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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及参考答案2006 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及参考答案试卷四 提示:本试卷为分析、论述题。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的对应位置上,勿在卷面上干脆作答。一、(本题 16 分)案情:王某与甲公司于2004年2月签订合同,约定王某以40万元向甲公司购买1辆客车,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30万元,余款在2006年2月底前付清,并约定在王某付清全款之前该车全部权仍属甲公司。王某未经其妻同意,以自家住房(婚后购买,房产证登记全部人为王某)向乙银行抵押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将30万元借款支付给甲公司后购回客车。王某请张某负责跟车经营,并商定张某按年终纯收入的5提成,经营中发
2、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王某担当。2005年6月,该车营运途中和一货车相撞,车内乘客李某受重伤,经救治无效死亡。客车因严峻受损被送往丁厂修理,需付费3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唐某违章驾驶,应对该交通事故负全责。后王某以事故责任在货车方为由拒付修理费,丁厂则拒绝交车。2005年12月,因王某借款到期未还,乙银行申请法院对该客车实行财产保全措施,并恳求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问题:1王某和张某之间是否成立合伙关系?为什么?2乙银行能否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为什么?3丁厂拒绝交车是否合法?为什么?4王某应否对李某的继承人担当支付赔偿金的责任?为什么?5法院对客车实行财产保全措施是否合法?为什么?6唐
3、某应否担当刑事责任? 为什么?二、(本题 20 分)案情:甲公司签发金额为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5月30日、付款人为大满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 A 楼房。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楼房不过户。其后,甲公司以 A 楼房作价1000万元、丙公司以现金10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将未过户的 A 楼房作为甲公司对丁公司的出资予以验资。丁公司成立后占有运用 A 楼房。2005年9月,丙公司欲退出丁公司。经甲公司、丙公司协商达成协议:丙公司从丁公司取得退款1000万元后退出丁公司;但顾及公司的稳定性,丙公司仍为丁公司名义上的股东,其原持有丁公司50%的股份,名义
4、上仍由丙公司持有40%,其余10%由丁公司总经理贾某持有,贾某暂付200万元给丙公司以获得上述10%的股权。丙公司依此协议获款后退出,据此,丁公司变更登记为:甲公司、丙公司、贾某分别持有50%、40%和10%的股权;注册资本仍为2000万元。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要求丁公司为其贷款供应担保,在丙公司代表未到会、贾某反对的状况下,丁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该担保议案。丁公司遂为甲公司从 B银行借款500万元供应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乙公司亦将其持有的上述1000万元汇票背书转让给陈某。陈某要求丁公司供应担保,丁公司在汇票上签注:同意担保,但 A 楼房应过户到本公司。陈某向大满公司提示承兑该汇票时,大满
5、公司在汇票上批注:承兑,到期丁公司不垮则付款。2006年6月5日,丁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获受理并被宣告破产。债权申报期间,陈某以汇票未获兑付为由、贾某以替丁公司代垫了200万元退股款为由向清算组申报债权,B 银行也以丁公司应负担保责任为由申报债权并要求对 A 楼房行使优先受偿权。同时乙公司就 A 楼房向清算组申请行使取回权。问题:1丁公司的设立是否有效?为什么?2丙退出丁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3丁公司股东会关于为甲公司供应担保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4陈某和贾某所申报的债权是否构成破产债权?为什么?5B 银行和乙公司的恳求是否应当支持?为什么?6各债权人若在破产程序中得不到完全清偿,还可以
6、向谁追索?他们各自应担当什么责任?三、(本题 18 分)案情:老方创作的纪实小说村支书的苦与乐,以某县吴村村支部书记吴某为原型进行创作,其中描述了他与村霸林申(以林甲为原型)之间斗智斗勇的冲突场面。小说在山南海北杂志发表后,林甲认为小说将村支书作为正义的化身进行描述,将自己作为村霸进行刻画,侵扰其名誉权。林甲起诉老方,恳求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并赔礼致歉。法院受理本案后,追加杂志社为共同被告。由于林甲死亡,法院变更其子林乙为原告,其后又准许林乙将恳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变更为3万元。一审过程中,被告提出了当地镇党委处理林甲相关问题的确定(档案材料)作为证据,证明小说的描述有事实依据。一审判决认为,镇
7、党委办公室虽然给老方供应了处理确定(档案材料),但并未明确同意可据此创作小说,故该材料不能作为证据;同时认为,杂志社编辑与作家老方和林甲虽不相识,难以核实有关事实,但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故认定老方和杂志社构成侵权,判决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并在山南海北上刊登小说情节失实的声明以消退影响。判决未涉及赔礼致歉的问题。林乙、老方和杂志社均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书面审查,未接触当事人,干脆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经过重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恳求,双方当事人均未再提出上诉。老方和杂志社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拒绝赔礼致歉。 问题:1林甲起诉后能否申请法院责令杂志社停止本期的发行?
