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亿: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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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 3 外,公司存在多笔未决诉讼,据公司信息披露统计,涉案金额超过 8.38 亿元,或有负债风险极高。 受限资产。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合计 46.05 亿元,整体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股票被质押/冻结比率极高,且存在被动减持,中诚信证评对公司股东被动减持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控制权转移风险予以关注。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2、第一期)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 4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因承做本项目并出具本评级报告,特此如下声明: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中诚信证评与评级委托方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以及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2、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并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依
3、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在公司网站()公开披露。 4、本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发行主体或/及评级对象相关参与方提供,其它信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他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证评对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但对其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以及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评级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
4、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而且只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6、本次评级结果中的主体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根据监管规定及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评级结果的维持、变更、暂停或中止,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外公布。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 5 重重大事项大事项 (一)公司更名 公司于201
5、8年3月12日领取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由“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名称变更前以“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债权债务关系、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 (二)公司债券违约,存续债券清偿加速 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成功发行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15银亿01”) ,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于2016年6月21日发行“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
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银亿04”)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于2016年7月11日发行“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6银亿05”)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于2016年8月19日发行“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16银亿07”)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7、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在“15银亿01”发行第3年末, 投资者有权决定在回售申报日(2018年11月12日、13日和14日)内选择将持有的“15银亿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根据回售申报登记统计,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2,997,330张,回售金额为321,553,562.40元(包含利息) ,剩余托管数量为2,670张。2018年12月24日,公司未能如期偿付应付回收款本金(已登记回售债券 的 本 金 299,773,000 元 ) , 非 回 售 部 分 利 息(19,437.69元)于2018年12月20日前已划付至中国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相 应 账 户 , 回 售 部 分 利
8、息(21,820,562.40元)采用场外清算方式支付,付息款划付至投资人账户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公司构成实质性违约。 同时。 公司另发行的“16银亿04”、“16银亿05”和“16银亿07”亦面临交叉违约。 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召开“15银亿01”、 “16银亿04”、 “16银亿05”和“16银亿07”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会议通过关于要求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等为“15银亿01”、“16银亿04”、“16银亿05”和“16银亿07”债券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 、 关于宣布“15银亿01”未回售部分债券及“16银亿04”、 “16银亿05”和“16银亿0
9、7”全部债券加速到期的议案 、 关于要求发行人履行“15银亿01”、“16银亿04”、 “16银亿05”和“16银亿07”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 关于要求发行人披露截至目前的财务状况、对外担保情况、资产及其抵质押情况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的议案 、 关于要求发行人披露为“16银亿04”、“16银亿05”、“16银亿07”提供增信措施的财产清单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议案,“15银亿01”未回售部分债券及“16银亿04”、“16银亿05”和“16银亿07”全部债券已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加速到期表决。 2019年1月30日,公司发布“16银亿05”和“16银亿07”2019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根
10、据公告,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分别召开“16银亿05”和“16银亿07”2019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人对持有人会议议案表决通过事项予以书面答复的议案 、 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本期债券不进行债转股、不得随意处置任何资产、不得通过与关联方交易等方式转移资产,以保证债券本息兑付的议案 、 关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6银亿05”提供增信措施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议案和关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6银亿07”提供增信措施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议案 。 2019年2月15日,公司发布“15银亿01”和“16银亿04”2019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根
11、据公告, 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分别召开“15银亿01”和“16银亿04”2019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15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 6 银亿01”2019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关于要求发行人披露截至目前“15银亿01”的偿还资金来源,并每周披露相关偿债资金进展情况的议案和关于要求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5银亿01”无条件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 ,未获得通过关于同意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5银亿01”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和关于发行人及其关联
12、方为“15银亿01”未回售部分提供增信措施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议案 。 “16银亿04”2019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关于发行人对持有人会议议案表决通过事项予以书面答复的议案 、 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本期债券不进行债转股、不得随意处置任何资产、不得通过与关联方交易等方式转移资产,以保证债券本息兑付的议案 、 关于要求发行人披露截至目前“16银亿04”的偿还资金来源,并每周披露相关偿债资金进展情况的议案和关于要求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6银亿04”无条件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 ,未获得通过关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6银亿04”提供增信措施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议案 。
