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docx
《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方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接待行为,严格限制接待费支出,制止铺张奢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门源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公务接待费,是指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确因内宾公务接待须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第四条 开支标准 。(一)住宿标准。省部级干部1人住1套间,厅局级干部1人住1单间,处级干部1人住1标准间,其他人员2人住1标准间。详细标准按所在接待地的住宿接待标准执行。住宿费用原则上由客人自理。如住宿费标准高于客人所在地规定的标准,客人
2、按其规定标准结算后,超额部分由接待单位解决。(二)餐费标准。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5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30元);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三)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中确需宴请的,一般只支配一次,其标准(不包括酒水、香烟)为: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原则上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厅局级及其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70元标准执行。(四)尽量削减陪餐人员。陪餐人数一般限制在2-3人,确因工作须要最多
3、不超过4人。(五)与其他县的单位之间工作交往和来人,原则上担心排宴请或接待,确因工作须要,一律支配工作餐,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方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接待行为,严格限制接待费支出,制止铺张奢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湘办20xx66号),特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省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省直单位)。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公务接待费,是
4、指省直单位确因内宾公务接待须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第四条 开支标准(一)住宿标准。省部级干部1人住1套间,厅局级干部1人住1单间,处级干部住1标准间,其他人员2人住1标准间。详细标准按所在接待地的住宿接待标准执行。(二)餐费标准。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5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在长沙市区内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30元),在长沙市区外每人每天按40-70元标准执行;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在长沙市区内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在长沙市区外每人每天按3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单位 公务 接待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