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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工劳动权利保护问题研究农夫工劳动权利爱护问题探讨 书目 摘要 1 一、引言 2 二、概念界定 2 (一)农夫工概念界定 2 (二)农夫工权益的范围 3 (三)农夫工权益保障的概念界定 3 三、我国农夫工劳动权益爱护现状 3 (一)就业层面的压力阻碍 3 (二)薪资待遇的身份差异 3 (三)休假和工作强度问题 4 (四)权益意识和运用程度 4 (五)社保与劳动福利 4 四、我国农夫工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缘由分析 5 (一)法律制度不完善 5 (二)执法不够严格 5 (三)没有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5 (四)法律救济实施困难 6 (五)农夫工的维权意识与实力 6 五、解决农夫工劳动权益爱护问题
2、的对策建议 6 (一)政府职能有待加强 6 (二)确保农夫工薪酬刚好发放 7 (三)提高企业的遵守法律意识 7 (四)完善农夫工权益爱护法律法规 7 (五)提高农夫工自身法律意识 8 六、结论 8 参考文献 8 农夫工劳动权利爱护问题探讨 摘 要 我国城乡二元制结构的环境干脆造成了农夫工群体的出现,对于农夫工群体管理又受户籍制度的城乡区分化管理和户籍归属地模式的影响。在这个整体社会背景之下,对于农夫工在工作当地权益爱护措施的开展存在肯定难度,长期以来农夫工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加之我国城乡发展的差异缘由,对于社会稳定有肯定的破坏作用。农夫工权益爱护是全社会关切的大事,也是本文开展和探讨的中心,
3、解决好这一问题,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缩小城乡差异推动新时代背景下的城镇建设,促进收入公允有着重要作用。本文以我国农夫工劳动权益爱护现状为探讨对象,对我国农 民工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缘由进行了分析,并据此提出相关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农夫工;劳动权益;社会保障 一、引言 农夫工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走入城市,在城市被标注特别标签,对于这个群体的关注热度始终就很高。文章关注的中心放在了农夫工应有的权益的和法律爱护上。 国家工业水平逐年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逐年上升,相对应的社会改变就是人口渐渐向城镇流淌,这是社会进步的必定现象。农夫工合法权益的实现在我国涉及人群广并且影响深远,在城市化进程中农夫工
4、的需求不容忽视,关系到农夫工群体的发展,对农村将来建设也关系重大,更是城乡统筹发展、实现社会公允的须要翟从海. 我国民工社会保障现状与立法建议J社会保障制度,2014,(6). 。中国正处在时代改革的深水区,农夫工的数量逐年增加社会贡献也正在一步步增大。农夫工当下的生活工作条件随着时代发展在进步,与此同时问题也不容忽视。城市的社会身份得不到确认,工资待遇水平不高和农夫工讨薪难问题,社会养老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子女入学教化手续繁杂费用昂扬等诸多问题许久以来困扰着农夫工群体。农夫工问题的关键在于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这一问题阻碍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雄伟目标,是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有的绊脚石。
5、二、概念界定 (一)农夫工概念界定 我国“农夫工”一词的最早提出是在上世纪八十年头,1983年社会学家张雨林首次提出“农夫工”这个概念随后被广泛应用 陆学艺. 当代中国社会阶层探讨报告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8 。就全国范围来看农夫工的概念在社会上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精确定义,判定一个人的农夫工身份主要依靠两种方法:一种是保留农村的农业户口,进城务工进行和土地无关的劳动,以非农劳动获得的工资为主要经济来源,包括由农村进入城市工厂的工人,农村户口的城市个体小商户和城市服务行业从业者。另一种是指农夫合同制工人,指从农夫中领先分化出来但是未与土地脱离经济关系,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游走,收入
6、包含土地收入和工资收入两部分。 本文谈论的方向以农夫工权益爱护为主,所以把关注的对象放在了前者。他们离开农村但是带有农村户口,进入城市做着和城市工人同样的工作,生活方式上和城市居民没有差异,同时受户籍制度限制的这一类人群被称之为农夫工。 (二)农夫工权益的范围 权益是权益和利益的统称。国家给予每个公民同等的权益、发展和生存的权益、参政议政的权益鲁全. 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和谐社会建设J. 山东社会科学, 2008, 10. 。国家制定法律运用国家的强制力爱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扰。毫无疑问,农夫工是我国的合法公民,以上这些权益天经地义应当受到爱护。总的来说,参政议政、合法获得劳动酬劳、
