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瑞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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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reach Technology Co.,Ltd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 6988 号芯瑞达科技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本次拟发行 3,542.00 万股 A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2、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4 月 16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4,168.00 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彭友、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彭友、王玲丽王玲丽夫妇承诺夫妇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彭友、王玲丽夫妇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3、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且本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股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除外);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4、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股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除外)。” 二二、发行人发行人股东鑫辉投资、股东鑫辉投资、鑫智咨询承诺鑫智咨询承诺 鑫辉投资为彭友、 王玲丽夫妇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其中, 彭友出资额占鑫辉投资出资总额的 50%,王玲丽出资额占鑫辉投资出资总额的 50%,鑫辉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玲丽;鑫智咨询为发行人员工持股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中,实际控制人王玲丽出资额占鑫智咨询出资总额的 45.23%,鑫智咨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玲丽。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鑫辉投资持有发行人 2,000.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8.82%;鑫智咨询持有发行人 178.00
5、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68%。发行人股东鑫辉投资、鑫智咨询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2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6、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股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除外);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股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除外)。” 三、三、发行人股东彭清保、戴勇坚承诺:发行人股东彭清保、戴勇坚承诺: 彭清保与实际控制人彭友系兄弟关系,戴勇坚为实际控制人王玲丽的姐姐的配偶。发行人股东彭清保、戴勇坚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7、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股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除外);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股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除外)。” 四四、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南山基金承诺股东南山基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8、份。 2、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的,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五五、发行人股东、发行人股东、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王鹏生承诺王鹏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且本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上
9、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3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公告,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六六、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
10、管理人员李泉涌高级管理人员李泉涌、唐先胜唐先胜、王光照王光照、张红张红贵、贵、吴奇吴奇承诺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泉涌、唐先胜、王光照、张红贵、吴奇通过鑫智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李泉涌、唐先胜、王光照、张红贵、吴奇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锁定期满后且本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
11、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公告,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七七、间接、间接持有持有发行发行人股份的监事人股份的监事苏华苏华、丁磊丁磊、陶李陶李承诺承诺 发行人监事苏华、丁磊、陶李通过鑫智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
12、股份,苏华、丁磊、陶李关于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锁定期满后且本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公告,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
13、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4 八八、伍春银伍春银等其等其他他 8 名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然人股东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的,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
14、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2020 年 4 月 7 日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15、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6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
16、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彭友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彭友、王玲丽王玲丽夫妇夫妇承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彭友、 王玲丽夫妇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且本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17、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股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除外);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股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除外)。” (二)发行人股东鑫辉投资、鑫智咨询承诺二)发行人股东鑫辉投资、鑫智咨询承诺 鑫辉投资为彭友、王玲丽夫妇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中,彭友出资额占鑫辉投资出资总额的 50%,王玲丽出资额占鑫辉投资出资总额的 50%,鑫辉投资的执
18、行事务合伙人为王玲丽; 鑫智咨询为发行人员工持股的有限合伙企业, 其中,实际控制人王玲丽出资额占鑫智咨询出资总额的 45.23%,鑫智咨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玲丽。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鑫辉投资持有发行人 2,000.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8.82%;鑫智咨询持有发行人 178.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68%。发行人股东鑫辉投资、鑫智咨询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7 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19、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股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除外);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股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除外)。” (三)发行人股东彭清保、戴勇坚承诺:三)发行人股东彭清保、戴勇坚承诺: 彭清保与实际控制人彭友系兄弟关系, 戴勇
20、坚为实际控制人王玲丽的姐姐的配偶。 发行人股东彭清保、 戴勇坚关于所持股份锁定、 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股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除外);
2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股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除外)。” (四)(四)发行人股东南山基金承诺发行人股东南山基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的,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8
22、 (五(五)发行人股东、副总经理王鹏生承诺)发行人股东、副总经理王鹏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且本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23、行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公告,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六)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六)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高级管理管理人员李泉涌、唐先胜、人员李泉涌、唐先胜、王光照、张红贵王光照、张红贵、吴奇承诺吴奇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泉涌、唐先胜、王光照、张红贵、吴奇通过鑫智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李泉涌、唐先胜、王光照、张红贵、吴奇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如下:
24、“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且本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
25、易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9 所备案减持计划并公告,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七)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苏华七)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苏华、丁磊丁磊、陶李陶李承诺承诺 发行人监事苏华、丁磊、陶李通过鑫智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苏华、丁磊、陶李关于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且本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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