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元正评报字[2021]第074号资产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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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资产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元正评报字2021第 074 号 (共 1 册,第 1 册) 元正评报字2021第 074 号 (共 1 册,第 1 册) 辽辽辽辽宁宁宁宁元元元元正正正正资资资资产产产产评评评评估估估估有有有有限限限限公公公公司司司司 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一一一一年年年年五五五五月月月月六六六六日日日日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目 录 声 明 . 1声 明 . 1 摘 要 . 2摘 要 . 2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2、. 5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5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 5 二、评估目的 .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8 五、评估基准日 . 8 六、评估依据 . 9 七、评估方法 . 1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4 九、评估假设 . 15 十、评估结论 . 16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17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8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19 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 19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20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2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
3、告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 页 声 明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照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
4、,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并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前提、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依法合理使用评估结论。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
5、性负责;因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提供虚假或不实的法律权属资料、财务会计信息或者其它相关资料,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履行正常的核查程序未能发现而导致的法律后果应由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依法承担责任。 八、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业已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业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和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产权资料瑕疵等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但并非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特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手续以满足
6、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 2 页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元正评报字2021第 074 号 元正评报字2021第 074 号 摘 要 摘 要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事宜涉及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一、评估目的一、评估目的依据2021年4月28日,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7、办公例会纪要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上述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单项资产,评估范围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构)筑物、电子设备、其他设备)和土地使用权。三、价值类型三、价值类型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四、评估基准日四、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2月28日。 五、评估方法五、评估方法本次评估对固定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六、评估结论及其有效使用期 六、评估结论及其有
8、效使用期 委估资产的账面值为1582.33万元,评估价值为6258.23万元,增值为4675.90万元,增值率为295.51%,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下表: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3 页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加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1 固定资产 545.01 654.46 109.45 20.08 2 无形资产 1037.32 5603.77 4566.45 440.22 3 资产总计 1582.33 6258.23 4675.90 295.51 按现
9、行规定,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为壹年,该有效使用期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 七、特别事项说明七、特别事项说明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关注以下事项: 1.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性能和参数做技术检测,资产评估师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作出判断。 2.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资产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 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 通过实地勘查作出判断。 3.本评估结论含增值税
10、。 4.企业申报评估的范围内有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企业承诺该部分资产属于其所有,对于因该部分资产权属可能造成的纠纷与评估机构无关。对于该部分资产的建筑面积由企业与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共同测量确定。如未来企业办理相关产权证书时其面积与申报面积不符,评估结果应根据产权证书载明的面积进行调整。 5.在本次评估中,宾馆锅炉房的产权证载面积为 447.10 平方米,由于锅炉房为 1984 年与大连渤海水果公司联合建成,合建的锅炉房从中间隔开,各自用的房屋、土地归各自所有,全部面积的产权办理在被评估单位名下,2012 年因对方开发星海国府将属于自己的锅炉房拆除,导致锅炉房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符,锅炉房
11、实际建筑面积为 242.00 平方米,其建筑面积由企业与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共同测量,本次评估以实测数据为准。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4 页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并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并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5 页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
12、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元正评报字2021第 074 号 元正评报字2021第 074 号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应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就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事宜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概况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和
13、产权持有人均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16904902K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长南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玖亿叁仟壹佰叁拾柒万零叁拾贰元整 成立日期:1993年2月18日 经营期限:自1993年2月18日至2043年02月17日 住 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经营范围:机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备、配件供应;金属制品、金属结构制造;工具、模具、模型设计、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机电设备零件及制造、协作加工;起重机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设计、制造;铸钢件、铸铁件、铸铜件、铸铝件、