7、享受社会福利保障是农夫工应有的权益。 (三)农夫工权益保障的概念界定 公民权益是国家和法律给予的,农夫工合法权益不容侵扰,国家用法律和公权力使其能落到实处。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子,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政府工作机关根据民意制定法律上升为国家意志爱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农夫工权益保障就是国家权力机关及政府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爱护农夫工的各项政治、经济、社会权益,并解除其他非法行为的干涉或者侵害,使其各项权益得以实现。 三、我国农夫工劳动权益爱护现状 (一)就业层面的压力阻碍 在我国,在现有的户籍管理方法和城乡区分化待遇模式之下,劳动力的分类也形成了泾渭分明的两个市场,正式劳动力市场和非正式劳动
8、力市场。农夫工的工作地点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流淌率高, 以农夫的身份进入城市参加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自身市场竞争力弱。工作条件差,工资水平相比城市居民较低,简单受到卑视是大多数在城市打工的农夫工共同遭受的状况。 另外一方面,众多企业将户籍和学历作为企业招工的首要指标,排斥农夫工应聘。这种现状的干脆后果就是农夫工的就业选择只能面对小型不正规高危急系数和低待遇的企业。 (二)薪资待遇的身份差异 劳动酬劳权是劳动者有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酬劳的权益。工资和福利是劳动酬劳的两个主要获得途径,劳动者通过劳动合法获得收益,并且不应低于当地劳动力市场的最低水平,工资的发放要有时间保证,同等的工作量和技术水平获得
9、的劳动酬劳应当相同。然而,本身不具备优势的农夫工,因为待遇问题受到用人单位不公允待遇的案例比比皆是。部分用人单位,进行繁重工作时间最长任务最重,相反待遇最差的往往都是农夫工,普遍的工资水平低,工资发放时间难以保证况且有时根本拿不到工资。 (三)休假和工作强度问题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既有劳动的义务,同时也具有享受休假的权益,但是,由于法律制度不完善,普法没能更好的执行,农夫工法律意识淡薄等缘由,其用人单位及农夫工并没有很好的执行劳动法所规定的要求,农夫工的工作时长远超出法定时长,更有甚者,就连基本的休息时间都不能够满意。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长为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时长应保证在40小时以
10、内,若有特别缘由,可相应延长3个小时佟丽华,谁动了他们的权益中国农夫工维权案例精析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加班期间应当在原有工资基础上额外支付劳动者50%的工资。实际操作过程中农夫工的工作时长通常超过8个小时,这几乎成了行业内不成文的规定,在周末和节假日期间也得不到休息。据调查显示,29.6%的农夫工工作时长超出法律规定的时间,每天甚至工作12小时。更有大多数农夫工机会每周没有休息时间。长期的持续工作对生产平安有肯定的隐患,对农夫工身体状况产生极大的损耗,及早的丢失从事体力劳动的实力,甚至过劳死。 (四)权益意识和运用程度 农夫工群体分散性极高,并且在全国范围内流淌,时间和地点都有
11、极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农夫工的沟通对话和维权学问教化上的工作很难开展,致使农夫工的权益教化缺乏。农夫工的受教化程度不高,从业对象也是鱼龙混杂,这也肯定程度上影响了宣扬效果工作发展不平衡据了解,多数用人单位对待农夫工权益意识教化上存在严峻不足,不告知,不教化等现象非常严峻,只有大型企业和大型工程方面的有关单位,会对农夫工进行相关方面的教化工作,而分散在个体工商,服务业等单位的农夫工,对相关权益意识教化非常薄弱,农夫工常出现劳资关系不清等问题。 (五)社保与劳动福利 中国新型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是在城镇居民范围内绽开,而并没有将农夫工列入在社会保障体系的范围之内,因此,外来农夫工无法享受当地所供应的社
12、会福利。对与农夫工权益保障,全国各地的政府文件规定千差万别,内容和保障措施也具有极大差异。企业对于成员参保比例也实行差别化待遇,高层领导、技术骨干、一般城镇职工、外来农夫工四级分化。农夫工在工伤、子女教化、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基本问题上得不到有效的解决,这种问题的存在,成为了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建设的一大短板。 四、我国农夫工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缘由分析 (一)法律制度不完善 关于农夫工法律爱护的欠缺。我国当前的劳动法、工会法以及各种平安生产法,在工人工作时的爱护措施、待遇、和工作环境方面做了硬性规定,但是内容比较空泛,没有特地而详细的标准华建敏.切实加强农夫工工作仔细解决农夫工问题N. 人民日报
