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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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1 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福建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Fujian Forecam Optics Co., Ltd. (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58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意向书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3、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
4、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3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3,880 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5、 保荐机构已安排子公司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保荐机构及其相关子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和金额,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9 年 7 月 10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拟上市板块 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15,358.1943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9 年 7 月 3 日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6、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及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一、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技术风险(一)技术风险 公司所处的光学行业是融合了光学技术、 机械技术和电子技术等诸多先进科技的技术引领型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光学镜头产品的研发和设计,需要几何光学、薄膜光学、色度学、热力学、精密机械、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和光源技术、微显示技术等学科的高度集成;产品的
7、生产过程中,涉及到芯取、镀膜等精密光学冷加工技术,与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水平的先进程度紧密相关。企业的工艺技术和生产管理水平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直接决定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在市场竞争中的成本优势。 若出现公司研发投入不足、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重大研发项目未能如期取得突破,或技术人才大量离职或核心技术泄密、不能及时引进各类急需人才等状况,均可能导致公司逐步失去技术优势,进而影响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市场风险(二)市场风险 光学镜头产品应用广泛,在不同应用领域呈现不同的行业竞争特点。在安防监控领域,光学镜头是高度市场化行业,近年来,国产品牌企业把握趋势,在民用领域强劲发力,纷纷加大
8、研发力度,光学设计和加工能力快速提升,市场竞争逐步加剧。随着国内镜头企业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公司未来面临的竞争压力也可能有所增加,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三三)依赖核心技术人员的风险依赖核心技术人员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光学镜头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综合应用了光学、机械和电子等多学科技术,镜头设计、生产工艺以及精密加工等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5 光学镜头的成像质量,是行业内企业的核心竞争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掌握了公司大量的关键技术,这些核心技术人员一旦流失,则有可能出现公司核心技术失密或知识产权被他人侵权等
9、情况, 将对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长期发展造成重要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四)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的风险(四)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的风险 根据上市规则规定,若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初步询价结束后,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价格区间下限)乘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的总市值不满足公司在本招股意向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即 10 亿元),应当中止发行。 因此, 公司存在可能因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而中止发行的风险,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五五)经营业绩下滑风险)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 55,199.71 万元,较上年度下降 2,821.80 万元,下降
10、幅度 4.86%,主要系大华股份需求变更,公司新产品未能在大华股份原有产品需求下降前完成在大华股份的新产品的验证和配套改进,原有产品销量大幅下滑,导致对其销售额较上年下降 6,491.55 万元, 该款新产品是否最终能够对大华股份实现销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下游安防监控领域市场集中度较高,若公司不能满足下游主要客户需求,则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六(六)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引发的经营风险)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引发的经营风险 中国企业已经是国际安防监控领域的主要参与者,根据 TSR 数据,2017 年全球安防监控镜头销量市场占有率前五的企业全部为中国企业, 合计市场占有率达 78.90%,其中公司市场
11、占有率 11.80%,位列第三名;公司非定制产品前五大客户中, 海康威视、 大华股份已是全球销售收入第一、 第二的安防监控系统厂商;此外公司已经与华为、旷视科技、依图科技、云从科技、地平线、海康威视等人工智能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AI 镜头为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的重要布局。截至2019年5月31日, 发行人与前述主要客户或合作方在手执行中订单情况如下: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6 单位:万元单位:万元 公司公司 2018 年销售收入年销售收入 截至截至 2019 年年 5 月月 31 日在手订单日在手订单 海康威视 5,564.12 1,157.7
12、3 大华股份 8,308.02 563.93 华为 838.71 276.01 旷视科技 410.64 依图科技 37.57 云从科技 29.11 地平线 83.67 合计 15,271.84 1,997.67 占 2018 年销售收入比例 27.67% 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加剧,美国开始将中国先进制造业的代表性企业,如华为等公司列入美国出口管制的“实体清单”中,可能对相关企业经营、发展造成较大影响。发行人 2018 年来自前述主要客户或合作方销售收入合计为 15,271.84万元,占发行人当年销售收入 27.67%,其中前述主要客户或合作方销售收入以海康威视、大华股份为主。根据对美国市场的销售
