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定(豫安委办54)(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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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定(豫安委办54)(1)(1) 1河 河南省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南煤矿平安监察局豫安委办 2020 54 号河南省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煤矿平安监察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平安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定的 通 知各产煤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 位 , 各煤矿平安监察分局 :为规范煤矿平安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 预防体系建设,河南煤矿平安监察局起草了 河南省煤矿平安生 产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定,现印发你们 , 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
2、实施中有关问题和建议 , 请文件 3河 南省煤矿平安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煤矿平安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 )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看法 ( 安委办 2016 11 号 ) 、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方法 ( 煤安监行管 2020 16 号 ) 、河南省平安生产条例、河南省平安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方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9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本省煤矿实际,制定本规
3、定。其次条河南省范围内全部生产和建设煤矿、煤矿上级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以及相关煤矿平安监管部门、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对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监管监察 , 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根据 把风险化解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消退在事故之前的原则,转变平安管理理念,由查隐患向防风险转变,实现平安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闭环管理。建设规范、管用、智能、可持续、全覆盖的煤矿双重预防体系 , 实 4 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依法监管监察。第四条 双重预防体系 应有科学完善的工作推动机制、有全面覆盖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体系、有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 理体系、有线上线下的智能化信息平台、有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 制度。建立健全风险
4、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工作机制 , 明确本单位负责人和各级、各岗位人员责任。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应 对平安风险辨识评估范围、方法和平安风险的辨识、评估、管控 工作流程做出规定并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应对事故 隐患分级标准 , 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治理、督办、验收、销号、分析总结、检查考核做出规定并落实。第五条集团公司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层面煤矿双重预防体系和运行机制,指导、监督、考核区域公司和煤矿双重预防体系建 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对煤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全面负责,组 织制定集团公司双重预防体系标准、管理制度、考核方法;主管 负责人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进行监督管理;分管负责人组织分管 业务系
5、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工作;主管部门详细负责双重预 防体系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双重预 防体系建设运行工作。第六条 区域公司落实集团公司规定,负责区域公司层面的体系运行,指导、监督、考核所属煤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主要负责人是区域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属煤矿双重预防体系监管工作全面负责;主管负责人负责对所属煤 5 矿双重预防体系进行监督管理;分管负责人组织分管业务系统双 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工作;主管部门详细负责煤矿双重预防体系 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双重预防体系 运行工作。第七条 煤矿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责任主体,制定煤矿双重预防体
6、系管理制度、考核方法等;煤矿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煤矿双重预防体系工作全面负责; 主管负责人对煤矿双重预防体系进行监督管理;分管负责人组织分管业务系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工作;主管部门详细负责煤矿双重预防体系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业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业务范围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工作。第八条 煤矿应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内容纳入职工平安培训安排 , 并遵守下列规定 :( 一)年度风险辨识评估前组织对矿长和分管负责人等参加平安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开展 1 次平安风险辨识评估技术培 训 ,且不少于 4 学时。( 二)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平安培训内容包括年度和专项平安风险辨
7、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平安风险管控措施 , 且每年该项内容培训不少于 2 学时。( 三)每年至少组织矿长、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及平安、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冲击地压等科室相关人员和区 ( 队 ) 管理人员进行 1 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 , 且不 6 少于 4 学时。( 四 ) 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每年至少进行 1 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技能培训,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方法、治理流程 和要求、所在区 ( 队 ) 作业区域常见事故隐患的识别 , 且每年该项内容培训不少于 2 学时。其次章 风险分级管控第九条 平安风险是指发生危急事务和危害暴露的可能性 , 与随之引发的人
