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历年真题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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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考试历年真题9篇司法考试历年真题9篇 第1篇 下列哪几种行为可以构成受贿罪?( )A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B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C利用自己所处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正当利益D利用自己所处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正确答案:ABD受贿罪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第388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
2、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第 32 题 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说法不正确的有:()A张某申请卫生许可证,某县卫生局拒绝且未予说明理由,即应给予其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B医生李某死亡,有关卫生部门应当注销其医师资格C某企业通过贿赂手段取得的生产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被撤销后,在1年之内不得再申请此许可证D某区规划局批准某居委会搭建自行车棚的决定,某区人民政府认为违法有权予以撤销正确答案:AC参见行政许可法第72条、第79条。 甲委托同村的乙代为购买一匹马。但乙在牧区未遇上好马,就未买马,自己购买良骡一匹准备自用。甲见状便将良骡牵走,并付给乙相应款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
3、的领骡行为是基于对表见代理的接受B甲的领骡行为是基于对乙无权代理的追认C甲的领骡行为是基于对乙委托代理的承受D甲的领骡行为是基于与乙的买卖关系的受领正确答案:D考点买卖合同答案及解析 D。乙带回的骡子是为自己用而不是基于甲的委托,因此甲乙之间的行为为买卖合同而不是基于委托代理关系。 我国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人员可以成为证人?( )。A了解案件情况的当事人的近亲属B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当的10周岁的未成年人C了解案件情况的有关单位D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成年人正确答案:ABC本题考查证人的资格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即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
4、志的人,不能作证。此外,民诉证据规鼢第53条规定,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下列哪种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给予注册?( )A某皮鞋生产厂就其皮鞋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该商标与国外某玩具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发音相同B某羊毛制品申请注册“纯羊毛”商品商标C某量贩式KTV广场申请注册“西雅图”服务商标D某化妆品未经许可使用著名漫画女主角“小丸子”的头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正确答案:A15.答案:A 考点:注册商标的条件讲解:商标法第9条第1款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另,并不得与他人
5、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D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形,不能给予注册。因此,D错误。第10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因此,“西雅图” 是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因此,C错误。第1l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韵;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因此,B错误。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
6、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A应选。司法考试历年真题9篇 第2篇 甲乙丙三国均为南极地区相关条约缔约国。甲国在加入条约前,曾对南极地区的某区域提出过领土要求。乙国在成为条约缔约国后,在南极建立了常年考察站。丙国利用自己靠近南极的地理优势,准备在南极大规模开发旅游。根据南极条约和相关制度,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甲国加入条约意味着其放弃或否定了对南极的领土要求B甲国成为条约
7、缔约国,表明其他缔约国对甲国主张南极领土权利的确认C乙国上述在南极地区的活动,并不构成对南极地区提出领土主张的支持和证据D丙国旅游开发不得对南极环境系统造成破坏正确答案:CD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均实行严格责任B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产品缺陷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C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产品售出之日起计算D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缺陷产品生产日期满十年后丧失正确答案:B考点 产品质量责任,诉讼时效,除斥期间解析 产品质量责任包括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其主体一般是生产者和销售者,但特
8、定情况下,也存在其他责任主体。产品瑕疵责任,又称产品瑕疵担保违约责任,是指销售者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品质标准,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其具有相对性,仅存在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因此对于消费者来讲,其只能要求直接的销售者承担产品瑕疵责任。对该责任的规定见产品质量法第40条。产品瑕疵责任的诉讼时效为1年,郎适用“出售质量不舍格商品来声明的”违约之诉的诉讼时效。产品缺陷责任。又称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1款“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
9、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生产者的产品缺陷责任是一种严格责任,即不论生产者是否有过错,其都应当承担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他人财产的损害。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2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此过错为推定过错,由销售者负举证责任。因此。A选项认为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均实行严格责任的说法是错误的,不当选。B选项认为对生产者产品缺陷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的说法正确,当选。
10、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据此,2年的时效期间应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算,而不是从“产品售出之日”起算,C选项错误。10年除斥期间的起算点应是“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而不是“缺陷产品生产日期”,因此,D选项错误。 司法考试韩友谊讲的怎么样你好,韩老师的课生动活泼,很好。 设在丁承租期间,该房被洪水冲走,该风险应由谁承担?为什么?正确答案:由甲、
11、乙、丙承担。在租赁合同对出租物的风险未有约定的情况下,依民法原理,出租物的风险由所有权人承担。 关于自诉案件的和解和调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22年试卷二第72题)A.和解和调解适用子自诉案件B.和解和调解都适用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C.和解和调解应当制作调解书、和解协议,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D.对于当事人已经签收调解书或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的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予以解除正确答案:BD司法考试历年真题9篇 第3篇 关于乙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乙的借用约定
12、生效时,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由于甲未将玉石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玉石交付给了乙正确答案:BD本题考核交付方式及其所有权的转移。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玉石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在合同签订之时因乙没有带钱,甲未将玉石交付与乙,并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说明起初约定的交付的时间是合同签订后的第三日。所以,甲乙之间买
13、卖合同生效的时候,玉石的所有权并没有直接转移给乙。因此,A项错误。随后,甲向乙提出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此说明甲乙对玉石的交付方式达成了新的约定,即采用占有改定的方式进行交付,拟制交付后出卖人甲仍然占有标的物,但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所以自该协议达成后乙取得了玉石的所有权,甲仍继续占有该玉石。因此,BD项正确,C项错误。 下面关于我国古代重要法典结构变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曹魏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B晋律,又称泰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C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律总则,提高了它的地位且精炼了刑律分则D宋刑统一改传统刑律体例,