8、依据何在?2林乙在诉讼结束后能否另案起诉,恳求老方赔偿精神损害?为什么?3如何评价法院在一审程序中的做法?4如何评价法院一审判决?为什么?5本案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当如何确定?如何评价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程序?6若林乙对赔礼致歉的判决内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本案义务人可实行哪些措施?四、(本题 26 分)案情:甲在2003年10月15日见路边一辆面包车没有上锁,即将车开走,前往A 市。行驶途中,行人乙拦车要求搭乘,甲同意。甲见乙提包内有巨额现金,遂起意图财。行驶到某偏僻处时,甲谎称发生故障,请乙下车帮助推车。乙将手提包放在面包车座位上,然后下车。甲乘机发动面包车欲逃。乙察觉出甲的意图后,紧
9、抓住车门不放,被面包车拖行10余米。甲见乙仍不松手并跟着车跑,便加速疾驶,使乙摔倒在地,造成重伤。乙报警后,公安机关依据汽车号牌将甲查获。讯问过程中,虽有乙的指认并查获赃物,但甲拒不交待。侦查人员丙、丁对此非常生气,对甲进行殴打,造成甲轻伤。在这种状况下,甲供述了以上犯罪事实,同时还交待了其在 B 市所犯的以下罪行:2003年6月的一天,甲于某小学放学之际,在校门前拦截了一名一年级男生,将其骗走,随即带该男生到某个体商店,向商店老板购买价值5000余元的高档烟酒。在交款时,甲声称未带够钱,将男生留在商店,回去拿钱交款后再将男生带走。商店老板以为男生是甲的儿子便同意了。甲携带烟酒逃之夭夭。公安机
10、关查明,甲身边确有若干与甲骗来的烟酒名称相同的烟酒,但未能查找到商店老板和男生。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甲称其认罪口供均系侦查人员丙、丁对他刑讯逼供所致,推翻了以前全部的有罪供述。经检察人员调查核实,确认了侦查人员丙、丁对甲刑讯逼供的事实。问题:请依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例中甲、丙、丁的各种行为及相关事实分别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看法。五、(本题 35 分)2002年7月,某港资企业投资2.7亿元人民币与内地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享有规章制定权的该市政府为此还特地制定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方法,对港方作出一系列承诺,并规定政府担当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和差
11、额补足的义务,该方法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2005年2月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当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属于应清理、废止、撤销的范围为由,作出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方法的确定,但并未将该确定告知合作公司和港方。港方认为市政府的做法不当,理由是:其一,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涉及固定回报的外商投资项目应充分协商、妥当处理,市政府事前不做充分论证,事后也不通知对方,违反了文件精神;其二,1998年9月国务院通知中已明令禁止审批新的固定回报项目,而污水处理合作项目是2002年经过市政府同意、省外经贸
12、厅审批、原国家外经贸部备案后成立的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的项目。请:1运用行政法原理对某市政府的上述做法进行评论;2结合上述事务论述依法治国和公允正义的法治理念。答题要 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600字。六、(本题 35 分)某民法典第一条规定:民事活动,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没有习惯的,依照法理。 请:1比较该条规定与刑法中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原则的区分及理论基础;2从法的渊源的角度分析该条规定的涵义及效力依据;3从法律说明与法律推理的角度分析该条规定在法律适用上的价值与条件。答题要求:1在上述3个问题中任选其一作答,或者自行选择其他角度作
13、答;2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学问阐述理由;3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4不少于600字。 参考答案 一、(本题16 分)1不成立合伙关系,因王某聘请张某属于雇佣关系,王某既未出资,也不担当风险,不符合合伙关系的特征。2不能,因为该住房属于王某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共有权人其妻的同意进行抵押,该抵押无效。3合法,因为丁厂作为承揽人可行使留置权或同时履行抗辩权。4应当,因为王某与李某之间成立运输合同关系,王某应担当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对李某的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5合法,因该客车全部权虽然属于甲公司,但王某支付了大部分价款对该车享有肯定的权益,该车属于与案件有关
