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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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朝气构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录 第一章总则 . 1 其次章单位预算管理 . 1 第三章收入管理. 2 第四章支出管理. 3 第五章收支结余管理 . 4 第六章资产管理. 5 第七章负债管理. 6 第八章净资产管理 . 6 第九章财务清算. 7 第十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 8 第十一章财务监督 . 8 第十二章附则 . 9 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须要,加强基层医疗卫朝气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医疗卫朝气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关于深化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朝气构特点制定本制度。其次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朝气构。第三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朝气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朝气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第四条基层医疗卫朝气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保持基层医疗卫朝气构的公益性。第五条基层医疗卫朝气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取得收入,努力限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3、精确进行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限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防范财务风险。第六条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朝气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实行财务集中管理体制,即由财务集中核算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基层医疗卫朝气构的财务活动,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只设报账员,统一向财务集中核算机构报账。详细方法由地方依据实际状况确定。其次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七条预算是指基层医疗卫朝气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据事业发展安排和任务编制的年
4、度财务收支安排。基层医疗卫朝气构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全部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第八条政府对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运用的预算管理方法。政府在对基层医疗卫朝气构严格界定服务功能,明确运用相宜设 2 备、相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核定任务和收支的基础上,实行定项定额或绩效考核等方式核定补助,详细项目和标准由地方财政部门会同卫健委门依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究对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九条基层医疗卫朝气构根据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提出预算建议数。经卫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
5、基层医疗卫朝气构依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限制数编制预算,由卫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法定程序审核批复。第十条基层医疗卫朝气构编制收支预算必需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第十一条经批复后的基层医疗卫朝气构预算是保障其履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职能、衡量有关部门核定工作任务完成状况的重要依据。基层医疗卫朝气构要严格执行预算。基层医疗卫朝气构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收入、项目支出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假如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安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要根据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卫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
6、法定程序予以调整。第十二条年度终了,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应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真实、完整编制决算。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年度决算由卫健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应刚好调整。第十三条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应当根据财政部门和卫健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绩效考核,并按要求报送绩效考核报告。卫健主管部门每年都要结合核定工作任务完成状况,对基层医疗卫朝气构的预算收支执行状况进行绩效考核,分析和评价预算执行效果,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财政部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预算支配和结算的重要依据。卫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刚好分析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实
7、际收支与财政核定的收支预算之间的差额及其变动缘由,对不合理的超收或少支,应用于抵顶下一年度预算中的财政补助收入;对不合理的欠收或超支,应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第十四条实行财务集中管理的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应由财务集中核算机构代理编报预算决算。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收入是指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开展医疗卫 3 生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十六条基层医疗卫朝气构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一)医疗收入,即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在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住院收入。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供应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
8、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和其他门诊收入等。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供应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和其他住院收入等。(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基层医疗卫朝气构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包括常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补助收入等,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包括基本建设补助收入、设备购置补助收入,人才培训补助收入等。(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
9、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第十七条基层医疗卫朝气构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基层医疗卫朝气构门诊、住院收费必需运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收费凭证格式见附件),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第十八条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刚好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支出是指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其次十条基层医疗卫朝气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和其他支出:(一)医疗卫生支出,即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在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活动中发生的支出,
10、包括医疗支出和公共卫生支出。1.医疗支出是指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在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材料成本、修理费、其他公用经费等。 4 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2.公共卫生支出是指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在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材料成本、修理费、其他公用经费等。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
11、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二)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即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利用财政项目补助收入支配的项目支出。(三)其他支出,即医疗卫生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罚没支出、赞助、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等。其次十一条基层医疗卫朝气构从财政部门和卫健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根据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或者卫健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运用状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运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卫健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其次十二条基层医疗卫朝气构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基层医疗卫朝气
12、构规定,报卫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基层医疗卫朝气构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卫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其次十三条基层医疗卫朝气构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安排数和预算数代替。其次十四条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选购和国家关于药品选购的有关规定。第五章收支结余管理 其次十五条收支结余是指基层医疗卫朝气构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和财政项目补助结余。当期各类收支结余计算公式如下:业务收支结余=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医疗卫生支出-其他支出 财政项目补助结余=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其次十六条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应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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