14、锻件加工制造;钢锭铸坯、钢材轧制、防尘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铸造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造型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仓储;商业贸易;工艺总承包;机电设备租赁及技术开发、咨询;计算机应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普通货运;国内货运代理;承办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含报关、报验);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6 页 人工搬运;货物包装;大型物品运输。(特业部分限下属企业在许可范围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现骨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
15、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委托人、产权持有人、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人以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监管机构。除此之外,未经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本资产评估报告而成为本报告的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二、评估目的 依据 2021 年 4 月 28 日,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例会纪要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上述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单项资产,评估范围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房屋建筑
16、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和土地使用权。 评估范围内资产账面情况见下表: 资产评估申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1 固定资产 1,214.64 545.01 1-1 房屋建筑物类 1,191.78 542.82 1-2 设备类 22.86 2.19 2 无形资产 1,376.60 1,037.32 2-1 土地使用权 1,376.60 1,037.32 3 资产总计 2,591.24 1,582.33 1.资产法律权属状况 (1)土地权属情况 本次申报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性质的住宿餐饮用地,至本评估报告出具日,其办证情况详见下表。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
17、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7 页 土地使用权情况统计 序号 证载土地使用权人 面积(平方米) 权证号 具体地址 1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63.70 大 国 用 ( 2011 ) 第03056 号 沙河口区景宾巷 2 号 (2)房产权属情况 纳入本次评估的房产在评估基准日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详见下表。 办理房产证房产统计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证载房屋所有权人 面积(平方米) 权证编号 结构 1 宾馆主楼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440.66 大房权证高单字第2011006343 号 砖混 2 宾馆锅炉房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18、42.00 大房权证高单字第2011006345 号 砖混 3 宾馆食堂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9.34 大房权证高单字第2011006344 号 砖混 在本次评估中,宾馆锅炉房的产权证载面积为 447.10 平方米,由于锅炉房为1984 年与大连渤海水果公司联合建成,合建的锅炉房从中间隔开,各自用的房屋、土地归各自所有,全部面积的产权办理在被评估单位名下,2012 年因对方开发星海国府将属于自己的锅炉房拆除,导致锅炉房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符,锅炉房实际面积为 242.00 平方米,其建筑面积由企业与评估人员现场共同测量,本次评估以实测数据为准。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产中,无证房产
19、全部为账外资产,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无证房产统计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所有人 面积(平方米) 地址 结构 1 彩板厨房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2.60 沙河口区景宾巷 2 号 彩板 2 门岗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00 沙河口区景宾巷 2 号 砖混 3 食堂接层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9.34 沙河口区景宾巷 2 号 稻草板 企业申报的这部分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企业承诺该部分资产属于其所有,对于因该部分资产权属可能造成的纠纷与评估机构无关。对于该部分资产的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8 页 筑
20、面积由企业与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共同测量确定。如未来企业办理相关产权证书时其面积与申报面积不符,评估结果应根据产权证书载明的面积进行调整。 2.主要资产经济状况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主要资产现闲置未用,本次评估中未发现委估资产有抵押担保等情况。 3.主要资产物理状况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闲置未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主要建筑物包括:宾馆主楼、宾馆锅炉房、宾馆食堂等;构筑物为挡土墙及停车场等。建筑面积 6977.94 平方米,主要为砖混结构,部分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主要房产于 1985 年建造完成并投入使用。截至评估基准日,该房屋基础稳定,建造结构和设施设备较
21、完好,保养正常。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电子设备、其他设备及办公家具等。电子设备主要为热泵热水器及空调、电视等,其他设备主要为厨房设备等,办公家具主要包括会议桌椅、沙发及客房用品等。上述资产大部分于 2001 年至 2013 年期间购置并投入使用。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设备保养状况较差,有些无法正常使用。 上述资产均分布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沙河口区景宾巷2号大重宾馆院内。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一)价值类型及其选取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 评估人员根据本次评
22、估目的、评估对象的具体状况及评估资料的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经与委托人充分沟通,本次评估业务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无特别限制和要求,因此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二)市场价值的定义 本资产评估报告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2 月 28 日。资产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9 页 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评估基准日是委托人根据本次
23、评估目的的具体要求确定的。委托人在确定评估基准日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满足经济行为的时间要求,选择会计期末以便于明确界定评估范围和准确高效清查资产。 六、评估依据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具体如下: (一)经济行为依据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例会纪要 ;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91号)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24、业国有资产法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 ; 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12 号) ; 5.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 32 号) ; 6.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 ; 7.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9)941 号) ; 8.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 9.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5、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 年 5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 10 页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07 年 8 月 30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 13.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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