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子: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对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增资涉及之存货和无形资产--资产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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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 对对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增增资涉及之资涉及之 存货和无形资产存货和无形资产 市场价值评估项目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21第 2048 号 (共 3 册,第 1 册) 二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日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PANPAN- -CHINA ASSETS APPRAISAL CO .,LTDCHINA ASSETS APPRAISAL CO .,LTD 目录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目目 录录
2、 声明 . 1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和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 4 二、评估目的 .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7 四、价值类型 . 8 五、评估基准日 . 8 六、评估依据 . 8 七、评估方法 . 1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5 九、评估假设 . 16 十、评估结论 . 16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18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21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21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23 航天飞鸿拟以部分资产对航天飞鹏增资涉及之存货和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 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声明声明 一、本资
3、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
4、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 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
5、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航天飞鸿拟以部分资产对航天飞鹏增资涉及之存货和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2 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拟以部分资产 对航天时代飞鹏
6、有限公司增资涉及之对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增资涉及之 存货和无形资产存货和无形资产 市场价值评估项目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摘要摘要 天兴评报字天兴评报字20212021第第 20482048 号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对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存货和无形资产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
7、对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增资,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对涉及的存货和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提供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对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 17 项原材料、 4 项库存商品 61.88%权益和 1 项无形资产 61.88%权益的市场价值。 三、评估范围: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对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 17 项原材料、4 项库存商品 61.88%权益和 1 项无形资产 61.88%权益。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六、评估方法:原材料采用市价法、库存商品
8、采用重置成本法、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 七、评估结论: 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委估资产账面值为 7,555.00 万元,评估值为 8,492.05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12.40%。具体如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航天飞鸿拟以部分资产对航天飞鹏增资涉及之存货和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3 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 100 1 原材料 4,308.14 4,308.14 - - 2 库存商品 61.88%权益 1,787.74 1,898.60
9、 110.86 6.20 3 无形资产 61.88%权益 1,459.12 2,285.31 826.19 56.62 4 合计合计 7,555.00 8,492.05 937.05 12.40 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我们特别强调:本评估意见仅作为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对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增资的市场价值参考依据,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本次存货、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为含增值税价值,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 本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限为 1 年, 自评估基准日 20
10、21年 6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合理理解评估结论,请报告使用者结论,请报告使用者在征得评估报告在征得评估报告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全文,并全文,并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 航天飞鸿拟以部分资产对航天飞鹏增资涉及之存货和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4 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
11、 对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增资涉及之对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增资涉及之 存货和无形资产存货和无形资产 市场价值评估项目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天兴评报字20212021第第 20482048 号号 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对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存货和无形资产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
12、委托人委托人暨暨产权持有单位产权持有单位和和评估委托合同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使用者概况 (一)(一)委托人委托人暨暨产权持有单位产权持有单位概况概况 1.1. 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飞鸿”)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东环路 2 号楼 149 室 法人代表:姜梁 注册资本:28670.8744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28670.8744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8-04-17 营业期限:2018-04-17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无人机、无人机防御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13、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产品设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检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飞机制造;销售无人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出租商业用房、航天飞鸿拟以部分资产对航天飞鹏增资涉及之存货和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5 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办公用房;租赁机械设备;维修机械设备、计算机和辅助设备、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4、) 2.2. 历史沿革及其股权变更情况历史沿革及其股权变更情况 2017 年 10 月 20 日,总裁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了经营投资部提交的关于成立航天时代无人机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为打造无人机产业发展平台,会议原则同意对无人机系统工程究所进行实体化运作,设立航天时代无人机技术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其中: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 (以下简称航天时代) 以国有资本金出资 5,000 万元, 持股比例 27.78%;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电子)以所持无人机系统工程研究所全部净资产和现金出资共计 13,000 万元,持股比例 72.22%