8、身损害或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严峻 性的组合。第十条 平安风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 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对应运用红、橙、黄、蓝四色 标注 :( 一 ) 重大风险( 红色 ) : 危急因素多 , 管控难度大 , 如发生事故 , 将造成特大经济损失或者煤矿重大事故 ;( 二 ) 较大风险( 橙色 ) : 危急因素较多 , 管控难度较大 , 如发生事故 , 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煤矿较大事故 ;( 三 ) 一般风险( 黄色 ) : 风险在受控范围内 , 如发生事故 ,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一般事故 ;( 四 ) 低风险( 蓝色 ) : 风险在受控范围内 , 如发生事
9、故 , 将造成一般经济损失或者工伤事故。第十一条 风险点划分,煤矿可根据点、线、面相结合的原 7 则 , 依据生产经营场所 ( 单位 ) 、生产系统、岗位 ( 作业地点 ) 、设备、设施、操作、管理活动等划分风险点,应涵盖临时性特别的作业活动。第十二条 风险辨识评估 , 根据生产 ( 作业 ) 流程的阶段、场所、设备、装置、作业活动、人员或上述几种方式的结合对矿 井生产全过程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充分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 种时态和正常、异样、紧急三种状态下的危急有害因素。针对风 险点内的危害因素 , 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等级评估。第十三条 除通过风险评估确定的重大风险外,有下列情形的 , 干脆确定
10、为重大风险( 红色风险 ) :( 一 ) 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 二)发生过死亡、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工伤事故 , 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旧存在的。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风险辨识评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每半年对所属煤矿进行一次风险辨识评估。在矿井现状风险辨识评估和专项风险辨识评估基础上,结合公司检查驾驭 的状况,对存在重大风险、较大风险的工作面及实行的管控措施 进行现状评估分析 , 提出改进看法。( 二)发生瓦斯事故、水灾事故、冲击地压事故的煤矿复工复产前、全国煤矿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后,组织进行专项平安风险 辨识评估。对辨识评估出的重大风险应跟踪落实管控状况,确保
11、风险管 8 控到位。第十五条 区域公司风险辨识评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每季度对所属煤矿进行一次风险辨识评估。在矿井现状风险辨识评估和专项辨识评估基础上,结合公司检查驾驭的情 况,对存在重大风险、较大风险的工作面及实行的管控措施进行 现状评估分析 , 提出改进看法。( 二 ) 每季度对所属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瓦斯防治系统、水文地质条件困难、极困难煤矿的水害防治系统进行一次平安风险辨识评估。( 三)每半年对所属采深超千米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冲击地压煤矿各个系统及作业地点开展一次平安风险辨识评估。( 四)煤矿新水平设计前、新采区设计前、非瓦斯、水害、冲击地压事故矿井复工复产前、省外发生重大
12、以上事故、省内其 他煤矿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区域公司主要负责人刚好组织开展专项平安风险辨识评估。对辨识评估出的重大风险应跟踪落实管控状况,确保风险管 控到位。第十六条 矿井风险辨识评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 ) 每年进行 1 次全面系统的年度平安风险辨识评估。( 二 ) 出现以下 4 种情形之一的 , 开展 1 次专项辨识评估 :1.新水平、新采 ( 盘 ) 区、新工作面设计前 ;2.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难因素等 9 发生重大改变时 ;3.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反风演习、工作面通过空巷 ( 采空区 ) 、更换大型设备、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综采 ( 放 ) 工作面安装回撤
13、、掘进工作面贯穿前,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 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 推广应用前 ;4.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 全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省内煤矿发生较大事故、所属集团 煤矿发生一般事故后。( 三 ) 每月对以下 8 个方面 , 开展 1 次现状平安风险辨识评估 :1.采煤工作面平安风险辨识评估 ;2.煤巷掘进工作面平安风险辨识评估;3.岩巷掘进工作面平安风险辨识评估;4.一通三防平安风险辨识评估;5.瓦斯防治平安风险辨识评估;6.机电运输平安风险辨识评估;7.防治水平安风险辨识评估 ;8.矿井基础管理平安风险辨识评估。第十七条 矿井
14、年度平安风险辨识评估,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每年底由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和相关 10 科室、区 ( 队 ) 进行。( 二)重点对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及提升运输系统等简单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急因素开展平安风险辨识评估。( 三)平安风险辨识评估范围应覆盖井下全部系统、场所、区域。( 四 ) 年底前完成 年度平安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 , 制定 煤矿重大平安风险管控方案,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平安生产工作重点。( 五)煤矿重大平安风险管控方案应包含重大平安风险清单,相应的管理、技术、工程等管控措施,以及每条措施落实的人员、技术、时限、资金等内容;对下一年度生产安排、
15、灾难预 防和处理安排、应急救援预案、平安培训安排、平安费用提取和运用安排等提出看法。第十八条 矿井专项平安风险辨识评估 ,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 ) 新水平、新采 ( 盘 ) 区、新工作面设计前 , 开展 1 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平安风险 ;3.编制专项辨识评估报告,有新增重大风险或需调整措施的补充完善 煤矿重大平安风险管控方案 ; 11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 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二)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难因素等发生重大改变时 ,
16、开展 1 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难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平安风险 ;3.编制专项辨识评估报告,有新增重大风险或需调整措施的补充完善 煤矿重大平安风险管控方案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三)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反风演习、工作面通过空巷 ( 采空区 ) 、更换大型设备、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综采 ( 放 ) 工作面安装回撤、掘进工作面贯穿前,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 , 开展 1 次专项平安风险辨识评估 :1.
