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信息: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之补充资产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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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涉及及成都瑞拓成都瑞拓科技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股东全部权益项目项目之补充之补充 资资 产产 评评 估估 报报 告告 中联评报字中联评报字2021第第 1988 号号 中中中中联联联联资资资资产产产产评评评评估估估估集集集集团团团团有有有有限限限限公公公公司司司司 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一一一一年年年年七七七七月月月月十十十十日日日日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
2、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之补充.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目 录 声 明 . 1 摘 要 . 3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5 一、委托人、被评估企业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 5 二、评估目的 . 15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20 五、评估基准日 . 21 六、评估依据 . 21 七、评估方法 . 24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4 九、评估假设 . 36 十、评估结论 . 38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41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4 十三、评估报告日 . 45 报告附件目录报告附件目录 .
3、 47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之补充.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 页 声声 明明 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4、; 除此之外, 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 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清单以及评估所需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权属证明等资料,已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盖
5、章或其他方式确认。 七、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之补充.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八、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现场调查; 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
6、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之补充.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3 页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成都瑞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之补充 资资 产产 评评 估估 报报 告告 中联评报字2021第 1988 号 摘摘 要要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就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经济行为,因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中所引用的中联评报
7、字【2020】第 2633 号评估报告有效期将过,对所涉及的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对其价值进行验核。 评估对象是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然后加以校核比较,考虑被评估
8、单位资产的情况,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之补充.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4 页 基于委托人、 被评估企业及企业管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及经营规划,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为 5,660.01 万元, 评估值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5,374.72 万元,评估增值 19,714.71 万元,增值率 348.32%。 在
9、使用本评估结论时,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 特别提请报告使用特别提请报告使用人人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以及期后重大事项。期后重大事项。 本报告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 即自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使用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详细情况和正确正确理解评估结论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产评估报告全文。文。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
10、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之补充.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5 页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涉及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之补充 资资 产产 评评 估估 报报 告告 中联评报字2021第 1988 号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之经济行为,因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11、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所引用的中联评报字【2020】第 2633 号评估报告有效期将过, 对所涉及的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以作为价值验核。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企业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为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委托人委托人概况概况 公司名称: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678)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晖路 360 号晶科 1 号大厦 18
12、栋 1803 室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之补充.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6 页 法定代表人:史志明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01965784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营业期限:2001 年 06 月 26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以计算机软件为重点的电子信息领域相关技术产品开发、生产(生产行业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产地经营) 、销售、服务;计算机应用与计算机通讯系统工程设计与实施;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网络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及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产品代理;人工智能公
13、共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工程的开发、运用、咨询服务;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新兴软件及服务;无人机、智能飞行器技术服务;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凭资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在效期内经营) ;电子工程安装、通信线路和设备安装(凭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仪器仪表、教学模具的技术服务;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 (二二)被评估单位概况被评估单位概况 公司名称: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
14、司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一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陈陵 注册资本:1,356.044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331020740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之补充.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7 页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1996 年 07 月 18 日 营业期限:1996 年 07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电子、机械、光学新产品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仪器仪表的研发、制造、租赁、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与制造;软件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医疗器械的研发并提供技术服务
15、;(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 。 1、历史历史沿沿革革 1996 年 4 月 29 日,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筹)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通过了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 ,并经四川兴业审计师事务所“川审兴验【1996】第 207 号” 验资证明审验:截至 1996 年 4 月 29 日止,被评估单位已经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缴纳的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的 100%。 1996 年 7 月 18 日,经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
16、28971318-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根据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章程, 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 1 北京市通力实业开发公司 17.50 35 2 中科院成都科学仪器研制中心应用技术开发公司 16.95 33.90 3 丘希仁 1.20 2.40 4 李良模 1.20 2.40 5 孙建 1.20 2.40 6 罗水华 1.15 2.30 7 贾德彰 1.15 2.30 8 陈陵 1.15 2.30 9 刘维 1.00 2.00 10
17、王芝霞 1.00 2.00 11 汪海 0.85 1.70 12 李锦 0.80 1.60 13 蒋建波 0.65 1.30 14 文锦孟 0.60 1.20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之补充.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8 页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 15 龙仪群 0.55 1.10 16 颜国华 0.50 1.00 17 毛玲 0.50 1.00 18 岳建民 0.40 0.80 19 王俊熙 0.40 0.80 20 王志润 0.35 0.70 21 袁晴 0.35 0.
18、70 22 张宇明 0.35 0.70 23 雷小飞 0.20 0.40 合计合计 5050.00.00 100100.00.00 注:蒋建波和袁晴系夫妻关系。 2009 年 2 月 25 日,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 (1)同意股东汪海将其持有的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0.85 万元出资额 (占该公司注册资本额的 1.70%)全部转让,其中 0.45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额的 0.90%)转让给彭文玥;其中 0.40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额的 0.80%)转让给张萍。 (2)同意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 50 万元人民币增加到 300 万人民币。成都瑞拓科技
19、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取 86.50 万元元法定盈余公积金、226.00 万元未分配利润合计 312.5 万元作为增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资金。增加注册资本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出资额相应增加。 2009 年 3 月 15 日,四川信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川信永会验(2009)第 3-18 号” 验资报告 ,对本次增资进行了确认。本次增资前 2009 年 2 月 28 日的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经四川永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川信永专审(2009)第 2-01 号专项审计报告对其进行了确认。 2011 年 5 月 6 日, 该公司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 同意以增资扩股方式
20、吸纳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成为该公司的新股东,该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300 万元增加至 375 万元,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研制中心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00万元实物资产认购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其中 75 万元用于增加该公司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之补充.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9 页 注册资本,占该公司 20%股权。 2011 年 6 月 15 日,四川华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川华联验(2011)第 014 号” 验资报告 ,确认截至 2011 年 5 月 17 日止,该公司已收到股东中国科
21、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75 万元整,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实物出资 75 万元。 2015 年 4 月 24 日,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 同意该公司法人股东北京市通力实业开发公司将其持有的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5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额的 28%)一次性全部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仝励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4 日,北京市通力实业开发公司与上海仝励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北京市通力实业开发公司将其持有的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5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额的28%)全部转让给上海仝
22、励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10 日, 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一致同意关于将公司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2)一致同意将该公司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整体变更” ) 。 2015 年 8 月 5 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 “信会师报字2015第 810128 号”的审计报告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确认的资产总额计人民币 20,221,760.64 元, 负债总额计人民币 6,099,783.16 元,净资产总额计人民币 14,
23、121,977.48 元。2015年 8 月 7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0921 号”的评估报告 ,于评估基准日暨 2015 年 6 月 3 日,委估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评估值为 1,756.07 万元, 较审计后净资产增值 343.87万元,评估增值率 24.35%。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之补充.评估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0 页 2015 年 9 月 1 日, 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向该公司股东北京中科科仪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科资发股字【2015】48 号” 关于同意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
24、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同意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200 万元,所有该公司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 2015 年 9 月 7 日,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审议通过: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拟定为: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全体股东一致确认该公司截至2015 年 6 月 30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14,121,977.48 元;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人
25、民币 17,560,686.82 元,评估值高于审计值 3,438,709.34 元; (4)批准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折股方案,即: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该公司净资产人民币14,121,977.48 元,按 1.1768:1 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 万元(即:总股本 1,2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 ,超过注册资本的净资产额(人民币 2,121,977.48 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同意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和全部认股人, 按原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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