15、。 航天飞鸿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3,000.00 72.22 2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 5,000.00 27.78 3 合计 18,000.00 100 2019 年 8 月 27 日,根据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 9,250 万元对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增加航天飞鸿注册资本 9,237. 3344 万元,其余 12.665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航天飞鸿另一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已决定放弃对航天飞鸿同比例增资
16、。本次增资完成后,航天飞鸿的注册资本将由 18,000 万元变更为27,237.3344 万元,其中:航天电子持股 81.64%,航天时代持股 18. 36%。 航天飞鸿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2,237.3344 81.64 2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 5,000.00 18.36 3 合计 27,237.3344 100.00 航天飞鸿拟以部分资产对航天飞鹏增资涉及之存货和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6 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航天飞鸿增加实收资本 1,
17、433.54 万元,增资后实收资本变为28,670.8744 万元,其中:航天电子持股比例 77.56%,航天时代持股比例 17.44%,宁波鸿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1.36%,宁波鸿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1.25%,宁波鸿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1.20%,宁波鸿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1.19%。 航天飞鸿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2,237.33 77.56% 2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 5,000.00 17.44% 3 宁波鸿日企
18、业管理合伙企业 389.43 1.36% 4 宁波鸿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358.21 1.25% 5 宁波鸿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3.42 1.20% 6 宁波鸿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2.48 1.19% 7 合计 28,670.87 100.00% 至评估基准日,航天飞鸿股权结构及出资额无变化。 3.3. 委估资产概况委估资产概况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为存货和无形资产,存货具体为库存商品,无形资产为“基于运 5B 运输机无人化改造的货运无人机应用示范系统”专有技术,二者为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和丰鸟无人机共有。上述无人机和地面站及综合保障系统自 2020 年
19、4 月 18 日组装完成并投入使用至今;无形资产为“基于运 5B 运输机无人化改造的货运无人机应用示范系统”专有技术,目前已研发完成。 (二(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本报告无其他报告使用者。 (三(三)委托人委托人和和产权持有单位产权持有单位的关系的关系 委托人暨产权持有单位。 二、评估目的二、评估目的 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对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增资,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对涉及的存货和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提供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航天飞鸿拟以部分资产
20、对航天飞鹏增资涉及之存货和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7 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对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17项原材料、 4项库存商品61.88%权益和1项无形资产61.88%权益的市场价值。 (二)评估范围(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拟对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 17 项原材料、4 项库存商品 61.88%权益和 1 项无形资产 61.88%权益,账面价值共计 75,550,017.41 元。截止评估基准日未设定他项权利。
21、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3,081,381.74 库存商品 61.88%权益 17,877,397.70 无形资产 61.88%权益 14,591,237.97 合计合计 75,550,017.4175,550,017.41 1.委托人暨产权持有单位已承诺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不重不漏。 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存货为 17 项原材料、4 项库存商品;无形资产为 1 项其他无形资产。具体为: 原材料:为航天飞鸿采购的用于无人机的零配件。 库存商品: 为研发 “基于运5B运输机无人化改造的货运无人机应用示范系统”所使用
22、的 2 架无人机和 2 个地面站及综合保障系统,上述无人机和地面站及综合保障系统自 2020 年 4 月 18 日组装完成并投入使用至今。 无形资产:为“基于运 5B 运输机无人化改造的货运无人机应用示范系统”专有技术,目前已研发完成。 库存商品和无形资产为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和重庆丰鸟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丰鸟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共有,其中: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占 61.88%;丰鸟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占 38.12%。详见下表: 科目名称 投资占比 航天飞鸿 丰鸟无人机 原材料 100% 0% 库存商品 61.88% 38.12% 航天飞鸿拟以部分资产对航天飞鹏增资涉及之存货和
23、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8 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无形资产 61.88% 38.12% 3.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权属清晰,为产权持有单位合法拥有,无质押、抵押和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四、四、价值类型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五、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 2021 年 6 月 30 日。 评估基准日是由委托人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六、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
24、依据和评估取价依据为: (一)(一) 经济经济行为依据行为依据 1.航天九院无人系统总体部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21 年第 1 次会议)。 2.航天时代飞鹏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二二)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6 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5 号); 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 1991 年 91 号令,2020 年国务院令第732 号修订);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资办发199236 号); 5. 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
25、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02 号); 6.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第 14 号令); 7.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企2001801 号); 航天飞鸿拟以部分资产对航天飞鹏增资涉及之存货和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9 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 2003 年 378 号令); 9.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 32 号令); 10.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2005 年国务院国资委第 12 号令) ; 11.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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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天 电子 时代 技术有限公司 部分 资产 有限公司 增资 涉及 存货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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