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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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财务报表附注 1 3-2-1-19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申报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附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如无特别说明,以下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 1 1、公司历史沿革、公司历史沿革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名张家港海锅重型锻件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6 月 8 日,公司成立时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自然人施建东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25.00 万元, 占注
2、册资本的 50.00%; 自然人盛华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 2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00%。该次出资已经张家港华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张华会验字(2001)第 32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于 2001 年 6 月在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 320582210334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初始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施建东 25.00 50.00 盛华 25.00 50.00 合 计 50.00 100.00 根据公司 2004 年 8 月 24 日股东会决议及相关股权转让协
3、议,同意原股东施建东将所持有公司 50%股权作价 25.00 万元转让给盛雪华,同意原股东盛华将所持有公司 20%股权作价 10.00 万元转让给盛雪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盛雪华 35.00 70.00 盛华 15.00 30.00 合 计 50.00 100.00 根据公司 2007 年 1 月 25 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268.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盛雪华以货币出资 187.60 万元,原股东盛华以货币出资 80.40 万元。该次增资已经张家港华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张华会验字(20
4、07)第 033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18.00 万元, 股权结构变为: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财务报表附注 2 3-2-1-20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盛雪华 222.60 70.00 盛华 95.40 30.00 合 计 318.00 100.00 根据公司 2008 年 2 月 15 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盛雪华以货币出资 300.00 万元。该次增资已经苏州中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信验字(2008)第 034 号验资
5、报告验证,并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618.00 万元,股权结构变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盛雪华 522.60 85.00 盛华 95.40 15.00 合 计 618.00 100.00 根据公司 2009 年 7 月 28 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盛雪华以货币出资 200.00 万元,上海福勤机械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200.00 万元。该次增资已经苏州中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信验字(2009)第 338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
6、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018.00 万元, 股权结构变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盛雪华 722.60 70.98 上海福勤机械有限公司 200.00 19.65 盛华 95.40 9.37 合 计 1,018.00 100.00 根据公司 2011 年 8 月 12 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盛雪华以货币出资 1,000.00 万元。该次增资已经苏州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东信验字(2011)第 530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
7、018.00 万元,股权结构变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盛雪华 1,722.60 85.36 上海福勤机械有限公司 200.00 9.91 盛华 95.40 4.73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财务报表附注 3 3-2-1-21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合 计 2,018.00 100.00 根据公司 2012 年 2 月 20 日股东会决议及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原股东上海福勤机械有限公司将所持有公司 9.91%股权作价 200.00 万元转让给钱丽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8、持股比例(%) 盛雪华 1,722.60 85.36 钱丽萍 200.00 9.91 盛华 95.40 4.73 合 计 2,018.00 100.00 根据公司 2013 年 10 月 14 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盛雪华以货币出资 1,000.00 万元,原股东钱丽萍以货币出资 500.00 万元。该次增资已经苏州精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苏精内验(2013)第 1260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518.00 万元,股权结构变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9、 持股比例(%) 盛雪华 2,722.60 77.39 钱丽萍 700.00 19.90 盛华 95.40 2.71 合 计 3,518.00 根据公司 2015 年 7 月 17 日股东会决议, 同意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茂创投”) 成为公司新股东, 金茂创投以货币出资 800.00 万元人民币, 增资价格为每股 2.95 元,其中 271.0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剩余 529.00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该次增资已经江苏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瑞会验(2015) 4-045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0、至 3,789.00 万元,股权结构变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盛雪华 2,722.60 71.86 钱丽萍 700.00 18.47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71.00 7.15 盛华 95.40 2.52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财务报表附注 4 3-2-1-22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合 计 3,789.00 100.00 根据公司 2015 年 12 月 30 日股东会决议及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股东盛华所持 2.52%股权作价 95.40 万元转让给股东盛雪华; 将股东盛雪华所持 14%股权作价 530.46 万
11、元转让给张家港保税区海锅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海锅创投”) ; 将股东盛雪华所持 9.38%股权作价 355.40 万元转让给股东钱丽萍;将股东钱丽萍所持 6.00%股权作价 227.34 万元转让给海锅创投。同时同意盛华退出公司股东会,并吸收海锅创投为公司新股东。本次股东会同时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 11.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盛雪华以货币出资 7.70 万元,原股东钱丽萍以货币出资 3.30 万元。该次增资已经江苏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瑞华会验(2016) 4-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
12、注册资本增加至 3,800.00 万元,股权结构变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盛雪华 1,939.84 51.05 钱丽萍 831.36 21.88 张家港保税区海锅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757.80 19.94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71.00 7.13 合 计 3,800.00 100.00 根据公司 2016 年 1 月 22 日股东会决议及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原股东金茂创投将所持有公司 7.13%股权作价 820.00 万元转让给海锅创投;同意原股东钱丽萍将所持有公司 11.38%股权作价 432.36 万元转让给盛天宇; 同意原股东