17、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科室、区队进行 ;2.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平安风险 ;3.编制专项辨识评估报告,有新增重大风险或需调整措施的补充完善 煤矿重大平安风险管控方案 ;4.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对平安技术措施编制提出指导看法。 12 ( 四 ) 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 , 全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省内煤矿发生较大事故、所属集团煤矿发生一般事故后 , 开展 1 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评估 :1.专项辨识评估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科室进行 ;2.识别平安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 ;3.编制专项辨识评估报告,有新增重大
18、风险或需调整措施的补充完善 煤矿重大平安风险管控方案 ;4.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平安技术措施。第十九条 矿井现状平安风险辨识评估,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现状风险辨识评估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科室、区队进行。( 二 ) 依据 8 项平安风险辨识评估标准( 见附件 ) , 对各个系统及作业地点进行平安风险辨识评估。( 三)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采掘工作面、平安生产系统及矿井风险等级 , 判定是否能够组织正常生产作业。其次十条 风险管控措施 , 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落实 :( 一 ) 煤矿重大平安风险管控方案由矿长组织实施 ,保障人员、技术、资金满意须
19、要,重大平安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重大风险应当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13 ( 二 ) 矿长驾驭并落实本矿重大平安风险及主要管控措施 , 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科室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驾驭相关 范围的重大平安风险及管控措施。( 三 ) 在重大平安风险区域作业的区 ( 队 ) 长、班组长驾驭并落实该区域重大平安风险及相应的管控措施 ; 区 ( 队 ) 长、班组长组织作业时对管控措施落实状况进行现场确认。( 四)矿长每年组织对重大平安风险管控措施落实状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总结分析 , 指导下一年度平安风险管控工作。其次十一条落实平安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需同时负责管控。各单位
20、应当将平安风险管控 纳入平安生产责任制 , 详细履行下列风险管控责任 :( 一)建立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的风险管限制度。( 二 ) 依据生产工艺、设备、设计等环节改变状况 , 刚好修改完善相应的平安操作规程。( 三 ) 将风险管控纳入年度教化和培训安排并组织实施 , 确保从业人员熟识驾驭相关学问技能。( 四 ) 依据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结果 , 编制风险管控清单 , 实施风险分级管控 , 并建立预报预警机制。( 五)刚好向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报送重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等基本信息。其次十二条 持续更新改进。在煤矿年度、专项平安风
21、险辨 14 识评估及管控措施定期检查分析后,刚好补充完善重大风险清 单 , 更新完善风险管控清单。其次十三条基础资料管理。煤矿应完整保存风险管控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至少应包括风险分级管限制度、风险 点台帐、风险管控清单、年度、专项风险辨识评估资料、月、半月检查分析记录等。其次十四条 煤矿风险公示公告 ,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煤矿应当在行人井口和存在重大平安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置平安风险公告栏,公告存在的重大平安风险、可能的事 故类别及后果、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应急措施、报告方式等。( 二 ) 重大平安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 人数应符合有关限员规定 , 井口显著位置悬
22、挂限员牌板。( 三 ) 对存在风险的岗位 , 应当为岗位作业人员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应急处置卡。( 四 ) 对存在风险的工作场所、岗位和设备设施 , 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记 , 并强化危急源监测和预警。第三章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其次十五条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 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急状态、人 15 的担心全行为、环境和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其次十六条 事故隐患分级管理。根据事故隐患的影响范围、整改难易程度和危害程度,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 般事故隐患。( 一 ) 重大事故隐患 ,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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