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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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7篇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7篇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篇1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扎实做好日常防控管理,同时,定期检查指导全县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下面是星星阅读网我为您推荐2023年民宗局民族宗教工作要点。2023年民族宗教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民族发展、宗教稳定为工作中心,以确保稳定为基石,以促进发展为主线,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推进民族文化繁荣,推进“凤凰古城民族服装名片化、民族语言情景化”,健全宗
2、教“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全县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敢于担当、善作善成,全力维护民族宗教和谐稳定,推动民族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一、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X中X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首要任务,进一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增强政治自觉、坚定历史自信,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同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二、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继续争取将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和全县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将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奖罚兑现,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会聚各方力量,持续全面推进创建活动,丰富“七进”工作内空和形式,加强典型培育,打造创建亮点,加大力度,切实提升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三、抓好全县少数民族项目建设。抓住乡村振兴战略机遇,深化特色民居保护、特色产业发展、特色文化传承、特殊人才培养、特色风光打造。按项目申报程序,截止目前,17个乡镇共报来25个项目,资金2591.5万元,涉
4、及特色村寨建设12个1226万元,基础设施8个665.5万元,发展民族特色旅游业2个120万元,保护与传承民族文化2个380万元,产业建设1个200万元。争取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中安排,发挥出专项资金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实施的积极作用,使少数民族群众深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有效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四、积极争取落实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政策。加强调研,积极汇报争取将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由转移支付改为专项拨付,研究制定出台落实民贸民品贷款贴息具体的操作办法,推动民贸民品贴息政策落到实处。五、抓实民族文化品牌打造。抓好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工作,积极
5、发展民族文化旅游品牌,重点打造具有一定影响的民族文化品牌项目,以“二月二”、“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等民族节庆活动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的深入挖掘与弘扬。办好第八届中国凤凰苗族银饰服饰文化节。完善“炯”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继续推动“凤凰古城民族服装名片化、民族语言情景化”工作,同时参加湘西苗疆边墙的调查研究工作。六、抓牢宗教场所规范管理。加强对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持续宣传新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按照“一单四制”常态化管理,推进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高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旗鲜明地制止境外渗透、私设聚会点活动,坚决取缔非法宗教组织,维护好宗教领域总体和
6、谐稳定。七、抓好全年疫情防控。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扎实做好日常防控管理,同时,定期检查指导全县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八、改进作风加强部门建设。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在继承中创新,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绩效考核,分解细化县五个文明绩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任务;积极支持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各级党校的学习教育和各级各类业务培训,全面完成干部网络在线学习、“学习强国”和普法学习任务,推进法治单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和水平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篇2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受市
7、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一、基本情况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xx大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
8、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
9、、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
10、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
11、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
12、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
13、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
14、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
15、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
16、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
17、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
18、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十堰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市民族宗
19、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市政府将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在行政学院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各部门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将民族宗教工作与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自觉性,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市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
20、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制定民族乡村对口帮扶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由各级政府牵头,每年组织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同帮扶单位创先争优、负责人年度考核相挂钩,促进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市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市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市政府将探索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
21、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快市、县(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和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建设,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努力在流动少数民族的管理与服务方面取得突破、在农村宗教活动过热过乱治理方面取得实效。以上报告,请予审议。宗教工作研讨发言材料篇3五年来,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帮助下,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
22、牢牢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将五年来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一、开展的主要工作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2、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按照县上的具体安排,切实把创建工作贯彻于各项工作的始终,紧密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拓宽领域,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全镇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局面。
23、3、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庙宇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4、狠抓宗教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宗教领域的团结安定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和责任人制度,坚持并落实了矛盾纠纷调查调处月报告、零报告和要情专报制度,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要求宗教场所每年搞大型宗教活动时,及时上报镇上审批,防止发生意外
24、。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宗教场所安全防火、禁止乱化缘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主动地解决本辖区出现的宗教问题,截止目前,全镇没有出现因宗教而发生的矛盾和纠纷。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当前,我镇宗教工作的形势总体是好的,宗教界是稳定的,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是巩固的。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对教职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宣传培训仍不到位。今后,我们仍将严格按照镇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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