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某区有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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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某区有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 某区有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某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文件精神,按照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区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为导向,以加快服务
2、型政府建设和智慧政务建设为主抓手,以关键指标优化和制度创新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办事流程繁琐、周期长、效率低等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努力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对标先进。借鉴国内先进经验,参照世界银行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估标准和国内先进做法,对标先进找差距,因地制宜求突破,确保完成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任务。 2、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瞄准重点环节和关键短板,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提升各类区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3、坚持需求导向。重点关注各类区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化改革和政策落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企业与
3、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4、坚持部门联动。将优化营商环境与各部门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业务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同步推进,部门间紧密配合,同频共振,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5、坚持长抓不懈。优化营商环境既是阶段性任务目标,又是长期性工作准则,必须一抓到底,长抓不懈,真正让群众和企业看到变化,获得实惠,打消顾虑,树立信心。 三、工作目标 1、营商环境建设总体方案、相关制度和责任分工基本建立,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办税便利度等核心指标大幅提高。 2、按照区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标准和营商环境年度考核要求,积极构建一流便利化营商环境,主要营商环境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地区水平。 3、各领域营商
4、环境达到市级先进行列,开办企业、登记财产、纳税等部分指标争取达到省级先进水平。 四、总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项指标任务由各部门一把手牵头。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统筹协调解决 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积极推进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勇于担当,要与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要参照本行动方案,对标先进,坚持需求导向,从解决企业和群众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出发,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 3、开展监督评估。区政府领导将不定期对各牵头部门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工作情况进行抽签式监督检查。区营商局要邀
5、请营商监督员对相关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座谈,开列问题清单,加强跟踪督查和限期整改;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4、加强舆论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多种新媒体渠道,宣传报道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通过开展社会宣传、服务企业等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进行及时跟进解读,向企业精准推送,提高政策知晓率。各部门每月底前要向区营商局报送新闻宣传及可复制推广的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改革案例等情况。 五、主要任务 (一)开办企业。 优化目标: “开办企业”一窗、一网受理,实现2日办结,即一口综合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办理,一口统一领取企业开办包。(牵头部门:区营商局、区市场监督局;责任部门
6、:区税务 局、区人社局、区医保中心、区各银行、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处) 主要举措: 1设立“开办企业综合服务窗口”,将申领营业执照、涉税事项、刻制公章、就业登记、劳动关系备案、社保开户、公积金开户等相关事项整合到综合窗口办理,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统一进行数据信息采集,实现所有业务同步办理。(牵头部门:区营商局;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督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中心、区各银行、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 2税务部门登记、申领发票“只跑一次”。参照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内容,探索在综合窗口实现电子税务局开户、税务登记信
7、息确认、实名认证信息采集、一般纳税人登记、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申领发票等事项办理,实施税务部门登记、申领发票一窗办理,在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综合窗口实现税务部门登记、申领发票即时办结。(牵头部门:区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3新办企业(不含外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各审批事项实行属地化管理,实现一窗通办。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就近办理,避免企业多头跑、挨个办。积极推进社保相关业务属地化管理,实现一口受理就业登记、企业用工备案、新 进人员社保登记三项业务,方便企业办理,缩短企业开办时间。推进新办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网上办理。(牵头部门:区营商局;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督局、
8、区人社局、区医保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 4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为所有市场主体发放由市场监督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新开办企业直接凭电子营业执照办理涉税、社保、公积金、统计登记等事项,打造全省、全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领先地区。(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局;责任部门:区营商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 5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依托市企业开办全流程在线平台,在2023年底前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公章刻制、涉税业务、用工信息采集、社保业务、公积金业务、银行预约开户等
9、全流程在线办理。通过“一次填报、一网提交”,实现网上“一窗办理”。统一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标准,实现部门间数据实时共享。(牵头部门:区营商局;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督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医保中心、区各银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 (二)办理建筑许可。 优化目标: 将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详细分类,针对低风险小型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指未直接使用各级公共财政投资进行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地下不超过一层且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功能单一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公共服务设施、普通仓库和厂房),从立项到竣工验收获的不动产首次登记涉及的行政许可、
10、中介服务和公用服务总用时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督方式“四统一”。(牵头部门:区营商局、区住建局;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区水利局、区供电分公司、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要举措: 6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分类制改革。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型、规模大小等,进一步将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分类,有针对性的优化不同类型项目的审批备案监督流程。(牵头部门:区营商局;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7“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划
11、定各类控制线,形成协调一致、管控全域的空间数据体系,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统筹协调各部门提 出的项目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等要求,为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提供依据,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2023年底前基本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实现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多规合一”功能策划生成项目。(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分局;责任部门:区信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区应急局、区营商局、区供电分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
12、0日) 8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从策划生成到实施审批的全流程环节设置,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合并;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联合办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制度,实行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国土等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竣工验收中涉及工程现场核实验收环节的,按照“同时受理、并联核实、限时办结”的原则,实施联合验收。从提高单环节效率和实行联合办理2个方面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长,优化审批环节。(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分局、区