13、根据上述会议决议,“16银亿05”和“16银亿07”债券持有人会议已通过提供增信措施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表决;“15银亿01”和“16银亿04”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5银亿01”和“16银亿04”无条件提供增信措施决议, 而未通过提供增信措施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表决。 公司于2019年5月9日、5月10日和5月13日分别发布关于“16银亿04”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关于“16银亿04”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16银亿04”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可在回售登
14、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6银亿04”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根据回售申报登记统计,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 5,223,780张,回售金额为559,101,173.40元(包含利息) ,剩余托管数量为1,776,220张。截至2019年6月21日,公司未能如期兑付回售本金522,378,000.00元及回售部分应付利息36,723,173.40元;未能如期兑付非回售部分应付利息12,486,826.60元。公司构成实质性违约。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5月30日和5月31日分别发布关于“16银亿05”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关于“16银亿05”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
15、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16银亿05”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6银亿05”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根据回售申报登记统计,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3,997,970张,回售金额为427,982,688.50元(包含利息) ,剩余托管数量为2,030张。债券利息及回售本金应于2019年7月11日兑付。 整体看,公司债券发生实质性违约,且部分债券面临大额回售,必将对公司各项债务偿付造成重大压力,且其他存续债券不排除提前回售或启动加速清偿事项,偿债压力及违约风险极高。 (三)到期债务未能清偿 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关于
16、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 ,于5月31日披露关于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 ,截至5月31日到期未清偿债务合计为278,037.32万元,其中应付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的13,486.98万元到期未清偿债务,公司已与其达成和解并计划进行展期。根据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经自查,应付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的13,486.98万元到期未清偿债务已取得银行展期批复,截至2019年6月10日逾期贷款合计金额264,550.34万元。根据公司于6月20日披露关于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 ,截至6月20日到期未清偿债务合计为271,500.60万元。目前,公司与相关各方债权人进行沟通
17、,协商解决方法和债务和解方案,暂未披露新的进展。公司在此期间表现出极弱的偿债能力,并可能因逾期债务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资产被冻结等事项,中诚信证评对公司债务违约以及涉及诉讼、资产冻结等情况保持关注。 (四)大量资金被占用 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 7 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5月25日披露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经公司自查发现存在控股股
18、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第13.3.1条、第13.3.2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同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银亿股份”变更为“ST银亿”,股票代码仍为“000981”。 经查,公司2018年度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31.93亿元,年末资金占用余额22.48亿元。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共计224,777.59万元。根据公司于2019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至6月15日,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已归还占用资
19、金14,000万元港币(折合人民币12,305.86万元)及18,842.726万元人民币,资金占用余额为人民币193,629万元。 上述行为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银亿股份董事长熊续强,副董事长方宇、张明海,董事王德银,财务总监李春儿,原董事会秘书陆学佳,作为该披露信息的主要责任人,未能尽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19年6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以下简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相关内容包括:关于对银亿股份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5号) ;关于对银亿股份董事长熊续强等6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号) 。 总体来看,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大量流动资金,且当前银亿控股债务已发生实质违约,银亿控股及其母公司已向法院申请重整,后续资金回收难度很大,相关资产质量不佳。 (五)控股股东申请重整 2019年6月17日,公司分别收到控股股东母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银亿集团”) 、 控股股东银亿控股通知书 ,银亿集团和银亿控股已于2019年6月14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申请重
21、整。目前,银亿集团和银亿控股尚未收到宁波中院正式的受理裁定书,提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宁波中院受理,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银亿集团和银亿控股的重整申请被宁波中院受理,银亿集团和银亿控股将进入重整程序,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权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中诚信证评对银亿集团和银亿控股重整进展以及对公司造成的影响保持关注。 行业环境行业环境 在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的影响下,2018年行业销售增速持续下滑,房企摘地更趋理性,房地产企业内外部流动性来源持续收紧,资金平衡能力面临更高挑战。 2018 年以来房地产调控政策延续了“房住不炒”的主基调,调控类型涵盖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等政策,限购
22、城市再次扩容,大连、沈阳、太原等城市相继落地限购令, 限售扩容至兰州、 长春、大连等二、三线城市,并下沉至县级城市,全国约有 50 余个城市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新增或升级四限政策,实施更为精准化、差异化的调控。2018 年 8月住建部要求地方政府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主体责任。随后,成都、杭州、福建等多省市纷纷响应。随着楼市调控的不断深入,2018 年年底以来,菏泽、广州等城市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政策微调,但政策调整均未突破“房住不炒”的底线,且亦是为了落实分类调控、因城施策,提高调控的精准性。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 2018 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与销售额分别为 171,654 万平方米
23、和149,973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3%和 12.2%,增速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6.4 个百分点和 1.5 个百分点。其中, 2018 年全国住宅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分别为147,929 万平方米和 126,393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和 14.7%;办公楼销售面积同比下降 8.3%,销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 8 售额同比下降 2.6%; 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 6.8%, 销售额同比增长 0.7%。 从价格来看, 2018
24、年 112 月全国 100 个城市住宅均价呈现逐月增长的态势,但增速有所下降。2018 年 12 月全国 100个城市住宅成交均价达 14,678 元/平方米,较上年增长 5.1%,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 2.1 个百分点。分城市能级来看,2018 年 12 月,一线城市住宅均价达 41,368 元/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 0.4%,增速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 二线城市住宅均价达13,582元/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 7.1%,增速同比下降0.6 个百分点;而三线城市住宅均价达 9,061 元/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 8.7%,增速同比下降 3.8 个百分点1。受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及“因城施策”
25、影响,2018 年全国住宅价格增速有所下降,三线城市房地产住宅价格增幅高于一、二线城市。 图图 1:20162018 年全国商品房销售情况年全国商品房销售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诚信证评整理 土地市场方面,在外部融资环境趋紧的背景下,近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了开工建设及去化节奏,推动了房企补充库存的意愿,2018年房企购置土地面积29,142万平方米,同比上升14.25%;土地成交价款16,102亿元,同比上涨18.02%,增速较上年大幅下降31.43个百分点,成交均价为5,525.36元/平方米,同比增长3.31%,增速同比下降25.73个百分点。分城市能级来看,2018年一、二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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