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钻石: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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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之 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中国(上海)(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号 28 层)层)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3-1-2-1 保荐机构声明保荐机构声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接受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力量钻石”
2、或“公司”)委托,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首发”)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注册办法”)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
3、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除非特别注明,本发行保荐书所使用的简称和术语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一致。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3-1-2-2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本保荐机构出具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附件) ,授权保荐代表人罗凌文和郭佳担任力量钻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具体负责力量钻石本次发行的尽职保荐
4、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事宜。 1、罗凌文保荐业务执业情况、罗凌文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罗凌文:保荐代表人,现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四部执行总经理,具有多年投资银行相关从业经历,在公司融资方面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曾先后负责或参与兴森科技(002436)IPO、英联股份(002846)IPO、云铝股份(000807)公开增发、云铝股份(000807)定向增发、东方海洋(002086)定向增发、 青松建化 (600425) 配股、 兴蓉投资重大资产重组、 英联股份 (002846)可转债等项目,负责多家公司的股份制改组和上市辅导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5、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2、郭佳保荐业务执业情况、郭佳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郭佳: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四部业务副总监,具备扎实的金融、财务和法律基础,在公司融资方面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曾主持或参与过英联股份(002846)IPO、英联股份(002846)公开发行可转债等项目,负责多家公司的股份制改组和上市辅导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发行项目协办人为李翊;项目组其他成员为平作喜。 上述项目成员均具备证券从业资
6、格,无被监管机构处罚的记录。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文名称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英文名称 Henan Liliang Diamond Co., Ltd.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3-1-2-3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4,527.8985 万元 实收资本实收资本 4,527.8985 万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邵增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9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23 日 公司住所公司住所 柘城县产业集聚区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7、 人造金刚石、超硬材料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 。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476200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0370-3020972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0370-6021170 互联网网址互联网网址 http:/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系的部门 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负责人信息披露负责人 童越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0370-3020972 (四)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四)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情况(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情况 本
8、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以下可能影响本保荐机构及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4、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
9、荐书 3-1-2-4 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六)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六)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内部审核程序、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建立了完善的项目审核流程。项目审核过程包括立项审核、内部核查部门审核、内核委员会审核、发行委员会审核等各个环节。本保荐机构对力量钻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内部审核程序主要如下: (1)立项前,项目组对力量钻石履行了尽职调查程序,形成了相关立项材料并提交立项申请流程; (2)本保荐机构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召开本项目的立项会议,批准本项目立项; (3)内核申请前,本保荐机构项目组对发行人本次
10、发行的申请文件进行自查,然后将全套申请文件提交公司质量控制部; (4)质量控制部对本项目进行审核,质量控制部成员赴力量钻石实施现场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及质量控制报告; (5) 质量控制部于2020年7月2日对本项目执行问核程序, 并形成问核表; (6)本保荐机构内核部确认启动内核审议程序,将全套内核申请材料提交内核委员会审核,指定的内核委员对申请材料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项目组在内核会议召开前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 (7)本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本项目的内核会议,就关注的重要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对申请文件进行全面评估,形成内核意见; (8)根据内核会议的反馈意见,项目组对
11、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报质量控制部及内核部复核。 2、内核意见、内核意见 长江保荐内核委员会已审核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项目内核会议,出席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7人。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3-1-2-5 出席内核会议的委员认为发行人已经达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与会委员表决,对力量钻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内核申请予以通过。 二、保荐机构承诺事项二
12、、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承诺: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承诺如下: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
13、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3-1-2-6 10、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三、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三、关于有偿聘
14、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根据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控制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等规定,本保荐机构就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有偿聘请各类第三方机构和个人 (以下简称“第三方”) 等相关行为进行核查。 (一)本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一)本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在本次保荐业务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二)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
15、,发行人除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四、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四、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已经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一)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已经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 、 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1、 2020 年 6 月 5 日, 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
16、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关于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2018河南省力量钻石股
17、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3-1-2-7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3 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 关于确认公司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3 月份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制定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的议案 、 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的议案 、 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的议案 、 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的议案 、 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的议案 、 关于制定
1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的议案 、 关于公司设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各项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2020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各项议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开方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内容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 、 注册办法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
19、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取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发行人内部批准、授权,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履行了规定的决策程序。 (二)本次(二)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对发行人进行逐项核查,并确认: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3-1-2-8 产、挪
20、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保荐机构依据 注册办法 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相关上市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符合、符合注册注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调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资料, 确认发行人依法设立且合法持续经营,系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而成的股份公司。发行人前身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9 日,依照公司法 、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21、规定,于 2016年 3 月 23 日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且截至目前仍然依法存续。因此,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治理文件及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取得了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确认发行人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等公司治理体系,选举了董事、独立董事、监
22、事,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设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 并建立了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3-1-2-9 2、符合、符合注册注册办法第十办法第十一一条规定的条件:条规定的条件: (1)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
23、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文件,访谈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与会计师进行了沟
24、通,取得了发行人的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和大华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结论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0444 号) ,确认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符合、符合注册注册办法第十办法第十二二条规定的条件:条规定的条件: (1)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工商档案资料;实地查看了发行人生产经营场所和业
25、务开展情况;对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并取得了主要关联自然人填写的关联关系调查表;核查了主要关联交易的发生背景、内容、金额、定价公允性等内容,确认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3-1-2-10 (2)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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