13、盛雪华将所持有公司 11.05%股权作价 419.84 万元转让给盛天宇。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盛雪华 1,520.00 40.00 张家港保税区海锅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028.80 27.07 盛天宇 852.20 22.43 钱丽萍 399.00 10.50 合 计 3,800.00 100.00 2016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所有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截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改制基准日, 以有限公司截至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 1: 0.286927 的比例折
14、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00.00 万元,股份总数为3,800.00 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折股后净资产余额 94,438,062.70 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财务报表附注 5 3-2-1-23 公积。 该次股改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2016京会兴验字第 6000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改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本(万股) 持股比例(%) 盛雪华 1,520.00 40.00 张家港保税区海锅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0
15、28.80 27.07 盛天宇 852.20 22.43 钱丽萍 399.00 10.50 合 计 3,800.00 100.00 根据公司 2018 年 4 月 20 日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隆创投”)成为公司新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653.30 万元,由裕隆创投以货币方式出资 3,000.00 万元, 增资价格为每股 4.59 元, 其中 653.3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 剩余 2,346.7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该次增资已经江苏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苏瑞华会验(2018) 4-020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
16、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4,453.30 万元,股权结构变为: 股东名称 股本(万股) 持股比例(%) 盛雪华 1,520.00 34.13 张家港保税区海锅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028.80 23.10 盛天宇 852.20 19.14 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3.30 14.67 钱丽萍 399.00 8.96 合 计 4,453.30 100.00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西藏美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增资 2,025.00 万元,其中 270.0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17、 1,755.0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同意张家港盛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增资 4,837.50万元,其中 645.0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4,192.50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同意张家港盛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增资 1,597.50 万元,其中 213.0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1,384.50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同意张家港盛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增资 1,605.00 万元,其中 214.00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 1,391.00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同意公司向钱丽萍发行 3,464,438.00 股收购其持有的张家
18、港市奥雷斯机械有限公司 66.28%股权; 同意公司向盛天宇发行 1,762,562.00 股收购其持有的张家港市奥雷斯机械有限公司 33.72%股权。该次增资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天衡验字(2019)00143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及发行股份后,公司合计新增注册资本 18,647,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180,000.00 元,股权结构变为: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财务报表附注 6 3-2-1-24 股东名称 股本(股) 持股比例(%) 盛雪华 15,200,000.00 24.06 张家
19、港保税区海锅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0,288,000.00 16.28 盛天宇 10,284,562.00 16.28 钱丽萍 7,454,438.00 11.80 张家港裕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33,000.00 10.34 张家港盛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450,000.00 10.21 西藏美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700,000.00 4.27 张家港盛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40,000.00 3.39 张家港盛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30,000.00 3.37 合 计 63,180,000.00 100.00 2 2、公司
20、注册地、行业性质和经营范围等情况、公司注册地、行业性质和经营范围等情况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729023768R,注册地: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村。 本公司经营范围:铸锻件、金属构件、石化机械、法兰、阀门的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的购销,石化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 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018 年度为 4 户、2019 年度为 4 户、2020 年度为 3 户,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七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
21、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更情况详见本附注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 4 4、财务报表的批准、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申报财务报表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1、编制基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 2、持续经营、持续经营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财务报表附注 7 3-2-1-25 公司管理层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 12 个月的可
22、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管理层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止的财务报表。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2、会计期间、会计期间 以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3、营业周期、营业周期 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
23、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4、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4、,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财务报表附注 8 3-2-1-26 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
25、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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