13、住建局、区营商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9精简审批环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对于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取消在线投资备案环节、取消办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探索取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探索取消委托地质勘察环节、取消单独的供排水报装环节等事项。(牵头部门:区营商局;责任部门: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10优化施工图审查环节。进一步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对分类后的小型低风险项目,探索取消审图机构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由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按照建筑、消防、人防等强制性标准规范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14、,对施工图设计质量作出承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随机抽查,抽查结果纳入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诚信管理。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告知承诺制的项目,设计文件备案主体由审图机构调整为设计单位,并用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设计质量承诺代替审图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报告办理施工许可。对一般项目,进一步探索在部分项目中以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营商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11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试点对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 简化环评手续或纳入环境影响
15、登记表备案管理,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牵头部门:区营商局;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12优化水电气热外线接入施工审批。对涉及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信接入等管线类路径规划、道路挖掘许可(城区绿地、占用、树木砍伐)等工程建设类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办理,从报装申请到开栓(通水、通电、通气)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部门:区住建局;责任部门:区营商局、燃气企业、区自来水公司、区供电分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13建立并完善“区域评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域评估”操作细则,在区域内土地供出前,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对节
16、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考古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等事项实施“区域评估”。评估报告由区域内建设项目共享,项目不再单独编报评估评审。各区域纳入“区域评估”的事项不少于3个。(牵头部门:区发改局;责任部门:区营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区应急局;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 14推行“多测合一”。分类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制度,整合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阶段涉及的建设工 程竣工测绘图及规划测绘成果报告、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地籍测绘、区政管线接入测绘等,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实行“一次委
17、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对于取消的行政验收事项,各部门应当将相关技术测量内容和要求统一纳入“多测合一”范围,并根据测绘结果,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多测合一”工作方案,统一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监督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明确“多测合一”的内容、精度、成果形式等要求,规划、人防等有关部门根据法定职责提出本部门竣工验收监督所需的测绘内容清单和技术要求,纳入综合技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其他测绘如勘测定界、开工前坐标放线等,统一纳入管理。(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分局;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三)获得电力。 优化目标: 压缩办电时间,实行
18、客户用电线上报装,简化用户业扩报装工程外线电源建设手续,提升电网供电能力,保证客户持续可靠用电。(牵头部门:区工信局;责任部门:区供电分公司) 主要举措: 15压缩办电时间,实行客户用电线上报装。仅针对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压缩电力接入办理时间,平均用时不超过 15天。使用手机APP在线申报,提供用电报装“不见面”服务,客户线上提交用电申请、查询业务办理进程、评价服务质量,无需往返供电营业厅,客户报装在线化、定制化、透明化。(牵头部门:区工信局、区供电分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 16优化用户业扩报装工程外线电源建设审批流程。针对全区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申请电力新装增容等业扩服务的低压
19、电力用户接入工程,其中电压等级在10kV以下,报装容量在160kW以下,管线长度150米以内,开挖道路(城区道路或公路)和临时占用绿地,长度小于100米,避让古树、大树且不包括新、扩、改建,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竣工后3年内的城区道路外线工程接入,行政审批实行“企业承诺、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模式,办理占掘路审批手续总时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区工信局;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供电分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 17提升电网供电能力,保证客户持续可靠用电。供电企业加强地区电网投资建设和运行维护,解决部分地区电网薄弱问题。精准科学安排停送电计划,增加带电作业方式,
20、减少停电次数和时长。主动服务客户,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管理,出台相关措施和办法,共同维护地区正常供用电秩序,解决供用电最终一公里问题,有效提升地区供电 可靠性。(牵头部门:区工信局;责任部门:区供电分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 (四)获得用水用气。 优化目标: 压缩报装环节与时限,优化用户用水用气接入外线工程审批流程,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推广线上办理平台。(牵头部门:区水利局、区住建局;责任部门:燃气企业、区自来水公司) 主要举措: 18压缩用水用气报装环节时限。实现用水报装和验收通水2个环节,15个工作日内办结。用气报装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实现即时受理、2个环节,15个工
21、作日内完成验收和通气。(牵头部门:区水利局、区住建局;责任部门:燃气企业、区自来水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19优化用户用水用气接入外线工程审批流程。针对全区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新装、扩容等服务的供排水接入工程,工商用户管道燃气用气报装及其配套区政燃气管道工程,行政审批实行“企业承诺、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模式,办理占掘路审批手续总时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区水利局、区住建局;责任部门:燃气企业、区自来水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20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制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沟通协调机制,梳理各项报装业务审批流程和时限,推进政企信息数据共享,强化政企沟通和协作,
22、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审批行为。(牵头部门:区住建局;责任部门:燃气企业、区自来水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 21推广线上办理平台。推广手机APP线上办理渠道,在现有咨询、报装、查询、缴费、报修等功能基础上继续升级改造,实现水、气线上平台可办理业务种类数占全部业务总类数80%以上。(牵头部门:区营商局;责任部门:区住建局、燃气企业、区自来水公司;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 (五)登记财产。 优化目标: 完善综合服务窗口,进一步压缩办理环节和时限,建设并完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提高土地管理质量。(牵头部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3、、区自然资源分局;责任部门:区税务局) 主要举措: 22完善综合服务窗口。全面推广“房屋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受理模式,统一受理各项业务所需材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并行办理,当事人在综合服务窗口即可完成不 动产交易、登记、缴税等业务。(牵头部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责任部门:区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23压缩办理环节和时限。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办理环节调整为申请不动产登记和发证两个环节,申请不动产登记(商品房)到领取不动产证2个工作日办结。要全面优化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将非住房全部纳入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暂时无法纳入的,纳税人转让非住房时,可探索由政府购买服务的评估机构免费评估,进
24、一步压缩评估时限。对工厂、仓库类非住房转移登记实现缴税后当场办结。(牵头部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责任部门:区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24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公众、机构注册并实名认证后,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或现场自助查询设备,权利人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所有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动产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根据不动产坐落查阅用途、面积、抵押情况、限制情况和地籍图等登记材料。(牵头部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25建设并完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实现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缴费、网上查询等业务。(牵头部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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