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量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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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DP Co., Ltd.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园路(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园路 12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号 618 室室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
2、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创业板投资风险创业板投资风险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 发行概况 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 且不超过4,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原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三)每股面值 1.00 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2019 年 11 月 19 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6 亿股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招股意向书签
3、署日期 2019 年 11 月 11 日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机构、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4、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
5、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 发行人控股股东卓楚光,实际控制人卓楚光、郭少燕承诺(一) 发行人控股股东卓楚光,实际控制人卓楚光、郭少燕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6、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二)发行人股东融信量承诺(二)发行人股东融信量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
7、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三)发行人股东郭子龙承诺(三)发行人股东郭子龙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
8、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四)发行人股东翁振国、白建明、乾亨投资分别承诺(四)发行人股东翁振国、白建明、乾亨投资分别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9、。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五)发行人股东卓泰投资承诺(五)发行人股东卓泰投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六)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马少星、袁乐才、曾本赣、马锦彬、蒋国庆、夏明、李侨承诺(六)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马少星、袁乐才、曾本赣、马锦彬、蒋国庆、夏明、李侨承诺 本人通过融信量间接
10、持有公司的股份,按照融信量的锁定承诺执行。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 (七) 发行人控股股东卓楚光,实际控制人卓楚光、郭少
11、燕,发行人股东融信量,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郭子龙、马少星、曾本赣、马锦彬、蒋国庆、夏明、李侨承诺(七) 发行人控股股东卓楚光,实际控制人卓楚光、郭少燕,发行人股东融信量,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郭子龙、马少星、曾本赣、马锦彬、蒋国庆、夏明、李侨承诺 如本人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 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 以下简称 “发行价” ,下同)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
12、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二、公开发行前持股二、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卓楚光、郭少燕承诺: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本
13、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持有发行人股份,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4、 1-1-7 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所持股份低于 5%的,本人将在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本人在减持持有发行人股份时, 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发行人的总股本计算。 本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3、若本人因
15、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 三、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三、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当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年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遇除权、除息时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在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则
16、触发公司稳定股价义务。 若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实施期间或实施前, 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年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内,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公司将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制定关于稳定股价的议案,稳定股价议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后, 由公司在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 六个月内实施稳定股价方案。 公司将在启动上述股价稳定措施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二)稳定股价的
17、具体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实施顺序如下: 1、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回购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的 110%(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下同) ,且回购金额不高于公司未分配利润的 10%; 2、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其上一年度现金分红的 30%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的 11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现金薪酬的 20%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的 110%。 上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未能按照本预案履行规定的义务, 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
18、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主体履行相应义务。 实施前述措施,应满足以下前提: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如有新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 (三)稳定股价的进一步承诺和约束措施(三)稳定股价的进一步承诺和约束措施 公司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后,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执行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 公司应
19、在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事实得到确认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 2、自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十五个交易日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 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及时公告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履行后续法律程序。董事会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全体董事以上一年度薪酬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已公告具体增持计划但不予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增持义务的,每违反一次, 将按实际增持金额与增持计划载明的最低增持金额之间的差额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2
20、)如未及时支付现金补偿,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有权扣减承诺人应得现金分红,并延长股票锁定期至少六个月,承诺人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有权扣减相应薪酬,延长股票锁定期至少六个月,以及对已解禁股票采取限制转让措施,直至承诺人履行支付义务。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四、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四、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一)发行人承诺 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
21、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22、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实际控制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0 (三)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三)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发行人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
23、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保荐机构承诺(四)保荐机构承诺 如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出具的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五)发行人律师承诺(五)发行人律师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审计机构承诺(六)审计机构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24、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验资机构承诺(七)验资机构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八)资产评估机构承诺 如因本评估机构制作、 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1 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评估机构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
25、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发行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一)发行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募集资金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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