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马:2021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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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300591 证券简称:万证券简称:万 里里 马马 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1-074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Wanlima Industry Co.,Ltd.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建安路 367 号) 2021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修订稿) 二二二二一一年年七月七月 2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和中国证券
2、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58,203.7758,203.77 万元用于高性能陶瓷基复合防弹衣产业化建设项目、轻量化非金属防弹头盔产业化建设项目。 一、本次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个体防护个体防护装备装备产业产业发展发展 目前,我国已经步入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新时代,个体防护装备的创新升
3、级正在加快步伐,为促进我国个体防护装备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国家推出了多项政策: 2020 年 7 月 3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举行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 富国和强军, 确保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进程同国家现代化进程相适应,军事能力同国家战略需求相适应。” 2019 年 10 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将包括城市公共安全、恐怖袭击安全、警用安全等公共安全产品划分为鼓励类产业。 2017 年 4 月 24 日, 科技部制定了 “十
4、三五” 公共安全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提出了研制一批公共安全技术装备的目标,要求突破公共安全技术装备核心关键技术,初步建立较为完备的公共安全装备技术体系,制定相关标准,研制标准化、系列化、成套化公共安全技术装备。 2016 年 8 月 26 日,公安部发布关于“十三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该政策提出,改善治安基础设施、装备和信息化条件,有序开展公安警用装备应急物资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切实规范单警装备、被装装备、教 3 育训练装备、制式警车和船艇、警用航空装备建设,构建满足执法需要、防护安全的单警执法装备体系,为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供物质技术保障。 2006 年 2 月 7
5、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加快公共安全装备现代化。开发保障公共安全重大装备和系列防护产品,促进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2、国防国防支出及全国公共安全支出支出及全国公共安全支出保持稳定增长,保持稳定增长, 个体防护个体防护装备市场发展空间装备市场发展空间广阔广阔 近年来,由于外部复杂的国际形势以及十九大提出的军队现代化建设阶段性目标的要求, 我国国防军费保持稳定的增长。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 2019 年 7 月发布的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指出,中国国防支出主要由人员生活费、训练维持费和装备费三部分组成。2010 年至 2017 年,中国国防费从 5,333.37
6、亿元增加到 10,432.37 亿元,其中装备费占比逐年增加,由 2010 年的 33.25%增至 2017年的 41.11%,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3.44%,大幅超过了国防支出的 10.06%的年均复合增长率。 2018 年,公安部召开落实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构建现代警务保障体系工作推进会,提出“要科学推进单警装备的配备管理,强化单警装备质量管理,稳步提升一线民警执勤执法的能力水平。”根据财政部统计,2008 年至 2018 年,我国武装警察公共安全支出从 664.13 亿元增加到 2,055.71 亿元,同比增长209.53%,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96%。此外,从 2008 年至 2
7、019 年,我国公安部公共安全支出从 2,057.65 亿元增加到 8,007.08 亿元,同比增长 289.14%,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3.14%。 在我国国防建设深入推进和全国公共安全支出增长的双重背景下,个体防护装备(包括防弹衣、防弹头盔等)作为维护国家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本次(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的目的 1、顺应行业发展,推动、顺应行业发展,推动军用及警用装备军用及警用装备产产业业发展发展 为推动个体防护装备产业发展,国家和地方先后颁布了多项相关产业政策,包括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8、、产业结构调整目 4 录(2019 年本等文件,明确支持加快公共安全装备现代化。开发保障公共安全重大装备和系列防护产品,促进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将包括城市公共安全、恐怖袭击安全、警用安全等公共安全产品划分为鼓励类产业。 通过“高性能陶瓷基复合防弹衣产业化建设项目” 以及 “轻量化非金属防弹头盔产业化建设项目” 的实施, 公司将引进先进防弹衣及防弹头盔的生产设备,有助于推进个体防护装备制造产业升级,完成装备的升级换代,不断满足市场对防弹装备的需求。 2、丰富公司产品线,、丰富公司产品线,增加公司的盈利点增加公司的盈利点 通过“高性能陶瓷基复合防弹衣产业化建设项目” 以及“轻量化非金属防弹头盔产业化
9、建设项目”,公司将具备自主研发、生产以及销售防弹衣以及防弹头盔等产品的能力,可满足团购业务客户对个体防护装备的需求。因此,公司通过实施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对现有团购业务进一步延伸或拓展,丰富公司的产品线,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产品,增强客户粘性,增加公司的盈利点。 3、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长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长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将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可缓解公司的财务压力,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营运资金需求。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品种选择的必要性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及面值(一
10、)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选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行再融资的必要性(二)本次选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行再融资的必要性 1、本次发行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发行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够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巩固和加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动力。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有着积极的意义,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11、的利益。 5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适合公司现阶段选择的融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适合公司现阶段选择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能使公司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具有较好的规划及协调性,有利于公司实现长期发展战略。并且伴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扩大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有能力消化股本扩张对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保障公司原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必要的。 三、本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一)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
12、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选择范围适当。 (二)(二)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对象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 最终发行对象
13、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依照本次发行方案,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范围符合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数量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象标准的适当性(三)本次发行对象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 6 实力。 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定
14、价的原则及依据(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文件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
15、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二)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二)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的方法和程序依据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已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并将相关公告在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并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符合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定价的方法和程序合理。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 7 均符合相关法
16、律法规。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一)本次发行方式合法合规(一)本次发行方式合法合规 1、公司不存在、公司不存在注册注册办法第十办法第十一一条规定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条规定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注册办法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以下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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