷款合同,是借贷当事人之间关于借贷款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方(借用人)指借用肯定数额货币并按期还本付息的一方,这里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或集体全部制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农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贷款方(出借人)指将肯定数额货币交给借款方,并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一方。贷款方必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专业银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信
28、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在贷款范围方面,只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其他弥补亏损,用于工资福利、垫支税利等财政性的支出,不能申请借款和发放贷款。借款合同的标的物必需是货币。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订,经国务院批准后,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借款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借款方应依据所隶属的行业、系统和借款的用途,与有关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工、商部门借用周转资金的贷款应与工商银行签订合同;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村专业组、户的借款,应与农业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合同;基本建设的借款应与建设银行签订合同;属于涉外经济活动借款,一律与中国银行签订合同
29、。此外,各种技术改造、大中修理等用途的借款,可以依据隶属行业、系统和借款的性质,分别与专业银行签订合同。借款方借款时,应依据经营合同和安排,按不同项目向贷款方提出借款申请,说明借款用途、金额,还款期限,保证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文件,经过贷款方审核同意,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有关条款经过协商一样,并经双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合同成立。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第一,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需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个体户和农夫的贷款应是人民币。其次,贷款种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属于何种贷款,如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贷款、企事业流淌资金
30、贷款等。贷款种类不同,利率也不同。第三,借款金额。借款金额是借款合同的标的数额,它是依据借款方的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方需增加借款金额的,必需另行办理申请和核准手续,签订新的借款合同。第四,借款用途。必需明确规定贷款的用途,并应符合国家批准下达的贷款安排文件的规定。贷款必需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银行对贷款的运用有权监督。第五,借款期限。借款合同应依据贷款的性质、种类确定贷款发放日期。借款到期,借款方应如数还本付息。我国贷款的期限分中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两种。各项贷款的还款期限,应依据贷款用途的实际状况,按贷款类型协协商定,严格履行。第六,借款利率。贷款利率,必需在借款合同中规定。第七,
31、还款。借款到期时,借款方应将本息全数还清,确因客观缘由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方应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可以延期。但借款方没有正值理由或者经申请延期未获准而逾期不还的,借款方要担当w违约责任。贷款方有权依法向借款方了解借款运用状况及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状况,监督贷款的运用,在贷款到期后,有权实行必要措施,收回贷款及利息。第八,违约责任。在贷款合同中规定违约责任,是借款方和贷款方严格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必要保证,必需明确规定。第九,保证条件。借款合同的保证,主要实行物资保证的原则,由借款方供应生产经营或建设范围内肯定的适用适销的物资、商品或其他资产作担保。借款方不能供应物资保证时,经贷款方同意,也可实行保证人保证的方式。第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可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种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