14、更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格局,用以适应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D。将传统的篇目首次改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各律的是大明律 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中的必经环节。关于法律解释及其方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描述的是体系解释方法B文义解释是首先考虑的解释方法,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优先性C历史解释的对象主要是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无关D客观目的解释中,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可以作为解释的根据正确答案:C 犯罪嫌疑人邹某1999年5月19日因涉嫌贪污罪被甲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该案侦查过程中,邹某突发精神病而住院治疗,由于病情十分严重,检察
15、机关无法继续侦查该案,下列检察机关的做法中哪一项为正确的处理决定?( )。A报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B报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不起诉C对邹某决定取保候审,交公安机关执行D由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正确答案:D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1条规定:“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中止侦查的理由和条件消失后,经检察长决定,应当恢复侦查。中止侦查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对符合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条件的,应当依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对侦查羁押期限届满的,应当依法变更为取
16、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下列关于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是:A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能够直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来源B非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却具有法律意义并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准则来源C表现为成文法形式的法律渊源,是决定法官审理待决案件的唯一依据D法官必须考虑正式法律渊源;但是对于非正式渊源而言,法官可以考虑,也可以不考虑正确答案:ABD考点法律渊源 答案及解析 ABD。根据效力的不同,法律渊源可以分为正式法律渊源与非正式法律渊源。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能够直接作为法
17、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来源。正式法律渊源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非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却具有法律意义并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准则来源,如正义标准、理性标准、公共政策、习惯等。正是因为非正式法律渊源的存在,所以正式的法律渊源并不是法官审理案件的唯一依据。为了保证法官判决的公正性,基本的正义观念、社会习俗等准则来源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判决过程。但是,这些准则来源显然与成文法不同,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这些因素并不能产生法律上的直接约束力。虽然法官无法从这种法律渊源中获得合法性与法律约束力,但是它们可以作为证明判决具备实质合理
18、性的基础。法官的判决必然建立在正式法律渊源之上,而对于非正式法律渊源而言,虽然法官同样需要在判决中予以考虑,但是这种考虑并非必然。因此,A、B、D项正确。司法考试历年真题9篇 第4篇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B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C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D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解除运输合同正确答案:ABCD合同的法定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故A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32条规定,B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68条规定,C正确。根据合同法第308条规定,D项正确。所以本题选ABCD
19、。 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要接受纪律处分的行为?( )A甲法官私自使用法院公务用车办私事,驾驶过程中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使汽车损坏B乙法官拒不承担赡养80岁母亲的义务C丙法官等四人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内打扑克并设置“彩头”D丁法官为得儿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二胎正确答案:BCD法官违反公务车管理使用规定,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A项中甲法官仅致使汽车损坏,所以不选。法官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
20、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B项符合此项规定,应该选择。法官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所以C项应该选。法官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D项也应该选择。 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庭前审查,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发现被告人张某在起诉前已从看守所脱逃的,退回检察院B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抢劫案,检察院因被害人范某不断上访重新起诉的,不予受理C起诉时提供的一名外地证人石某没有列明住址和通讯处的,通知检察院补送D某被告人被抓获后始终一言不发,也没有任何有关姓名、年龄、住
21、址、单位等方面的信息或线索的,不予受理正确答案:ABC 2000年8月,住在A市甲区的赵飞向孙洋的户口所在地A市乙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孙洋的婚姻关系,乙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2000年12月,经政府批准,孙洋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划归A市丙区,此外,乙区人民法院发现自1999年10月起,孙洋即与赵飞分居,开始居住于A市丁区,受理案件后1个月,孙洋即在丁区居住满1年,在这种情况下,赵飞诉孙洋离婚一案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审理?( )A由乙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B由乙区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到孙洋现在户口所在地的丙区人民法院审理C由乙区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到孙洋经常居住地的丁区人民法院审理D由乙区人民法院将案件
22、报请上级人民法院A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正确答案:A本题考查管辖恒定原则以及指定管辖的情况。根据民诉意见第34条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当事人住所地变更为由移送案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9篇 第5篇 陪审员王某参加一起案件审判。被告辩护人当庭提出被告有正当防卫和自首情节,公诉人予以否定,提请合议庭不予采信,审判长没有就此进行调查。王某对审判长没有征询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就决定不予调查,在评议时提出异议,但审判长不同意。对此,关于王某可以行使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展开调
23、查B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C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D要求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正确答案:暂无 第 58 题 如杨光以双方存在宅基地纠纷已久为由,当庭对出庭的公诉人乙提出回避申请,则法院应对此如何处理?()A由合议庭裁定公诉人回避B由审判长当庭驳回C由合议庭提请法院院长决定是否回避D通知检察院,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回避正确答案: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本题中甲乙之间的矛盾属于“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情形,故而身为检察人员的乙应当回避。又根据刑诉解释第30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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