13、,2006-11-8 。农夫工在国家发展建设中的巨大作用越来越明显,群体越来越浩大,可是我国当下在农夫工的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还存在许多空白,爱护力度上仍旧有许多的工作要做,政府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无章可循,操作困难。 (二)执法不够严格 执法不严格,导致农夫工权益受损得不到充分救济。法律的尊严靠执法来维护,不仅法律层面存在漏洞,执法工作不简单进行,执法效果得不到维持也是农夫工权益爱护工作的一大障碍。其一执法队伍人员不足,干脆后果就是执法力气的不足。执法力气的不足,最终的执行效果就难以得到保证。其二执法工作者实力不足,素养良莠不齐。整个执法过程处理不科学,程序有待规范,法律依据不充分,仲裁庭组成
14、不合法等造成涉案双方对结论不服;在实体方面,事实调查不充分证据不足,档案记录不严格,法律依据不严谨。个别地方以领导看法作为最终处理结果,没有合理合法的 处理程序,对用工单位和负责人包庇袒护,损害了农夫工的合法权益。 (三)没有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出现问题企业推卸责任,工会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企业在自身发展阶段但反面考虑效益,对工会组织实行架空政策甚至严厉打击,无视法律威历,对于农夫工权益进行剥削,窃取农夫工劳动成果。在工会中支配代表企业意志的领导作为工会代表,片面的反映看法,这一点尤其在大型企业表现尤为突出。农夫工的个体意识高于群体意识,对于短暂不涉及自身利益的事务主动性和关注度不高。其次
15、,没有发挥好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部分地方单方面追求经济成果,把经济发展的地位放在工会建设之上,工会发展和影响力受到阻碍。领导作为工会代表事实上工会成了企业“御用”组织,并不能真正代表农夫工看法。所以,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工会就不能很好地发挥维权的作用。 (四)法律救济实施困难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是1、先劳动仲裁。2、若仲裁不胜利才能进行法律的诉讼。这样的程序无形中加大了整个过程中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农夫工收入低,且法律意识不健全,使得农夫工在维权之路上更加艰难,因此,农夫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刚好的保障。更由于农夫工受教化程度低,学问水平有限,使得其维权的过程异样艰难。过程中还有人为干预阻挠的现象
16、发生也不利于农夫工权益的爱护.多方面缘由综合作用下,农夫工通过法律救济途径解决困难难上加难。 (五)农夫工的维权意识与实力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规定,用人单位必需与农夫工签订劳动合同,参与工伤保险施必鸿.农夫工权益保障问题的思索J.沈阳农业高校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5) 。许多用人单位通过降低保险额度,变更保险种类,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降低用工成本。农夫工的工作性质危急系数高,相反参保率却很低仅占20% 左右,违法用工使得后期维权资料缺失。维权程序极其困难,第一确定劳工关系,然后进行工伤诊断,确认,伤残级别划定,最终申请仲裁或者诉讼,之后还存在复议程序。法律的专业性阻碍了农
17、夫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进行。其次方面,经济压力巨大。在维权过程中从工伤的判定到诉讼申请一切花费由个人担当,并且不保证最终判决能够达成目的。在此期间的医疗住宿交通诉讼费用是一个农夫工担当不起的,很可能败尽家业走过来的维权之路最终得不到合理的结果。所以更多的农夫工在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是选择忍气吞声,接着带伤工作。 五、解决农夫工劳动权益爱护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职能有待加强 法律文件的颁布到详细实施的完成是一个质的跨越,只有做好这最关键的一步才能呈现法律存在价值。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做好法律宣扬工作。其次,对于维权体系建设应当加大资金和人员投入,在应对维权问题中有实力有精力解决广阔农夫工的实际问题,
18、变更僧多粥少的局面。最终大力推动政策落实,严格把控执法过程,落实执法结果。建立长效监督和回访机制,对于违法行为政府部门明确问责,落实到人,坚决严厉打击违法用工行为,对于损害农夫工劳动权益的事务肃穆处理,保证政府执法落到实处。 (二)确保农夫工薪酬刚好发放 农夫工进入城市,工资成了主要的收入来源,工资是农夫工在城市的生存保证对于工资问题应当作为农夫工问题的重点来抓。首先下大力度检查落实企业工资发放状况,把农夫工从业较多的行业如房地产建筑行业,轻工业手工制造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用人单位刚好支付工资,对拖欠农夫工工资等违法行为要刚好、严厉查处。其次开放工资拖欠问题反映渠道,供应举报电话做好举报接
