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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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Jianzhijia Health-Chain Co., Ltd.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五)综合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 楼 2020 年年 10 月月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发行价格 72.89 元/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2、.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10 月 29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5,300 万股 公开发行股数 本次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1,325 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舒畅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
3、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以下简称“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如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公司控股股东畅思行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4、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在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三)公司股东蓝抒悦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
5、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在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 除息的, 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四)公司股东昆明诚德业、郝培林、高峰、西藏天时、宁波德瑞、昆明饮水思源、苏州和聚融益、苏州和聚汇益、苏州和益、宁夏方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 舟、上海九瑞、项红、文薇、罗英辉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公司内部董事张云鸿,高级管理人员颜文、江燕银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
6、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六)
7、公司监事金玉梅、方丽,高级管理人员胡渝明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
8、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七)公司外部董事王雁萍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9、六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八)公司员工持股合伙企业昆明云健宏、昆明南之图、昆明春佳伟承诺: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单位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在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
10、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九)其他内部员工股东宫永平、施艳春、赵乔珍、张春华、倪峻峰、纳鹏远、梁庆民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十)其他股东限售安排 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保荐人(主承销商)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10 月 27 日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
11、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
12、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情况及股东对股份的锁定承诺一、本次发行情况及股东对股份的锁定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舒畅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13、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如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公司控股股东畅思行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
14、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在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7 (三)公司股东蓝抒悦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15、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在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四)公司股东昆明诚德业、郝培林、高峰、西藏天时、宁波德瑞、昆明饮水思源、苏州和聚融益、苏州和聚汇益、苏州和益、宁夏方舟、上海九瑞、项红、文薇、罗英辉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公司内部董事张云鸿,高级管理人员颜文、江燕银承诺: “1、自
16、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
17、除息处理。” (六)公司监事金玉梅、方丽,高级管理人员胡渝明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8 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
18、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七)公司外部董事王雁萍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19、,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八) 公司员工持股合伙企业昆明云健宏、 昆明南之图、 昆明春佳伟, 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单位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所持发行人
20、股票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9 锁定期在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九)其他内部员工股东宫永平、施艳春、赵乔珍、张春华、倪峻峰、纳鹏远、梁庆民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十)其他股东限售安排 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
21、比例规定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 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证监会于 2019 年 4月 17 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7 日召开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修订了公司章程(草案) 相关内容。据此,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基础, 综合分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外部融资环境、经营现状、股东意愿等,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具体包括: (一)公司股
22、东回报规划应处理好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 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已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优先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年度现金分红为主,可实行中期现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0 金分红,公司现金分红应考虑经营资金需求与外部融资成本,合理筹划公司发展资金来源, 避免资金并不充裕时的高比例现金分红和资金充裕时的低比例现金分红。 (四)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需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23、 、监事、独立董事的意见。 第二条 公司上市后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上市后三年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均按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口径孰低原则) 。 (2) 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以下任一情形下,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
24、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5,000 万元。 (2)合并报表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或者公司现金紧张,实施现金分红后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3、现金分红占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及在利润分配总额中的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进行现金分红: (1)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进行利润分配时,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5、 11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 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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