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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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
2、HENZHEN INFOTECH TECHNOLOGIES CO., LTD. (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 AB 座 5B2) (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 AB 座 5B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 层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 层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 人民币
3、1.00 元 发行股数 发行股数 1,500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后总股本 6,000 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发行日期 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 5 月 13 日 每股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 根据向询价对象询价结果确定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发行人股东张学君、陈向军、李军、何晔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同时,作为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张学君、
4、陈向军、李军、何晔还承诺: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发行人股东汪旻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发行人其余 40 名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中,周峰和杨金敏作为发行人监事,刘奕、许秋江、唐劲星和彭建文作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还作出如下
5、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保荐人(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0 年 5 月 11 日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
6、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1、股份流通
7、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4,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1,5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6,00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 (1)发行人股东张学君、陈向军、李军、何晔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同时,作为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张学君、陈向军、李军、何晔还承诺: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发行人股东汪旻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8、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发行人其余40名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中,周峰和杨金敏作为发行人监事,刘奕、许秋江、唐劲星和彭建文作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还作出如下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2、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根据发行人 2009
9、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09 年 8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1-1-5 月 15 日召开的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3、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3、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1)依赖银行业的风险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是为银行提供与影像应用相关的软件产品、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及相应的系统集成。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 一直专注于银行应用软件的开发,经过多年努力和发展,已成为国内银行影像应用软件领域的领先企业。随着我国银行业大力推进以安全高效为目标的流程再造信息
10、化建设, 银行业对各种应用软件产生了巨大需求, 这为发行人未来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由于发行人专注于银行影像应用软件领域, 发行人的客户全部是银行类金融机构,对银行业存在较大的依赖性。如果今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出现较大波动,导致银行经营状况不景气或者信息化建设速度放缓, 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所得税优惠 发行人设立于深圳经济特区,2007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应为 15%。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 (深府1988232 号)第八条的规定,深圳市地
11、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深地税二函200691 号文批准本公司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首个获利年度为 2001 年。 发行人于2003年5月被深圳市科学技术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2006年度年审合格,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府1988 232 号)第八条的规定,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深地税二函2006200 号文准予本公司享受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从获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1-1-6 利年度起的第六年至第八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即 2006 年至 2008 年减半缴纳
12、企业所得税。 故发行人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实际为7.5%。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发行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一条的规定,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 5 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 15%税率的企业,2008 年按 18%税率执行,2009 年按 20%税率执行,2010 年按 22%税率执行,2011 年按 24%税率执行,2012 年按 25%税率执行。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 原享受企业所得税“
13、两免三减半”、 “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 2008 年度起计算。 发行人2008年12月和2009年12月先后两次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认定为2008年度和2009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发改高技20083700号和发改高技20093357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有关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
14、收企业所得税,业经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深地税福备告字(2009)10C010号文件备案。 发行人 2008 年 12 月 16 日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公司 2009 年度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故发行人2008年度和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实际为10%。 根据企业所得法税及其相关规定,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1-1-7 研究开发费用, 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加计扣除 50%的规定。 本公司 2008年度发生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费用、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等研究开发费7,182,170.01 元,已加计扣除 3
15、,591,085.01 元,业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福田分局深地税福开发备告字(2009)第 10C001 号文件备案。2009 年度发生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费用、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等研究开发费 10,088,533.32 元,已加计扣除 5,044,266.66 元,业经深圳市中诚华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中诚华南税审字(2010)240892010070001 号2009 年度研究开发费用鉴证报告鉴证,尚待取得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备案文件。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
16、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对于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部分而产生的营业收入享受该政策优惠。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1 月,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于2009年12月经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深国税福减免备案2009227号文件备案登记,同意该公司从开始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09年度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获利年度,当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营业税优惠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按应税
17、劳务收入5%计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第273号) 及深圳市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管理办法(深地税发2003348号)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1-1-8 3)增值税优惠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基本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 号),自 2000 年 6 月 24 日起至2010 年底以前
18、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 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最近三年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2009 年年 2008 年度年度 2007 年度年度 所得税减免额 1,432,669.771,719,264.121,852,252.03营业税免征额 992,765.451,041,718.751,222,496.05增值税退税额 4,895,709.741,027,251.34613,694.39税收
19、优惠总额 税收优惠总额 7,321,144.963,788,234.213,688,442.47净利润 29,274,493.3022,340,055.8123,575,627.43税收优惠占净利润比例 税收优惠占净利润比例 25.01%16.96%15.65%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增长较快、账龄较长的风险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销售收入的增加, 应收账款余额也不断增加,2007年末、2008年末及2009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9,618,201.37元 、20,457,837.96元和31,843,047.
20、81元,2008年末及2009年末分别较上年末增长112.70%和55.65%,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增长速度较快。截至2009年12月31日,发行人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所占比例为71.38%,1-2年的所占比例为22.49%,2-3年的所占比例为6.04%, 3年以上的所占比例为0.09%, 应收账款账龄较长。 2008年发行人将合同收款信用期从6个月延长至9个月,截至2009年12月31日,发行人超出信用期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为1,105.04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32.25%,仍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1-1-9 然存在较大的逾期账款。发行人客户均为信誉高、资金雄厚、支付能力强的
21、银行类金融机构,报告期内发行人亦未发生过坏账损失,尽管如此,发行人不能完全排除未来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4)业务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的客户均为银行类金融机构,银行信息化建设的预算、立项、招标、采购和实施都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且银行客户的货款支付有一定的审核周期和时间安排,往往集中在年底支付,因此发行人的收入、利润及销售回款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体现,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第四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占全年的比例如下: 项 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 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07 年 2007 年
22、45.72% 52.66% 48.24% 56.96% 2008 年 2008 年 40.81% 58.66% 66.02% 69.27% 2009 年 2009 年 38.44% 68.95% 61.69% 60.12% (5)公司规模较小、收入较少的风险 发行人自1998年成立以来, 资产和业务规模不断增长, 但总体规模依然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 目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23、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133,320,144.84 107,661,708.87 61,541,823.76 项 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项 目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75,147,752.5664,836,858.9859,844,718.59净利润 净利润 29,274,493.3022,340,055.8123,575,627.43发行人存在规模较小、收入较少的风险,可能对发行人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公司控制权变动风险 目前发行人的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共同控制人张学君、陈向军、
24、李军的持股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1-1-10 比例分别为31.01%、 13.29%和13.29%, 本次发行后, 三人的持股比例进一步降低,分别变为23.26%、9.97%和9.97%。由于张学君、陈向军、李军并非亲属关系,且三人的共同控制关系维持不变的协议期限为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三年, 若三人的共同控制协议期届满后,三人未能延长协议或者其中部分人员的股权发生变动,可能因股权结构分散而给发行人经营管理带来一定风险。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及其他章节的相关资料,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1-1-11 目目 录
25、录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4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14 一、普通术语. 14 二、专业术语. 15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1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9 二、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6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27 四、本次发行情况. 29 五、募集资金用途. 29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3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1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2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33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35 五、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时间安排. 35 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36 一、市场风险. 36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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