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粮控股: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10月、2018年度、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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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20192019年年1 1- -10 10月、月、20182018年度、年度、20172017年度年度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邮编:100037 电话:(010)68364878 传真:(010)68364875 目目 录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利润
2、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母公司利润表 7、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3、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A d d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阜 外 大 街1号 四 川 大 厦 东 座1 5层 F15,Sichuan Building East,No.1 Fu Wai Da Jie,Xicheng District,Beijing,China 电 话 ( T e l ) : 0 1 0 - 6 8 3 6 4 8 7 8 传 真
4、 ( F a x ): 0 1 0 - 6 8 3 6 4 8 7 5 审审 计计 报报 告告 中兴华审字(2020)第 010051 号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审计意见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浙江小王子公司” ) 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0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 1-10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
5、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江小王子公司 2019 年 10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 1-10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浙江小王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
6、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浙江小王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浙江小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王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浙江小王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7、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8、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浙江小王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9、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浙江小王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浙江小王子公司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炼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
10、计师:李云飞 2020 年 1 月 14 日 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2019 年 1-10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 浙江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2019 年年 1-10 月、月、2018 年度、年度、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一、 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 (一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浙江小王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4 月 10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018.
11、00 万元,由浙江钱王实业公司职工持股协会、临安粮油食品总公司、王岳成、方裕前、黄世洪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其中浙江钱王实业公司职工持股协会出资 752.80 万元(其中现金5,025,807.90 元,浙江钱王实业公司欠职工集资款 2,502,192.10 元) ,临安粮油食品总公司出资 236.70万元(净资产出资,经临安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并出具了临会所评字【1997】第 398 号资产评估报告,临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临国资【1997】字第 73 号文件批复) ,王岳成现金出资 15.50 万元,方裕前现金出资 11.50 万元,黄世洪现金出资 1.50 万元。以上出资已经临安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
12、出具了临会所验字(1998)第 023 号验资报告。 2002 年 4 月 20 日,临安县粮油食品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转让(以每股 1 元的价格转让) ,其中 40.74 万股份转让给浙江小王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协会,189.96 万股份转让给王岳成,5 万股份转让给方裕前,1 万股份转让给黄世洪。 2002 年 4 月 20 日,浙江小王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协会以每股 1 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0 万股份转让给江一清。 2003 年 6 月 8 日, 浙江小王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协会以每股 1 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775,200 股份转让给王岳成。
13、2003 年 6 月 19 日,本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 1,000.00 万元,其中王岳成货币资金增资 500.00万元,董万春(新增股东)货币资金出资 5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018.00 万元,以上注册资本已经临安钱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钱会所验字(2003)第 247 号验资报告。 2010 年 12 月 22 日,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浙江小王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协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转让,分别转让给翁亚平、蔡花根、章荣庆、项重华、帅益武、郭爱芬等 155 名自然人。 2011 年 1 月 16 日,本公司进行增资扩
14、股,全体股东同比例增资 2,000.07 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4,018.07 万元,股东为王岳成、董万春、翁亚平、蔡花根、帅益武、郭爱芬等 159 名自然人。以上出资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1)25号验资报告。 2012 年 11 月 26 日,王岳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591 股股权转让给蔡花根等 76 名自然人。根据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5,000.00 万元, 以未分配利润 981.93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2019 年 1-10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 万元
15、,按照 1:1 向全体股东同比例转增,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公司股东仍为 159 名自然人。 以上出资已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并出具了众环验字 (2012)108 号验资报告。 2014 年 5 月 19 日,根据浙江小王子股东大会决议,张妙娣和樊雄分别将其持有的浙江小王子12,444 股份转让给范琪。 2015 年 6 月,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岳成等个人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东的股权。 2015 年 8 月, 根据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56.00 万元, 全部由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认缴。此次增
16、资已经杭州钱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钱会所验字(2015)第 21 号验资报告。 2016 年 6 月,经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批准,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东的股权。同年 12 月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8.7636%的股权全部转让予北京京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后变更为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 ) 2018 年 7 月,企业名称由浙江小王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 35,974,2
17、53.00 69.7716 2 王岳成 14,547,767.00 28.2152 3 帅益武 641,106.00 1.2434 4 姚紫山 236,939.00 0.4596 5 葛俊华 58,486.00 0.1134 6 朱彦军 41,813.00 0.0811 7 洪慕强 34,859.00 0.0676 8 裘晓斌 24,777.00 0.0481 合计 51,560,000.00 100.00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704202479R,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为王建, 注册资本 5,156.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
18、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 1548号,登记机关为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二) 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膨化食品、薯类食品、食品添加剂、糕点的生产、加工、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北京京粮食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2019 年 1-10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3 (三三)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14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四) 合并报表范围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 2019 年 1-10 月纳入合并范
19、围的子公司共 4 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与 2018 年度无变化,比 2017 年度减少 1 户,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
20、公司自报告期末日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9 年 10 月 31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19 年 1-10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
21、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
22、,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 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 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浙江小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2019 年 1-10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4 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
23、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 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
24、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
25、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 号的通知 (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 ,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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