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5号院6号楼、7号楼房产资产评估报告.PDF
《高鸿股份: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5号院6号楼、7号楼房产资产评估报告.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鸿股份: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5号院6号楼、7号楼房产资产评估报告.PDF(2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本次评估本次评估报告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编制 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拟拟处置处置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立清路5号院号院6号楼、号楼、7号楼号楼房产房产 资 产资 产 评 估 报 告评 估 报 告 中资评报字2022008号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二二二二二年年一月十一月十四四日日 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5号院6号楼、7号楼房产资产评估报告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 目目 录录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声 明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声 明 . 3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2、摘 要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摘 要 . 4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正 文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正 文 . 6 一、 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 6 二、评估目的 . 7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7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8 五、评估基准日 . 9 六、评估依据 . 9 七、评估方法 . 1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2 九、评估假设 . 14 十、评估结论 . 15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15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 17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18 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
3、区立清路5号院6号楼、7号楼房产资产评估报告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I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20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资产清单 三、委托人暨产权持有单位营业执照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五、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六、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七、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 八、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九、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 十、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5号院6号楼、7号楼房产资产评估报告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资 产 评 估资 产 评 估报
4、 告报 告 声明声明 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
5、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七、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由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应当依法提供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八、 我们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
6、事方不存在偏见。 九、 我们已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5号院6号楼、7号楼房产资产评估报告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拟拟处置处置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立清路5号院号院6号楼、号楼、7号楼号楼房产房产 资 产资 产 评 估评 估报 告报 告
7、摘要摘要 中资评报字(2022)008号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 5 号院 6 号楼、7号楼房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依据大唐高鸿党委会纪要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1 月 6 日);为此,需对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转让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西里 3 号院 7 号楼房产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北京市朝
8、阳区立清路 5 号院 6号楼、7 号楼房产。 评估范围: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 5 号院 6号楼、7 号楼房产。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评估方法:市场法 评估结论:本次委估房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为 2,856.12 万元,评估值为3,332.83 万元,增值额 476.71 万元,增值率 16.69%,评估结果见下表: 资产类型资产类型 账面价值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评估价值 增减值增减值 增值率增值率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2,856.12 3,332.83 476.71 16.69 资产总资产总计计 2,856.12 3,
9、332.83 476.71 16.69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经资产评估师签名、评估机构盖章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5号院6号楼、7号楼房产资产评估报告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
10、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5号院6号楼、7号楼房产资产评估报告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拟拟处置处置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立清路5号院号院6号楼、号楼、7号楼号楼房产房产 资 产资 产 评 估报 告评 估报 告 正文正文 中资评报字(2022)008号 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房产在 20
11、21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委托人委托人、产权持有产权持有单位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其他资产资产评估评估报告报告使用使用人人概况概况 本次评估委托人和产权持有单位为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 委托人暨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3964614U 名称: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通信)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26幢科研综合楼十层南1001至
12、1007房间 法定代表人:王小冉 注册资本:18,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6日 营业期限:200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 经营范围:互联网的技术服务;网络工程技术开发、转让;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集成;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电子产品、网络产品、通信器材、通信终端设备、办公用品、建筑材料、日用杂货;经济信息咨询;出租自有商业用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制作、代理、发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5号院6号楼、7号楼房产资产评估报告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布广告;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
13、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经营电信业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 委托人与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暨产权持有单位。 (三)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
14、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二二、评估目的、评估目的 依据大唐高鸿党委会纪要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1 月 6 日);为此,需对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转让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西里 3 号院 7 号楼房产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三、评估、评估对象和对象和评估评估范围范围 (一)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截止评估基准日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房产,本次的评估范围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 5 号院 6 号楼、7 号楼房产。 资产类型资产类型
15、 账面价值账面价值(万元万元)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2,856.12 资产总计资产总计 2,856.12 委估房产为高鸿通信于 2009 年 4 月购置的商品房现房,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为原始购建价值,包含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未经过调账。 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5号院6号楼、7号楼房产资产评估报告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二) 委估资产情况 评估范围房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 5 号院 6 号楼 2 层 A11-F2-08、7 号楼1-2 层(1 层 8A-F1-01、1 层 8A-F1-02、2 层 8A-F2-01、2 层 8A-F2-02),
16、合计建筑面积1504.62 平方米,2009 年 4 月建成。房屋所有权人为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房产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 5 号院 6 号楼 2 层、7 号楼 1-2 层,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商业,土地状况: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有偿(出让),6 号楼房屋总层数为 10(-3)层,7 号楼房屋总层数为 2 层,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具体房屋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成年月 建筑面积(m2) 1 明天第一城 框架 2009-04 1504.62 1.1 X 京房权证朝字第661436 号 8A-F1-01 353.82 1.2
17、X 京房权证朝字第661450 号 8A-F1-02 265.66 1.3 X 京房权证朝字第661457 号 8A-F2-01 397.83 1.4 X 京房权证朝字第661469 号 8A-F2-02 447.87 1.5 X 京房权证朝字第657906 号 A11-F2-08 39.44 房屋建筑物资产建成于 2009 年 4 月,对外出租使用。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房产为出租状态。公司配有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房产的管理工作,房产的维护保养、修理制度基本落实,房产维护良好,资产可以满足正常使用的需要。评估基准日待估房产不存在抵押等他项权利情况,本次评估范围包括房产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委托
18、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四、价值类型、价值类型及其及其定义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需要说明的是,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本次评估一般基于国内可观察或分析的市场条件和市场环境状况。本次评估选择该价值类型,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5号院6号楼、7号楼房产资产评估报告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主要是基于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假设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
19、素。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约定的评估范围与对象在本报告约定的价值类型、评估假设和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序和方法,仅为本报告约定评估目的服务而提出的评估意见。 五五、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是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此基准日是委托人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的。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符合常规情况,无特别影响因素。 六六、评估依据、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主要依据有: (一) 行为依据 1. 大唐高鸿党委会纪要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1月 6 日)。 2. 会议纪要(高鸿总会20222 号)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
20、22 年 1 月 7 日)。 (二) 法规依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发布);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 5.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1 年 11 月 16 日第 91 号令; 6.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 号; 7.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 2019 年第 709 号令; 8.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2 号; 9.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12 号; 10.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
21、权2006274 号;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 年 8 月 26 日修订); 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5号院6号楼、7号楼房产资产评估报告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2 号 2007 年 10月 1 日实施); 1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6 号);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4 号,2007年 10 月 28 日); 15.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 号); 16. 财政部、中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股份 大唐 通信 技术有限公司 处置 北京市 朝阳区 立清路 号院 号楼 楼房 资产评估 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taowenge.com/p-8135207.html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