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股份: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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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拟收购收购江苏昌吉利新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 40%0%股权评估项目股权评估项目 资资 产产 评评 估估 报报 告告 浙联评报浙联评报字字2021第第 112 号号 浙浙浙浙江江江江中中中中联联联联耀耀耀耀信信信信资资资资产产产产评评评评估估估估有有有有限限限限公公公公司司司司 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一一一一年年年年四四四四月月月月十十十十四四四四日日日日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目 录 声声 明明 . 1 摘摘 要要 . 3 资资 产产 评评 估估 报报 告告 . 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5 二、评估目的 . 9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9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2 五、评估基准日 . 13 六、评估依据 . 13 七、评估方法 . 17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3 九、评估假设 . 35 十、评估结论 . 36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37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1 十三、评估报告日 . 41 附附 件件 . 43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浙
3、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 页 声声 明明 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
4、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清单以及评估所需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权属证明等资料,已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 四、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五、 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
5、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
6、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3 页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40%股权评估项目股权评估项目 资资 产产 评评 估估 报报 告告 浙联浙联评评报字报字2021第第 112 号号 摘摘 要要 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就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之经济行为, 对所涉及的江
7、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对象为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是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等资产及相应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校核比较。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 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基于被评估单位及企业管
8、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及经营规划如期实现的前提下,经实施资产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 得出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4 页 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值为 21,060.65 万元,评估值59,060.00 万元,评估增值 37,999.35 万元,增值率 180.43%。 在使用本评
9、估结论时, 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 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 即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使用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应当阅读资产读资产评评估报告全文。估报告全文。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评估项
10、目资产评估报告 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5 页 浙江浙江天天铁铁实实业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 40%0%股权评估项目股权评估项目 资资 产产 评评 估估 报报 告告 浙联评报字浙联评报字2021第第 112 号号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
11、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为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人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 (一一)委托人委托人概况概况 公司名称: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75709503XC 法定代表人:许吉锭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股票代码:300587 注册资本:33855.4002 万元人民币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40%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6 页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26 日 登记机关: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浙江省天台县人民东路 928 号 经营范围:橡胶减振垫、嵌丝橡胶道口板、聚酯垫板、铁路橡胶垫板、橡胶弹簧、钢弹簧浮置板、减振垫浮置板、防水材料、抗震吊架、输送带、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密封制品、隔音材料(含吸声板)、铁路器材、桥梁支座、建筑支座、减隔振支座、预制轨枕、混凝土构件、建筑构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检测服务、生产、集成、销售、安装,道口及屏障工程施工,钢轨、道岔、建筑材料、涂料的销售,道路桥梁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机电设备、节能
13、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二)被被评评估估单位概况单位概况 公司名称: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宜兴市新建镇新丰中路 140 号 法定代表人:蒋国群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703531043X 1、公司简介 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由蒋国群、毛国兵、郑志强于1998 年 6 月 1 日共同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初始工商注册信息为宜兴市昌吉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50 万元。其中,蒋国群出资20 万,持股 40%;毛
14、国兵出资 15 万元,占比 30%;郑志强出资 15 万元,占比 30%。 2018 年 11 月,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原股东蒋国群、蒋洁持有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7 页 的江苏昌吉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60%的股权转让给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800 万元,占比60.00%,蒋国群出资 720 万元,占比 24.00%,蒋洁出资 480 万元,占比 16.00%。 截至评估基准日, 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
15、本、实收资本和出资比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注册注册资本资本 实收实收资本资本 出资比例出资比例% 1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1,800.00 60.00% 2 蒋国群 720.00 720.00 24.00% 3 蒋洁 480.00 480.00 16.00% 合合 计计 3,000.00 3,000.00 100.00% 2、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1-氯丁烷、烷基锂的制造;氯化锂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16、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公司的产品主要用于化工领域、材料领域以及医药领域等,锂价曾因新能源的发展一度高涨,近三年受锂盐市场的逐步降温,产品的销售价格也有所回落,整体毛利较为稳定。其中丁基锂为企业毛利最高的产品,氯丁烷为企业销售量最高的产品,近三年的销量稳中有升,与惠州市晟发化工有限公司、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斯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等公司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同关系, 并积极开拓新的市场客户。 氯化锂业务主要分为两个板块, 一是与金昆仑锂业有限公司和乌鲁木齐市亚欧稀有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置换业务, 金昆仑和亚欧将金属锂交给昌吉利,由昌吉利加工生产出氯化锂返还,多出的金属锂用于浙江天铁实业
17、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8 页 丁基锂的生产,该项业务量每年达千吨;二是铜陵瑞嘉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的氯化锂销售业务,历史年度因产能有限,产量以及销量均受到了限制,企业已于 2019 年底完成了一万吨无水氯化锂产能扩张的验收, 目前产能充足,并在积极开拓新的销售市场。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资产总额为 25,719.29 万元,负债总额 4,373.35 万元,净资产额为 21,345.93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 19,284.37 万元,净利润 4,613.00 万元。公司近 2 年及基准日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 公司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项目 2018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2020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总资产总资产 19,559.48 19,754.44 25,719.29 负债负债 6,936.38 2,957.58 4,373.35 净资产净资产 12,623.10 16,796.87 21,345.93 2018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17,403.40 1
19、5,110.58 19,284.37 利润总额利润总额 5,516.36 4,844.97 5,319.94 净利润净利润 4,811.88 4,216.85 4,613.00 2018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2020 年度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4.33 1,128.08 2,718.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3.76 -413.24 144.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量净额 -664.21 9.92 -10.1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45
20、.99 1,970.75 4,823.40 审计机构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财光华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财光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为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为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人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 (四)委托人、资(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以及相关监管机构。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
21、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9 页 二、评估目的 根据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 需了解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
22、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根据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合并报表,合并报表口径下公司资产总额 24,780.78 万元、负债 3,635.15 万元、净资产 21,145.63 万元。具体包括流动资产 19,188.90 万元,非流动资产5,591.89 万元;流动负债 3,616.55 万元,非流动负债 18.60 万元。 根据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体报表,公司资产总额25,719.29 万元、负债 4,373.35 万元、净资产 21,345.93 万元。具体包括流动资产 18
23、,299.70 万元;非流动资产 7,419.58 万元;流动负债4,354.75 万元;非流动负债 18.60 万元。 上述资产与负债数据摘自经中兴财光华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0 页 (一)委估主要资产情况(一)委估主要资产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
24、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其中应收账款主要为山东斯瑞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货款; 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货款、重庆泽霖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设备款等;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保证金等;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和产成品,其中原材料主要为正丁醇、金属理等生产用原料,委托加工物资主要为金属锂,产成品主要为氯代正丁烷、氯化锂和正丁基锂;在产品主要为自制氯化锂水、氯丁烷粗品、丁基锂粗品等自制半成品;固定资产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以及电子设备,房屋建筑物主要为办公楼、氯丁烷车间、丁基锂车间等生产用房;机器设备主要为氯化锂水前处理配套设备、正
25、丁基锂附加设备、氯化锂附加设备和正丁基锂生产流水设备等,电子设备主要为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车辆为办公车辆;无形资产为两宗土地使用权。 (二二)企业)企业申报的申报的账面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记录或者未记录的的无形无形资资产情况产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昌吉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共两宗,具体见下表: 序号序号 土地使用证编号土地使用证编号 土地面积土地面积(m2) 用途用途 权利权利类型类型 土地终止日期土地终止日期 1 苏 (2017) 宜兴不动产权第0003801 号 197,856.00 工业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权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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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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