14、的财物。6唐某应当担当刑事责任,因唐某违章驾驶,造成1人死亡的严峻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二、(本题20 分)1有效。甲公司以未取得全部权之楼房出资仅导致甲公司担当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不影响公司设立的效力。2不合法。丙公司的行为实为抽逃公司资金。3无效。该担保事项应由无关联关系的股东表决确定。4陈某的申报构成破产债权。丁公司对汇票的保证有效;大满公司实为拒绝承兑,陈某对丁公司享有票据追索权。贾某的申报不构成破产债权。贾某的200万元是对丁公司的出资,公司股东不得以出资款向公司主见债权。5B 银行申报破产债权的申请应当支持,但无权优先受偿。丁公司与 B 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故 B银行破产债权成
15、立;但该担保是保证担保,B 银行不享有担保物权,无权优先受偿。乙公司的恳求应当支持。乙公司仍是 A 楼房的产权人,故其可依法收回该楼房。6债权人可以向甲公司、丙公司和某会计师事务所追索。甲公司虚假出资,丙公司非法抽逃资金,应对债权人担当连带责任;某会计师事务所明知丁公司设立时甲公司出资不实,仍予验资,应在其虚假验资的范围内担当责任。三、(本题18 分)1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先予执行的规定。2不行以。当事人在诉讼中未提出的恳求,诉讼结束后又基于同一事实另行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3不应当追加被告,法院应依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林乙作为继承人有权担当林甲的诉讼权利义务,法院变更为原告是正确的;林
16、乙有权对诉讼恳求进行变更,法院应予准许。4一审判决认为镇党委的档案材料不能作为证据是不正确的,该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可以作为证据;一审判决消退影响超出了起诉恳求,是错误的;一审判决遗漏了赔礼致歉的起诉恳求,是错误的。5二审应将林乙、老方和杂志社都确定为上诉人。干脆发回重审欠妥,可以就赔礼致歉的起诉恳求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才应当发回重审。6可以责令支付拖延履行金;可以罚款、拘留;可以实行公告、登报等方式,公布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四、(本题26 分)1甲开走他人面包车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即使面包车没有锁,但依据社会的一般观念,该车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而非遗忘物。2甲对乙的行
17、为构成抢劫罪,甲虽然起先准备实施抢夺,但在乙抓住车门不放时,甲加速行驶的行为已经属于暴力行为,因而不是转化型抢劫,而应干脆认定为抢劫罪,而且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3甲对男生的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而不构成拐卖儿童罪。表面上看甲以儿童换取了商品,但这种行为并非属于出卖儿童,商店老板也没有收买儿童的意思。4甲对商店老板的行为构成诈骗罪。5丙、丁对甲的行为构成刑讯逼供罪。6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说明关于非法证据解除规则的规定,虽然甲翻供,但对于甲盗窃面包车、抢劫乙的巨额财物的犯罪行为仍可认定,但拐骗儿童罪、诈骗罪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因而不能成立。7因拐骗儿童罪、诈骗罪不能认定,甲的特殊自首也不成立。五、(本题35 分)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不少于600字。六、(本题35 分)1在所列的3个问题中任选其一作答,或者自行选择其他角度作答; 2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学问阐述理由; 3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4不少于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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