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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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港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平安完整,提高运用效益,保障教学科研的正常运行,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法、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方法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其次条成立学院校产管理委员会,在后勤管理处设立办公室,统一管理学院固定资产。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合理配备、节约并有效运用固定资产,保证资产的平安和完整。第三条学院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固定资产托付管理。校产管理委员会与各部门、系(部)签订固定资产托付管理协议书。各部门、系(部)确定分管固定资产工作的领导
2、和管理员,对所管资产的平安、完整负责。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需办清交接手续。校产管理委员会每年年末对各部门、系(部)固定资产托付管理协议书的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其次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第四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一、耐用年限一年以上,一般通用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能独立运用并在运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二、单位价值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及图书等资产。第五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设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
3、属设施。房屋包括教学和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桥梁、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二、专用设备,指各种试验教学运用的具有特地性能和用途的设备。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包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四、文物和陈设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资料室的图书资料等。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分类明细为十六类:01、房屋及建筑物 02、土地及植物03、仪器仪表 04、机电设备
4、05、电子设备 06、印刷机械07、卫生医疗器械 08、文体设备09、标本模型 10、文物及陈设品11、图书 12、工具、量具和器皿13、家具 14、行政办公设备15、被服装具 16、牲畜第六条固定资产的计价:一、购入、调入的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等记账。购置车辆按规定支付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计入买价之内。二、自行建立的固定资产,按建立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根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依据捐赠所供应的
5、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五、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根据估价入账。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根据重置完全价值入账。七、已投入运用但尚未办理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八、珍贵标本、树木、植物、花卉,按产地、自然界存在数量、繁殖栽培难易程度、品种、规格、年龄、栽培成本、欣赏价值等状况,综合考虑估价入账。九、动物、牲畜以成龄为计价点,购入的按购入价入账,自繁自育的比照同类估价入账。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第七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状况外,不得随意变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一、依据国
6、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的;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三、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四、依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五、发觉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第八条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账。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第九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运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管用结合的原则。第十条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职责范围一、财务处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一级物资管理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一)宣扬、传达、贯彻执行政府教化行政部门关于高校物资管理和试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方针政策。(二)负责全院各类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
7、、图书音像资料、家具及用具等)的总帐及动态管理。(三)依据学院校产管理委员会审批状况做好财务预算的支配。(四)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二、后勤管理处是学院房屋、构筑物、土地、办公、日常用品等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一)负责拟定公有房产管理规章制度及方法;(二)负责公有房产的安排运用和调整;(三)负责公有房屋产权证办理;(四)定期核发校内各单位公有房产运用证;(五)负责每年向学院校产管理处上报学院房产、构筑物、土地总帐及变动状况汇总。(六)学院公有房产管理政策及重大事项须经院长办公会议探讨批准后实施。(七)负责对购入各类物资的验收工作,依据学院规定做好选购物资的入库、领用、发放、
8、结算等工作。(八)办理固定资产的处置事宜,包括固定资产的变更、转让、调拨、租借、报损、报失、报废及废旧物品的处理等。三、实习实训中心是试验仪器、教学设备、体育器材的管理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一)负责制定全院试验室建设的教学设备添置规划。(二)负责制定全院试验室仪器设备、体育器材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并组织检查落实,负责大型仪器设备运用效益评估、技术档案资料归档等管理工作。(三)负责管理学院各类图书资料。(四)负责每年向校产管理委员会上报学院书资料总帐及变动状况汇总。(五)依据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的须要和部门正常运行的必要,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购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论证;负责向学院校产管理委员会供应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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