13、情况及相关原材料采购情况,海康威视、大华股份认为中美贸易摩擦对其实际影响较为有限。 结合中美贸易摩擦的最近发展情况及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与前述主要客户或合作方的在手订单情况看, 若公司或公司主要客户被列入美国出口管制的“实体清单”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持续经营风险。但若公司或公司主要客户被列入美国出口管制的“实体清单”中,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七)对主要(七)对主要客户收入下滑的风险客户收入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大华股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3,800.29 万元、14,799.57 万元及 8,308.02 万
14、元;公司对海康威视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5,563.12 万元、6,386.26万元及 5,564.12 万元。大华股份与海康威视为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其 2019年 1-3 月与 1-6 月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客户名称 20192019 年年 1 1- -3 3 月同比变动月同比变动 20192019 年年 1 1- -6 6 月同比变动月同比变动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7 20192019 年年1 1- -3 3 月月 20182018 年年1 1- -3 3 月月 变动变动 20192019 年年1 1- -6 6
15、 月月 20182018 年年1 1- -6 6 月月 变动变动 大华股份 544.85 1,607.68 -1,062.83 1,700.00 4,831.92 -3,131.92 海康威视 995.33 1,210.60 -215.27 2,800.00 2,498.24 301.76 合计合计 1,540.18 2,818.28 -1,278.10 4,500.00 7,330.16 -2,830.16 注:2019 年 1-6 月对大华股份、海康威视的收入为财务预计数,预计依据为公司 2019年 1-5 月报表已实现收入数及合理预计 6 月份可实现收入数预测, 能否最终实现受到 6 月
16、份拟出货订单最终收入确认时点等因素影响。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对海康威视的销售收入总体较为平稳,对大华股份销售收入下滑较大, 主要原因为公司对大华股份新产品的验证尚未完成。若公司未能及时完成大华股份新产品的验证, 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收入将较报告期销售收入大幅下滑。 二、公司预计市值二、公司预计市值 (一)发行人历史估值情况(一)发行人历史估值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增资及股权转让估值具体情况具体如下: 2019 年 3 月,中融投资分别向黄文增、远致富海及福州创投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权。其中,中融投资将所持发行人 1.79%的股权以 5,0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远致富海;
17、 将所持发行人 1.43%的股权以 3,999.9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福州创投;将所持发行人 1.00%的股权以 2,8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黄文增。以上股份转让价格均为 24.39 元/股,按照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发行人估值为 28 亿元。 (二)(二)A 股光学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情况股光学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情况 A 股光学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 市盈率市盈率 市净率市净率 20 日日 均价均价 60 日日 均价均价 120 日日 均价均价 20 日日 均价均价 60 日日 均价均价 120 日日 均价均价 002036.SZ 联
18、创电子 27.35 24.69 23.58 3.26 2.94 2.81 002273.SZ 水晶光电 26.13 24.38 22.59 2.44 2.28 2.11 002456.SZ 欧菲科技 55.15 47.13 47.53 4.18 3.57 3.60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8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证券简称 市盈率市盈率 市净率市净率 20 日日 均价均价 60 日日 均价均价 120 日日 均价均价 20 日日 均价均价 60 日日 均价均价 120 日日 均价均价 300691.SZ 联合光电 43.53 39.64 36
19、.56 3.47 3.16 2.92 平均平均 38.04 33.96 32.56 3.34 2.99 2.86 注:数据来源 wind,各家上市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尚未公布,故选取的可比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为其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2017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股价参考查询日 2019 年 3 月 16 日往前 20 日、60 日及 120 日均价。 估值分析期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为 32.56 至 38.04 倍,其中最低的市盈率为水晶光电 120 日均价市盈率 22.59 倍;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净率为2.86 倍至 3.34倍,
20、其中最低的市净率为水晶光电 120日均价市净率 2.11倍。 (三)对发行人预计市值的分析(三)对发行人预计市值的分析 发行人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42.35 万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 77,213.67 万元,参考前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低市盈率、市净率,福光股份对应的市值分别为 177,158.69 万元、162,920.84 万元。 对发行人预计市值分析主要考虑发行人历史估值情况及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期间最低估值情况,以合理预计发行人满足本次发行上市条件的市值标准。前述分析未对以下因素予以考虑: 1、公司是
21、国内重要的专业从事光学镜头研发生产的军民融合企业,引进全球领先的光学设备,拥有完备的加工及检测能力,在全球首创大口径透射式天文观测镜头的设计与制造技术,且在多个领域实现国内第一; 2、 公司行业地位突出, 系国内光学镜头行业龙头企业。 据 TSR 的报告, 2017年公司在全球安防视频监控镜头销量市场占有率达到 11.8%,全球排名第三。其中,变焦镜头是公司优势产品,全球销量排名第二,市场占有率约为 8.9%; 3、 公司产品系列齐全, 包含定制产品和非定制产品两大类, 涵盖了从紫外、可见光、近红外到中长波红外热成像的波段。齐全的产品品种规格、丰富的产品线,可满足下游客户不同层次的“一站式”采
22、购需求; 4、发行人在建及拟建重大投资项目预测效益情况,包括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9 的效益预测情况。 (四)(四)保荐机构对本次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发行的的预计市值分析结论预计市值分析结论 保荐机构综合考量发行人历史估值情况、 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期间最低市盈率及市净率情况,合理预计发行人发行上市后市值高于 10 亿元。 三、公司股利三、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分配政策 (一)(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23、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公司在本次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以及以前年度滚存的截止本次发行时的未分配利润。 (二)(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9 年 3 月 21 日经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 (2)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
24、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2、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10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5、正数的前提下,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利润分配的条件、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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