19、待工作,对投诉案件仔细处理,一经调查属实的违法企业根据相关法律给出处理看法并督促其短期内尽快执行。政府机关与财政金融系统紧密联系,形成企业信用信息不良记录档案,并在全社会发布引导舆论形成社会压力,对信用良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对违法企业实行挂名公布。使其坑害农夫工权益的不法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从而构筑起依法保障农夫工合法权益制度。 (三)提高企业的遵守法律意识 以法律的威历督促全社会遵守法律,变更过去法律被动运行的方式,推行能动司法模式。能动司法要求企业规范行为,根据法律要求履行企业义务,将司法的正义实际运用到管理过程中。大力宣扬在用工行为中劳动合同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合同书正式的签订
20、、存档流程学问。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拥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用工单位应当是正式企业具有和劳动者签订合同的资格。签订过程遵守公正程序有双方当事人本人签订不允许他们代替。包工头或小型承包企业不具有同劳动者签订合同的资格。明细合同细则,即用工期限、工作性质休假制度、劳动资格、意外损害爱护、薪资待遇和违约责任都要有明确标注。对于合同管理应当托付第三方代为管理,劳资双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要求续订、变更、终止合同的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更变更动。 (四)完善农夫工权益爱护法律法规 宪法给予了公民公允享受权益的机会,在受教化权益和劳动权益上国家的法律法规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应通过各部门法律、行政
21、法规、地方性法规使宪法给予全部公民的各项权益能在农夫工身上得到详细、全面、充分地落实。完善农夫工权益爱护法律法规, 确立爱护农夫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基本原则和制度。 (五)提高农夫工自身法律意识 农夫工法律意识的增加对于将来农夫工进入城市转变为新市民是一件有长远意义的大事,有助于社会整体的安定和谐,维护社会良好治安。对农夫工自身来讲对今后工作和维权也降低了难度。法律学问培训应当从基本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入手,首先树立农夫工法律意识,在须要进行劳动维权是懂得用法律武器爱护自己。限于农夫工学问水平和理解实力,在教化培训中考虑采纳实际案例分析的方法普及法律学问。 六、结论 城镇化建设的速度近年来逐步加快
22、,人民对于美妙生活的追求日一篇迫切。农夫告辞土地进入城市从事工业服务业劳动,这是时代进步的须要,是广阔农夫工变更生活现状的须要,在社会结构改变过程中产生一系列冲突和问题是正常的,须要时间来分析并逐步解决。对农夫工权益的爱护政府应当重视,时刻关注新问题的发展改变形势,稳固树立为农夫工群体谋福利的执政观念,为农夫工实际解决问题。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须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农夫工群体进入城市,由农夫向市民身份转变营造良好的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 翟从海.我国民工社会保障现状与立法建议J社会保障制度,2014,(6). 2 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探讨报告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
23、012.8 3 鲁全.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和谐社会建设J.山东社会科学, 2008, 10. 4 佟丽华,谁动了他们的权益中国农夫工维权案例精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5 华建敏.切实加强农夫工工作仔细解决农夫工问题N.人民日报,2006-11-8. 6 施必鸿.农夫工权益保障问题的思索J.沈阳农业高校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5). 7 李培林.农夫工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2. 8 程义峰,文远竹.农夫工生存现状扫描J.眺望新闻周刊,2004, 1. 9 赵凯东.农夫工权益爱护与劳动法的修改J.经济探讨导刊,2007,(8). 10 许兵.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政府职能比较探讨J.政法论丛,2006,7. 12 张正河.建立农夫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必要J.财经周刊, 2004,6. 13 史探径.社会保障法探讨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14 杨立雄.“进城”还是“回乡”农夫工社会保障政策的路径选择J.湖南师范高校社会科学学报,200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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